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式家具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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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件)项 目 名 称: 板式家具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XXXXXXXXXXXXXX 编制日期:2016年9月国家环境保护部 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2、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项目名称板式家具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XXXXXXXXXXXXXX法人代表XX联系人XX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XXXXXXXXXXXXXX立项审批部门XXXXX批准文号XX

3、XXX建设性质新建 技改 改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110木质家具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7000(租赁)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9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4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的由来及建设必要性从世界家具发展状况来看,现代家具的设计正趋向技术上先进、生产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款式上美观、使用上舒适安全等方向发展。当今的家具设计界越来越认同并接受一种新的设计观念:设计新家具就是设计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休闲方式、娱乐方式,越来越多的设计师对“家具的功能不仅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这一理念有更多、更深的理解。现代家具

4、正朝着实用、多功能、舒适、保健、装饰等方向发展。近年来,现代家具逐步向实用、多功能、舒适、保健、装饰等方向发展,新的家具设计理念与人们不断更新、变化的需求使得现代家具产业得到了快速大战,并孕育出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基于此,XXXXXXXXXXXXXX于2014年在XXXXXXXXXXXXXX租用XXXXXXXXXXXXXX的已建厂房及综合楼,投资建设了板式家具生产线项目,并于2014年10月建成投产,主要产品方案为年产2000套定制板式家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要求:清理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已经建成

5、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正在建设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履行环评手续的建设项目;未落实环保“三同时”的建设项目。清理处置原则:(1)2015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应严格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进行处理。(2)到2014年12月31日仍在建设或建成未投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理。责令其停止建设(生产),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报批,予以规范。经论证不具备环境可行性的建设项目,予以关停,并可责令修复场地。(3)201

6、5年1月1日以前已正式投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作为已有项目,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理。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要求分类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风险可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现行审批权限限期补办环评手续;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环境风险可控的,但因产业政策及规划而不符合补办环评手续条件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各市(州)人民政府组织评估后可实施临时环保备案管理,纳入日常环境监管,防止超标排污或引发环境风险。整改一批:对治污设施不配套、污染物排放超标或主要污染物超总量排放

7、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地方人民政府应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经停产或限产治理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各市(州)人民政府组织评估后可实施临时环保备案管理,其中符合办理环评手续的按现行审批权限限期补办;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关停一批: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治理无望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已造成环境污染的应责令其治理修复。在项目建设初期,由于企业对环境保护法规不熟悉,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在未完成环评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建设单位2014年10月租赁XXXXXXXXXXXXXX厂房后进行设

8、备安装,建成投产,故本项目属补做环评。据现场调查,项目前期施工和运营期间,无环保投诉和环境纠纷,也无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前期施工无环境遗留问题。本项目于2014年10月建成投入运行,属于2015年1月1日以前已正式投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作为已有项目,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理。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要求,本项目属于规范一批类建设项目。据此,建设单位于2016年7月向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申请本项目的备案,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16年7月以川投资备3010171号文同意本项目备案,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为年产2000套定制板式家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9、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项目行业类别及生产工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XXXXXXXXXXXXXX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作下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及影响预测基础上,按有关技术规范和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待审批后作为业主开展项目建设环保设计及主管部门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板式家具生产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

1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同时,项目经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3010171号文”进行备案,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三、规划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与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XXXXXXXXXXXXXX。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正式成立于2005年,前身是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2010年5月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规划面积18.3平方公里。开发区

1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于2009年编制完成并通过四川省环保厅审查。开发区的发展定位为:“以2009年为基准年,主要发展产业类型为制鞋产业、家具产业、相关轻工业等三大类型,同时适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入园企业环境门槛准入、禁入目录如下:(1)区域鼓励、禁入项目类型禁止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界定淘汰类项目;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产品滞销等企业;重污染型企业(包括印染、漂洗、电镀、电解、冶炼、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屠宰;废旧机械产品翻新;有色和黑色冶炼产品;纯碱、烧碱;水泥;燃煤、燃油发电机组;资源型砖、瓦及相关制品;禽兽、水产品的

12、初级加工;农药;印花、水洗(含砂洗);进口废旧物资和工业废物的处理、有毒有害工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化工基础原料制造;仓储物流严禁设置单一的危化品仓库;禁止引入严重大气污染的项目(火电、冶炼、矿业等);技术落后,不能执行清洁生产的企业。鼓励类:家具产业、制鞋产业、相关轻工产业。允许类:其它项目的引进,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要求、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容。(2)清洁生产水平入驻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能耗、物耗、水耗等均应达到相应的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家具制造业,位于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金鸡路,属于经济开发区定位的鼓励类项目。故项

13、目建设符合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一致。项目与开发区规划相符。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XXXXXXXXXXXXXX,租用XXXXXXXXXXXXXX的厂房和办公用房进行生产,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项目位于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内,根据崇州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布局图(附图4),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另外,根据XXXXXXXXXXXXXX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0010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综上分析,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用地性质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周边均为园区企业,无重大的

14、环境制约因素,故项目选址合理。四、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外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XXXXXXXXXXXXXX,租用XXXXXXXXXXXXXX的已有厂房和办公用房进行生产,不新征地。厂区外环境关系如下:厂区北侧:与三汇塑胶相邻,隔三汇塑胶为聚隆科技;厂区东侧:临金鸡路,隔金鸡路为均为家具生产厂房;厂区南侧:为质检路,隔质检路为质检中心(皮鞋检验);项目西侧:与琦梦家具相邻;项目西北侧:100m处为成都汇杰塑胶厂;项目东南侧:53m处为全友实木加工厂。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分析,项目厂区交通较为便利,周边均为园区生产企业及配套设施,距离崇州市居民居住区的最短距离为900m(位于项目西侧),无明显的环境制

15、约因素。项目外环境关系图见附图3。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工艺粉尘。经对应治理措施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项目废气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均较小。项目周边用地主要为已建家具工业企业和园区道路,项目性质与本项目相容,则周边工业企业不会对本项目的建设构成制约因素。且本项目在原辅材料选料过程中,尽可能的选用环保型原辅料,工艺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分析,项目未被集气罩捕集的工艺粉尘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生产车间周边50m范围。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分析并结合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示意图(详见附图5)。目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为厂区区域、园区道路、厂区北侧的三汇塑胶厂房和项目西侧的琦梦家具。因此,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划定,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居民、医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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