1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质监办字[2005]71 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道路、水运)工程质监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建设质监站、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天津港港务工程质量监督站、长江航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 2005 第 12 号) ,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工作,质监总站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 (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主题词:印发 公路 水运 办法 通知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长江航务管理局,上海港口管理局二 00 五年十二月八日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 2005第 12 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素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 2 个专业,设试验检测工程师(以下简称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以下简称检测员)2 个等级;公路检测工程师分为道路专业、桥梁隧道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 3 类,检测员分为道桥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 2 类;水运检测工程师分为材料专业、结构专业 2 类,检测员分为材料专业、结构专业 2 类。
第三条 检测人员应当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以下简称考试) 考试合格者,可上岗从事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第四条 质监总站为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监管部门,负责:(一)确定考试大纲,建设和管理考试题库;(二)指导监督各省的考试工作;(三)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组织对检测工程师的考卷评判;(四)核发检测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五)制定有关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第五条 各省级质监机构(以下简称省站)为本行政区域内考试工3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考试计划,报质监总站核备;(二)发布考试通知,组织报考、审查报考者资格;(三)组织考试,负责监考,承担相应考务工作;(四)组织对检测员的考卷评判;(五)核发检测员考试合格证书;(六)建立并维护考试合格检测人员的管理数据库第二章 考试科目与方式第六条 公路检测工程师考试科目为:路桥基础、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和交通工程路桥基础内容包括:土工试验、材料试验、几何线形和交通工程(不含机电) 路基路面内容包括: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无机结合稳定材料、路基路面现场检测桥梁隧道内容包括:结构混凝土、桩基、地基基础、桥 梁 隧 道 结 构及 构 件 检 测 。
交通工程内容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一)路桥基础+路基路面考试合格者为道路专业检测工程师二)路桥基础+桥梁隧道考试合格者为桥梁隧道专业检测工程师三)交通工程考试合格者为交通工程专业检测工程师第七条 公路检测员考试科目为:材料试验、工程检测和交通工程4材料试验内容包括:土工试验、建筑材料及其混合料工程检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不含机电) 、几何尺寸等交通工程内容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一)材料试验+工程检测考试合格者为道桥专业检测员二)交通工程考试合格者为交通工程专业检测员第八条 水运检测工程师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材料专业和结构专业公共基础内容包括:数理统计、计量、质量体系、法规材料专业内容包括:原材料、水泥混凝土、土工结构专业内容包括:地基基础、桩基、结构检测一)公共基础+材料专业考试合格者为材料专业检测工程师二)公共基础+结构专业考试合格者为结构专业检测工程师第九条 水运检测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材料专业和结构专业公共基础内容包括:数理统计、计量、质量体系、法规材料专业内容包括:原材料、水泥混凝土、土工结构专业内容包括:地基基础、桩基、结构检测一)公共基础+材料专业考试合格者为材料专业检测员。
二)公共基础+结构专业考试合格者为结构专业检测员5第十条 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基础知识考试方式原则上实行计算机考试,使用质监总站建立的专用程序,从统一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成试卷 考试组织单位应按考生数量配备计算机(每人一台) ,并在考前进行测试,保证计算机在考试过程中正常运行对确实不具备机考条件的地区,可向质监总站提出申请,经确认后可使用纸质(A、B)试卷,人工阅卷实际操作考试采用笔试或现场操作的形式,具体考试形式由省站确定,并向质监总站报备笔试考题和现场操作项目在质监总站确定的操作考试题库中选定每个考生可报考多个专业,单科考试成绩可保留 2 年内有效第三章 报名及考试第十一条 申请考试的试验检测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 2 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申请试验检测员考试;(四)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 1 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且满足相关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可申请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
第十二条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申请考试者同时向所在地省站提交以下材料:6(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申请表;(二)本人学历、职称、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三)近期小二寸标准证件照片 2 张申请者对个人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表须经其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审核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审核责任第十三条 申请考试者或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所属省站进行审查省站对原件审核后予以退回考试资格审查实行审查人负责制第十四条 各省站根据当地报名情况拟定考试计划考试计划向质监总站报备,核准后,由省站统一组织集中考试各省站须严格执行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公平、公正、科学地组织考试;监考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监考守则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第十五条 开考前监考人员要逐人核查考生身份,并明示考场纪律发现作弊、替考、违反考试纪律等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在监考记录单上如实记录考试作弊、替考、扰乱考场秩序、提供假资料者取消考试资格,1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第十六条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主考应如实填写考试信息,由省站签章认可后及时报质监总站各省站应对考试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第四章 检测人员证书第十七条 检测工程师考试结束后,由省站将考试信息报送质监总7站,质监总站核准后组织评分,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公路水运工程检测工程师证书》 。
检测工程师证书编号原则为:公路:(公路)检师+五位数本系列总序号+D(道路)或 Q(桥隧)或 J(交通工程 ) +年号(后 2 位)水运:(水运)检师+五位数本系列总序号+C(材料)或 J(结构)+年号(后 2 位)第十八条 检测员考试结束后,由各省站组织评分,并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公路水运工程检测员证书》 检测员证书编号原则为:公路:(公路)检员+年号(后 2 位)+D (道桥)或 J(交通工程) +(所在地简称)+所在地本系列四位数总序号水运:(水运)检员+年号(后 2 位)+C(材料)或 J(结构)+(所在地简称)+所在地本系列四位数总序号第十九条 检测人员证书由质监总站统一格式第二十条 获得检测人员证书者,由各省站纳入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检测人员证书是从事检测工作的岗位证书,不得伪 造 、 涂 改 、 租 借 第二十一条 检测人员证书有效期为 5 年证书有效期内,检测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和时间由质监总站制定检测人员证书到期,发证部门应对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及业绩信誉8记录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由相应的质监机构在证书上加盖印章,核查不合格的,视情况限期整改,或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 12 号)第五十条执行。
检测人员在整改期间不得从事试验检测业务9附件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申请表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 学 历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从事试验检测年限 技术职称 评定时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检测工程师 □道路 □桥梁隧道 □交通工程公路工程检测员 □道桥 □交通工程检测工程师 □材料 □结构申请类别(系列、级别、专业)水运工程检测员 □材料 □结构所在单位通信地址联系试验检测工作简历所在单位意见公 章年 月 日省站审核意见公 章年 月 日10考试及发证情况路桥基础 路基路面 桥梁隧道 交通工程检测工程师A B A B A B材料试验 工程检测 交通工程公路工程考试科目及成绩检测员A B A B A B公共基础 材料专业 结构专业检测工程师A B A B公共基础 材料专业 结构专业水运工程考试科目及成绩检测员A B A B证书编号注:1.本表所选“□”内打“√”2.表中“A”为基础知识成绩, “B”为实际操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