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基桩检测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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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第 1 页页 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904-320023-0041441521-201904-320023-0041 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 程基桩检测项目程基桩检测项目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制编制 20192019 年年 4 4 月月 1919 日日 2 第第 2 页页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第 3 页页 第一

2、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的委托,对其海丰县彭湃纪念医 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基桩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904-320023-0041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基桩检测项目 三、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人民币 3,000,000.00 元,报价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

3、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至少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2018 年度年度财财 务审计报告书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182018 年年 1010 月份至今月份至今 3 3 个月以上(含个月以上(含 3 3 个月)的个月)的 完税证明完税证明 、20182018 年年 1010 月份至今月份至今 3 3 个月以上(含个月以上(含 3 3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个月)的缴

4、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书 面声明函)面声明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书面声明函) 4)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声明函)(书面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具

5、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 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1500 吨级)。 4、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CMA 计量认证证书, 且必须提供 CMA 证书相关附表(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范围应涵盖所投标项目对应 4 第第 4 页页 的检测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6、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 4 月 22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办公时间内,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报名审核不 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如下: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并提交材料如下: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提供副本原件核查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7、 2、至少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 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2018 年 10 月份至今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的完税证明 、2018 年 10 月份 至今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1500 吨级)。(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

8、 加盖公章) 4、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CMA 计量认证证书, 且必须提供 CMA 证书相关附表(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范围应涵盖所投标项目对应 的检测项目)。(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交以下三份声明函(格式参考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第第 5 页页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法人代表证明书。(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7、代理人身份证。(提交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8、非法

9、人代表办理报名手续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 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注: 1 1、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投标响应、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投标响应 文件中;文件中; 2 2、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 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3 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海丰县、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

10、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海丰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5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 988 号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9 年 5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评标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 988 号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4 月 22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办公时间 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1、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地址:海丰县县城内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660-6609525 传真:0660-6609525 邮编:516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660-6812208 传真:0660-6855051 邮编:516400 6 第第 6 页页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0-6812208 发布人: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19 年 4 月 19 日 7 第第 7 页页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一、供应商资

12、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至少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2018 年度年度财财 务审计报告书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182018 年年 1010 月份至今月份至今 3 3 个月以上(含个月以上(含 3 3 个月)的个月)的 完税证明完税证明

13、、20182018 年年 1010 月份至今月份至今 3 3 个月以上(含个月以上(含 3 3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书 面声明函)面声明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书面声明函) 4)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

14、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声明函)(书面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 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1500 吨级)。 4、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CMA 计量认证证书, 且必须提供 CMA 证书相关附表(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范围应涵盖所投标项目对应 的检测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15、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 第第 8 页页 二、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1.项目说明项目说明 1.1 项目概况: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171407.24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 85604m2;地上建筑面积为 82998.77m2(门诊医技 楼地上七层 55396.

16、94m2、住院楼 A 栋地上十七层 27601.83m2) ;其余架空空间、雨棚、 屋面梯间、机房、水箱等建筑面积共 2804.47m2。本工程采用桩型、桩径 d=800mm 和桩型d=900mm 的灌注桩,总桩数 2081 根,其中桩型798 根,有效桩长最小 14 米, 桩型1213 根,有效桩长最小 17 米,桩型70 根有效桩长最小 17 米,锚杆数共为 6509 根。 根据设计要求及说明,为确保实际单桩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工程桩全面施工前 进行单桩竖向静载荷实验,压桩建议采用堆载法进行试验。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抗压承 载力时,桩型静载加至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Quk=7800KN(分 10 级加载,每级 780kN);桩型静载加至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Quk=11000KN(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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