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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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全法,大耗子 2014.3.9,定义(哪些属于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定义: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列举明确八类设备,并且提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考虑三个因素: 危险性较大; 涉及生命安全; 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典型特种设备(定义见第二条),意义(为何立法?为何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复杂,安全保障需要法律的支撑 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需要确立 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需

2、要进一步明确 相关民事法律关系需要规范 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需加严 综上,迫切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于全社会:,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安全责任 企业为先,政府监管 依法尽责,技术监督 规范到位,提高意识 增强能力,对于我们:,立法过程(怎么来的?),酝酿过程,起草过程,审议过程,八届全国人大以来,每年都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法。议案一共35份,参与的人大代表有1204人。,特别之处在于:立法计划的申报、起草调研、草案的提出都是由全国人大直接进行的(傅莹在人大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关于“提高立法质量”的回答中有涉及)。历时十几年,经历了第十届、第

3、十一届全国人大跨界工作衔接,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6.29),并已开始施行(2014.1.1)。,里程碑: 第一部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统一、全面规范的法律。 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了一大步。 对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重要意义。,03年颁布实施、09年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构,六 法律责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纲,这部法律共7章101条,分别对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十二条,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监管体制。 第二章 生产、经营

4、、使用 共三十七条,企业责任义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五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主体、共有的义务、人员要求等。 第二节 生产 九条,规定生产单位义务。 第三节 经营 五条,规定经营单位义务。 第四节 使用 十八条,规定使用单位义务。,第三章 检验、检测 七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作用、义务和职责。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十二条,规定了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和执法工作的职责。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五条,规定应急预案的制定、启动,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二十五条,规定本法涉及的各方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第七章 附则 三条,规定收费、对其

5、他特殊范围使用的特种设备的适用情况、施行日期等。,十大亮点(有何改进?),1.完善了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由强调政府变为“四位一体”。 2.监管范围、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范围:目录管理;分类:机械类、承压类;重点:公众聚集场所,如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 3.安全工作和节能工作相结合。 4.确立安全技术规范的法律地位。 5.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6.确立召回制度。 7.完善监管范围。增加经营环节。 8.确立报废制度。 9.事故责任赔偿中体现民事优先原则。 10.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 总则【十二条】 二 生产、经营、使用 三 检验、检测 四 监督

6、管理 五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六 法律责任 七 附则,本章共12条。 明确了立法宗旨(一) 适用范围、定义、目录管理(二)【亮点1.四位一体;亮点2.监管范围】 安全工作的原则(三) 安全监管基本方式(四)【亮点2.分类监管】 安全监管体制(五、十一) 各级政府职责(六) 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节能义务(七)【亮点3.安全节能结合】 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八)【亮点4.确立法律地位】 行业协会作用(九) 国家支持鼓励研究、推广、贡献(十) 安全举报和处理(十二),1.全流程适用(二): 生产、经营、使用阶段,检验、检测阶段,监督管理阶段。 2.特种设备范围目录化(二): 只有目录中的设备

7、,才能纳入政府监管范围。 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新增环节,主要针对销售、出租活动和进出口管理,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4.另外,删除了条例有关“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的规定。这意味着三个环节的安全要求依据本法。,一 总则 二 生产、经营、使用(安全责任,企业为先)【三十七条】【亮点5.突出企业主体责任】 三 检验、检测 四 监督管理 五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六 法律责任 七 附则,第一节 一般规定,本节共5条。 明确了安全责任、安全教育(十三) 持证上岗(十

8、四) 自行检测、维护保养、申报检验(十五) 新材料、技术、工艺的实现途径(十六) 鼓励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十七),1.人员资格和义务要求(十四): 人员包括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安全管理人员,无损检测人员,生产活动中的特殊工种(焊工)和使用活动中的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要求取得资格,没有明确具体的实施机构。这为进一步改革许可方式留有余地。,第二节 生产,本节共9条。 生产许可制度、所需条件(十八) 生产单位对安全性能负责(十九) 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二十) 出厂随附资料文件、设置铭牌标志(二十一) 安装、改造、修理由制造单位负责或委托(二十二) 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二

