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纳入总预算会计制度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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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外资金纳入总预算会计制度核算财库2010141号为适应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需要,规范教育收费等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等有关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核算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作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增设3个会计科目:净资产类“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收入类“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科目,支出类“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科目。(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编码为323。本

2、科目核算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形成的结余,包括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等资金的结余。年终转账时,应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有关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等有关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本科目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后的滚存结余,转入下年度。本科目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进行明细核算。(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科目编码为423。本科目核算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包括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等收入。收到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

3、科目。年终转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当年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累计数。本科目应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设置相应明细账。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进行明细核算。(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科目编码为523。本科目核算用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支出。发生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等有关科目;年终转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借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当年财政

4、专户管理的资金支出累计数。本科目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设置相应明细账。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进行明细核算。二、调整有关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调整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102号科目“其他财政存款”的使用说明,在其包括的具体核算内容中增加“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存款”。三、会计科目对应关系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及其它有关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规定废止后,原预算外资金会计科目核算事项,应结合具体预算管理方式,使用调整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科目对应关系见附件1。四、增设有关会计报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增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分部门收支情况表(见

5、附件2)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分科目收支情况表(见附件3)。五、其他事项(一)各级财政部门对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应当单独设账核算。(二)对预算外资金历年滚存结余从财政专户缴入国库的账务处理,按照财政部关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账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103号)有关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规定执行。(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的通知(财综字1998164号)和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办库20023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财政专户彩票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231号)、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

6、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库200625号)、财政部关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账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103号)中有关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的规定,同时废止。 财政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1:会计科目对照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科目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一、资产类一、资产类101财政专户存款101国库存款102其他财政存款103有价证券104有价证券105应收款111暂付款二、负债类二、负债类201应缴代收上级财政专户款211暂存款203暂存款211暂存款204代收款无三、净资产类三、净资产类301一般预算外结余301预算结余305基金预算结

7、余32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四、收入类四、收入类401一般预算外收入401一般预算收入405基金预算收入42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06上级补助收入411补助收入五、支出类五、支出类501一般预算外支出501一般预算支出505基金预算支出52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521政府调剂支出无532补助下级支出511补助支出注:左栏为现行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会计科目。右栏中带的会计科目,其使用说明作了修订。右栏中带的会计科目,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新增会计科目。附件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分部门收支情况表年 月单位:元部门名称年初余额收入数支出数期末余额本月收入累计收入本月支出累计支出 附件3:财政专户管理资

8、金分科目收支情况表年 月单位:元科目名称收入数科目名称(支出功能分类)支出数本月收入累计收入本月支出累计支出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颁布单位】 财政部【发文字号】 财预字1997287号【颁布时间】 1997-06-25【生效时间】 1998-01-01【时效性】 第八章会计科目第五十四条会计科目是各级总预算会计设置账户、确定核算内容的依据。各级总预算会计必须按以下要求使用会计科目:一、各级总预算会计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按本科目使用说明使用。不需要的可以不用,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二、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各级总预算会计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三、为便于编

9、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和实行会计电算化,本制度统一规定了会计科目编码。各级总预算会计不得随意变更或打乱科目编码。四、总预算会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名称和编码,不得只填编码,不填名称。五、有关财政周转金的会计核算,可由各级财政的预算部门或专门管理机构按本制度规定的科目办理。第五十五条各级总预算会计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会计科目表号编码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国库存款2其他财政存款3有价证券4在途款5暂付款6与下级往来7预拨经费8基建拨款9财政周转金放款10借出财政周转金11待处理财政周转金二、负债类12暂存款13与上级往来14借入款15借入财政周转金三、

10、净资产类16预算结余17基金预算结余18专用基金结余19预算周转金20财政周转基金四、收入类21一般预算收入22基金预算收入23专用基金收入24补助收入25上解收入26调入资金27财政周转金收入五、支出类28一般预算支出29基金预算支出30专用基金支出31补助支出32上解支出33调出资金34财政周转金支出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国库存款1本科目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2本科目借方,记国库存款增加数;贷方,记国库存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国库存款的结存数。3总预算会计收到预算收入时,根据国库报来的预算收入日报表入账。收到上级预算补助时,根据国库转来有

11、关结算凭证入账。办理库款支付时,根据支付凭证回单入账。4有外币收支业务的总预算会计应按外币的种类设置外币存款明细账。发生外币收支业务时,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国家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本科目可分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进行明细核算。第102号科目其他财政存款1本科目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未列入“国库存款”科目反映的各项财政性存款。包括财政周转金、未设国库的乡(镇)财政在专业银行的预算

12、资金存款以及部分由财政部指定存入专业银行的专用基金存款等。2本科目借方,记其他财政存款增加数;贷方,记其他财政存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其他财政存款的实际结存数,其年终余额结转下年。3总预算会计应根据经办行报来的收入日报表或银行收款通知入账。总预算会计支付其他财政存款时,应根据有关支付凭证的回单入账。4为便于分类管理,“其他财政存款”总账科目下应按交存地点和资金性质分设明细账。第104号科目有价证券1本科目核算各级政府按国家统一规定用各项财政结余购买有价证券的库存数。2购入有价证券,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到期兑付有价证券时,其兑付本金部分,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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