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76-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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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政策与法规教程,合同的履行 适用班级: 15列车1-4班 授课人:盘美燕 授课时间:2016.10.31至2016.11.4 3,课题7.6 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 及违约责任,一、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二、合同的终止 三、违约责任,【教学目标】 理解合同变更的含义,掌握合同主体变更的类型和合同内容变更的方式及效力。 掌握合同终止的各种情形及其效力。 理解并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熟悉违约行为的表现,掌握并能熟练分析违约责任的承担 【教学重点与难点】合同主体的变更、违约 行为的表现及其责任的承担 【教学时间】,案例,变更合同能否取消违约责任讨论:旅行社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005年9月30

2、日,某单位一行30人按照与某旅行社的合同约定,准时到达某省会城市集合,准备乘坐当日晚8点的火车赴张家界旅游。20:20分,旅行社工作人员匆匆赶来称,由于车票紧张,他们经过多方努力也没能拿到当日车票,同时称,10月1日的车票能够保证。 该单位负责人考虑到既然专门抽出时间让大家出去旅游,于是就按照旅行社提出的建议重新签订了合同,并顺利完成了旅游活动。返程后,该单位负责人要求旅行社承担出发前的食宿等费用时,旅行社以双方已重新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承担,于是游客向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一、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变更 (广义),内容的变更 (狭义),主体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债务人和债权人的

3、变更,转让,变更的方式及效力,债权人的变更合同权利的转让,1、禁止转让的法定事由: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及其效力: (1)债权人有通知的资格和义务。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合同权利转让的特别效力: 从权利的随同转让: 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对受让人: 债务人对受让人主张抵销权,课堂思考:,材料公司 债权人 250万 建筑总公司 大酒店(建筑总公司的债务人) 材料公司与建筑总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建筑总公司对大酒店的250万的债权转让给材

4、料公司。材料公司将转让协议交给大酒店,要求大酒店支付该部分债务。大酒店以未接到建筑总公司的通知为理由未履行,材料公司起诉大洒店。 问题:1)法院如何判决? 2)本案应吸取什么教训(债权转让要注意什么)?,债务人的变更合同义务的转让,1、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合同义务转移的特殊效力: (1)债务人的抗辩权随债务的转让而转让 (2)从债务随主债务的转让而转让,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变更 权利义务的概括性转让,1、协议性概括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2、法定的概括转让: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

5、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企业分立时即使有内部的债务分担协议也不能对抗债权人,分立后的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课堂思考,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甲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再设乙公司和丙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A、由乙公司承担债务 B、由甲、乙、丙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由甲公司承担债务 D、由甲、乙、丙三个公司连带

6、承担债务 ( D ),合同内容的变更及其效力,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原合同内容进行的修改。 1、变更的方式: (1)当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合同的内容当然发生变更。 (2)依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而变更。 (3)当事人协议变更 2、变更的效力: 合同的变更不溯及既往。,二 合同的终止,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其他,合同的解除,1、合同解除的方式 (1)约定解除合同:即当事人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行使约定的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 (2)法定解除合同(通知的方式) 合同法第94条规

7、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例如,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异物交付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实际上是履行期届满后的不履行。 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解除权的行使: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解除的效力:(P185),债务的抵销,1、概念:抵消是指双方互负债务时,各以自己的债权来充抵债务的清偿,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 2、种类: (1)法

8、定抵销: 法定抵销的适用要件: 1.必须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 2.标的物是品种、品质相同的且可用于抵消的债务; 3.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抵销的方法:通知的方法(单方法律行为) 抵销的效力:消灭双方的债权,双方的债权在抵销额内消灭 (2)协议抵销: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1、提存的概念: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 2、提存的适用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

9、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提存的期限和费用承担 提存期限为5年,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课堂思考,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物提存以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A应由胡某承担 B应由沙某承担 C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A),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表现,三 违 约 责 任,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概念: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客观上造成了违约的事实。 违约责任

10、是无过错责任(即严格责任条件),违约行为 表现,实际违约,不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违约,迟延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履行数量不足,履行方法不当,违反附随义务,地点不符合约定,违约责任 的承担,赔偿损失,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定金制裁,修理、更换、重作、 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与违约金选择适用,继续履行,第五节 违约责任,案例 旅行社有哪些违约行为 某游客及家人参加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青岛、大连、旅顺、蓬莱、烟台、威海、崂山双卧双船十日游。游客投诉旅行社没有事先告知他们需要出行后在旅游目的地拼团,并且没有委派全陪导游,造成旅途中许多问题无人沟通协调,不能及时解决;住宿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二星级旅游饭

11、店(或准二星)标准;从大连返烟台乘船承诺为三等舱( 8-12 人高低铺),实际为 40 人左右高低铺,降低了标准;地接社导游安排不当,多次延误、耽搁时间,致使他们在大连人民广场从零晨 3 : 00 点坐等到 7 : 00 点才吃早饭,期间 4 个小时无处休息;又因入住问题耽误客人 4 小时时间;地接社将两天行程压缩为一天进行,另一天自由活动。 讨论:分析旅行社的违约行为? 经过旅游质监所的调解,旅行社与投诉者经过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由旅行社向每位投诉者一次性赔偿 600 元,总计 1800 元,并向游客当面致歉。,21,一、违约责任的特征,违约责任,是指旅游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

12、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1. 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 2. 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 3. 具有相对性 4. 具有强制性和任意性双重属性 5. 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双重属性,22,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 严格责任原则 2. 过错责任原则,23,三、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1. 继续履行 2. 补偿损失 3. 违约金责任 4. 定金责任 5. 价格制裁 6. 采取补救措施,24,四、违约责任的免除,1. 法定免除事由 2. 约定免除事由,25,本章小结,旅游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都必须遵循合同法,合同法是保障旅游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法,也是处

13、理旅游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旅游从业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知识,才能有效维护和尊重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旅游活动秩序。,26,课堂思考,2011年9月10日,某市南方百货公司向某市星欣地毯厂订购了一批机织地毯,价值50万元,合同规定2012年1月1日前全部交货。合同签订后地毯厂立即组织生产。2011年12月1日,地毯厂收到百货公司的挂号信,信中南方百货公司声称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解除合同,星欣地毯厂认为合同合法有效,对方提出此要求纯属无理,未加理睬,仍继续组织生产这批地毯,并在2012年1月1日前将全部地毯发往南方百货公司所在地火车站,南方百货公司拒不提货,双方发生争执,星欣地毯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此案。 问题:星欣地毯厂代理人认为,南方百货公司不能也无权擅自解除合同,原合同继续有效,南方百货公司应赔偿星欣地毯厂的一切损失,此观点是否正确?说明理由.,课后作业,复习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 预习票据法 做综合练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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