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经济类犯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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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三对经济类犯罪的区别,(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故意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区别:(1)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的安全。生产、销售劣药罪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2,(2)客观方面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是生产、销售劣药,并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3)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是供人服用的假药。生产、销售劣药罪

2、的对象是劣药。 (4)罪的认定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生产或销售假药都构成本罪,既生产又销售也不能实行数罪并罚,假药的来源也不影响罪的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中生产、销售劣药来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不构成本罪。,3,(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

3、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4,(1)客体不同。前者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及关税征管制度。后者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上述普通货物。普通货物、物品是刑法所列出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禁止出口的文物及贵重金属,珍贵的工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制度物品等意外的其他货物、物品,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后者是违反海关制度,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5,(3)罪的认定。前者是否牟取暴利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本罪的构成以偷逃关

4、税数额较大的即5万元以上为标准,对于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缴税额计算。后者是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6,(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7,(1)客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制度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者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行为人利用职

5、务上的便利,夺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送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不同。前者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个人和单位。,8,(4)罪的认定。前者是以下不构成本罪:(1)受人请托为其办事,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的。(2)接受亲友馈赠而没有利用职权为其办事的。(3)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为他人服务,接受合理报酬的。(4)在业务活动中介收回扣手续费,交单未入账未占为己有的。(5)以受贿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 5000元为罪的起点。后者是 为谋取正当利益实施上述行为,不构成本罪。,9,三对危害公共安

6、全罪区别,(一)放火罪失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用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行为。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放火,即用引起犯罪对象燃烧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后者是日常生活中用火,用电,不慎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造成了上述严重后果。,10,(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是故意。后者是过失。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后者是一般主体。,11,(二)投放危险物质罪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

7、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投放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2,(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后者是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中接触上述危险物质,未注意公共安全,以致使该物质发挥了有害作用,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后者是一般主体。,13,(3)主观方面 不同。前者是故意,后者是过失。 (4)罪的认定

8、。前者是只要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是完全齐备了本条的全部构成要件,因而构成本罪既遂。后者是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14,(三)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是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1)客体不同。前者是交通运输安全。后者是道路公共安全。,15,(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后者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的机动车的行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机动车驾驶人员,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可以构成本罪的共犯。 (4)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过失。后者是故意犯罪。 (5)罪的认定。前者是结果犯,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后者是行为犯,不问是否造成危害后果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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