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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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校(院)各直属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要求,全面总结2017年度党建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转发的中组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现就认真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人员 各直属部门党支部(总支)书记、处长(主任)。 二、述职内容 重点围绕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促进全面工作进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 1.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党支部(总支)书记是否履

2、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是否分解落实,是否敢抓敢管、履职担当;校(院)委从严治校部署要求是否贯彻落实;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全面整改是否取得成效;党支部政治功能是否增强;党员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是否增强“四个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党校姓党”。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党支部是否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是否积极撰写学习十九大理论文章、心得体会,是否积极参加十九大知识竞赛等活动。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是否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是否按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

3、学、做、改、促,以及党员注册使用“红星云”、“党校姓党”微学习平台,参与“一周一答”情况。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巡视反馈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整改成果是否巩固;是否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九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是否落实谈心谈话及报告制度。 5.校(院)委决策部署执行和落实情况。是否全面完成工作计划、提升工作实效;是否落实“马上就办”的工作要求;校(院)委决定的事项是否按要求办理落实;需要攻坚克难的事项是否如期完成。 6.抓党建促工作情况。党建工作是否统揽并引领中心工作,为中心工作提供政治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是否完成年初签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否有进一步创新和提升。

4、7.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情况。 8.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以及明年工作思路。 三、述职方式 采取书面述职与会议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述职报告在校园内网“党建述职”专栏集中公示;会议述职与年度测评考核一同进行。 1.书面述职。述职报告篇幅不低于3000字,于12月29日(星期五)前交机关党委51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标题统一为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报告,标题下署名,职务统一为党内职务加行政职务。 2.会议述职。初定于2018年1月9日(星期二)召开副处副高以上人员参加的述职会议,各直属部门党支部(总支)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职会议程序如下:述职报告。每人控制在7分钟以内。民

5、主测评。参会人员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评价,现场投票。总结讲话。常务副校(院)长严华点评并讲话。 述职报告内容要具体实在,要注重用具体数据和事例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巡视反馈的问题,回应群众的关切,防止“虚空飘”。会议述职原则在书面述职基础上压缩提炼,提倡脱稿述职,不照本宣科。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党建考核等次根据领导点评、党建工作考核和会议测评结果,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定。 党建工作考核评分采取量化计分的办法(见附件1),党建述职结合年度测评考核进行,民主测评中的“好”“较好”“一般”“差”分别对应95分、85分、70分、55分计算(

6、见附件2)。 1.党建工作考核分在95分以上,且民主测评分在85分以上,无“一票否决事项”的,定为党建工作“好”等次。 2.党建工作考核分在90分以上,且民主测评分在80分以上,无“一票否决事项”的,定为党建工作“较好”等次。 3.党建工作考核分在80分以上,且民主测评分在70分以上,定为党建工作“一般”等次。 4.党建工作考核分在80分以下,且民主测评分在70分以下,定为党建工作“差”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综合评价意见经校(院)委会议研究后,向述职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及“文明处室、文明标兵处室”考核的重要依据。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中共xx省委党校 xx行政学院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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