9、十三) 竣工资料交付至使用单位(二十四)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的监督检验(二十五) 缺陷召回(二十六)【亮点6.确立召回制度】,1.规定了生产许可制度和条件(十八): 相对于条例的变化:没有具体规定各类设备生产各环节的许可项目,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实行。生产许可由监督管理部门实施,但是没有规定哪一级部门,为改革留下空间。 2.规范出厂资料和文件的表述(二十一): 新规定了铭牌、警示标志及其说明要求。 3.关于施工告知(二十三) 4.关于缺陷召回制度(二十六): 要求主动召回,否则责令召回。,第三节 经营【亮点7.新增】,本节共5条。 明确销售单位的义务(二十七) 出租期间的安全责任主体(二十八

10、、二十九) 进口设备应取得许可并经检验合格(三十) 进口履行提前告知义务(三十一),1.新增经营环节: 不同于条例对销售无特殊规定,法律增加了对经营、销售、出租环节的监管,体现了闭环的管理。,第四节 使用,本节共18条。 使用特种设备应符合要求(三十二) 取得使用登记证书(三十三) 使用单位的一般义务(三十四) 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及其内容(三十五)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义务(三十六) 安全距离等(三十七) 共有产权管理主体及责任义务(三十八) 维保自检并记录(三十九) 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四十) 相关人员权利义务(四十一) 消除隐患(四十二) 几种具体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四十三四十六) 改造、

11、修理后使用登记的变更(四十七) 报废相关(四十八)【亮点8.确立报废制度】 气瓶充装单位应具有的条件和应履行的义务(四十九),1.新增明确特种设备共有情况责任主体(三十八): 特种设备产权共有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 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2.新增关于改造、修理变更使用登记(四十七): 要求使用登记数据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登记表和使用登记证的才办理变更手续。,3.进一步明确了使用单位的报废义务(四十八): 特种设备因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 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

12、使用单位是履行特种设备报废的责任主体。 特种设备报废必须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并办理注销。 4.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充装单位义务(四十九): 将充装由09条例生产环节,移至使用环节,更为合理。,此部分提到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电梯使用单位的维护保养和气瓶充装单位的检查、记录、充装,部门可以以法律作为依据开展相应业务。,一 总则 二 生产、经营、使用 三 检验、检测(技术监督,规范到位)【七条】 四 监督管理 五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六 法律责任 七 附则,本章共7条。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要求和条件(五十) 工作人员资格和执业行为要求(五十一) 工作总体要求和职业道德(五十二) 保证检验、检测工

13、作质量(五十三) 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配合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五十四) 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行为规范(五十五) 检验违规行为投诉和处理(五十六),1.新增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提供检验便利的义务(五十四): 本条规定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了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相关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和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技术性监督、法定的验证性工作:非盈利公益性质机构,为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服务,检验、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代替自行检测、检查:第三方服务机构,二十五条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四十条 使用中,委托,定期检验,一 总则 二 生产

14、、经营、使用 三 检验、检测 四 监督管理(政府监管,依法尽责)【十二条】 五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六 法律责任 七 附则,本章共12条。 监督管理的重点场所公共聚集场所(五十七)【亮点2.重点监管】 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要求(五十八) 办理本法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要求(五十九) 建立监督管理档案盒信息查询系统及报废相关(六十) 行政职权调查权、强制权、处罚权(六十一) 安全监察指令(六十二) 实施安全监察情况报告制度(六十三) 禁止重复实施行政许可和检验(六十四) 监察人员资格及工作要求(六十五) 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书面记录(六十六) 履职限制(六十七) 定期向社会公布特设安全总体状况(六

15、十八),1.关于安全监察基本制度: 按照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本制度的主要构成是行政许可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2.对重点场所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五十七):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从根本上说,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责任,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也是必不可少的。监督管理的客体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 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相关业务能够以此章为依据进行开展。,一 总则 二 生产、经营、使用 三 检验

16、、检测 四 监督管理 五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五条】 六 法律责任 七 附则,本章共5条。 监管部门应急预案制定纳入,使用单位应急演练(六十九) 事故抢险和事故报告(七十)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置与救援(七十一) 事故调查主体和调查组工作原则与任务(七十二) 报告、追责、预防、赔偿(七十三),1.为加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应急处置要求,国务院有关规定中对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做出了科学划分。 2.关于事故处理(七十三): 增加了一款,明确了事故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和赔偿责任,这也是加大企业责任的一个要求。,一 总则 二 生产、经营、使用 三 检验、检测 四 监督管理 五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六 法律责任【二十五条】【亮点9.民事优先;亮点10.加大处罚力度】 七 附则,本章共25条。 对应于整个流程中各阶段(生产、经营、使用阶段,检验、检测阶段,监督管理阶段)的义务规定和禁止性规定,此章全面详细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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