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办事处营运费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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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维集团营销总部财会制度创销财2008-016分公司、办事处营运费用管理制度版别:A生效:本版修改记录修改状态日期修改条款记录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A1A2A3A4责任人签名日期受控文件印章拟制人陈桂珍审核人段向前批准人刘先文主送部门办事处、分公司财务人员抄送部门总部财务科室人员互动记录修改和增补文件索引制度反馈条目索引1122334455分公司、办事处营运费用管理制度1. 目的1.1 规范分公司、办事处费用管理,优化费用报销流程,控制不合理开支,追求有质量、有效益的规模。2. 适用范围2.1 注册分公司、非注册分公司(简称分公司,下同)、办事处。3. 核心条款3.1 费用控制目标3.1.1 分公

2、司本部费用额 = 分公司年度净回款 2.8。3.1.2 办事处营运费用额 = 办事处年度净回款 7.4%。3.1.3 上述比例是依据历史经验总结出来的控制比例,随各地区差异淡旺季及办事处毛利率情况可高可低。3.1.4 各办可根据当地的市场业态、年度销售目标、回款目标、营销策略调整、淡旺季差异等因素,结合费用支出的历史资料,每月2日前制定当月费用预算,经分公司审查后汇总报总部财务部批准执行。3.2 费用分类、列支项目、核算范围及控制标准3.2.1 费用分类根据08年度营销工作以及预算考核的需要,将分公司、办事处营运费用开支分为:包干费用、业务基本费用、直销费用、维修基本费用、工资及奖金、广告及促

3、销费用六大类。3.2.2 大类费用的列支项目、核算范围、控制标准根据国家制订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总部的费用预算考核、控制目标及核算需要,注册分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各大类费用的列支项目、核算范围、控制标准制订如下表3.2.2.1 分公司(本部)费用控制标准为年度净回款的2.8序号费用项目计提基数控制率用途1分公司总经理业务包干费净回款年任务3亿以下(不含3亿)0.42分公司总经理办公、电话、差旅、交通、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等5项费用,其中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其总额的30%。年任务3-4亿(含3亿,不含4亿)0.40年任务4亿以上(含4亿)0.352分公司本部业务包干费净回款年任务3亿以下(不含3

4、亿)0.75分公司本部(含计划财务部、市场部、业务部、用户服务部、总经理室等)各部门人员的差旅、办公、电话、招待费等四项费用年任务3-4亿(含3亿,不含4亿)0.70年任务4亿以上(含4亿)0.603分公司本部业务运作费净回款1.71、分公司本部各部门房租、福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折旧费、手续费、水电费、修理费、车辆使用费、会议费、培训费、保险费、邮寄费、突发事件费、广告促销、终建设费用(不含工资、奖金)等。3.2.2.2 办事处费用控制标准为年度净回款的7.4%序号费用大类及列支项目费用列支范围控制标准一包干费用075%1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特大城市0.70%省会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0.60%一

5、般地区0.65%2业务招待费正常用于业务(含售后服务类)交际必要的餐饮费(含客人住宿费)、娱乐费、门票费、公关费、礼品费0.10%二业务基本费用及直销费用1.2%1租赁费按总部批准合同所支付的房屋租赁费、分支仓库及二级仓库租赁费0.30%3培训费支付职工培训所发生的费用0.06%3会议费召开客户洽谈会、新品展示会、订货会等各类客户会议以及分部的例会等相关费用4运输费分库至另一分库、铁路下站费及铁路拉往分库间短途运费(不含总部发分支仓库铁路、公路运费)以及给客户的送货运费0.84%5装卸费分支仓库按规定标准支付的上下车搬运费用6水电费办公、住宿、水电费7车辆使用费维修车、摩托车、助动车、车辆使用

6、税、上交管理规费、养路费、维修费等8福利费按规定标准报销的员工医药费、员工保险费9保险费货运保险、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费10利息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办事处存货资金超定额占用利息11手续费指支付给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手续费12其它工商、税务、技监、消协处理费、火烧机及客户投诉处理费等三维修基本费用办事处进行售后服务活动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运输费、装卸费、租赁费、福利费、培训费、会议费、突发事件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手续费、水电费、修理费、维修材料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邮寄费、其它费用1.10%四工资及奖金2.40%1工资按标准发放的员工工资、生活补贴、加班补贴(不

7、含财务人员工资)2奖金按规定及标准发放的员工奖金(不含财务人员奖金)五广告促销费2.0%1广告促销费媒体发布费、路牌灯箱费、印刷广告宣传品、促销品费、场租费、软广告费2终端建设费展厅、展台制作费、门头灯箱费、终端演示设备费3.3 费用管理原则3.3.1 专户管理原则3.3.1.1 注册分公司费用帐户有四类(1) 以注册分公司名义开立的费用结算帐户。(2) 以注册分公司名义在其所管辖的办事处所在地开立的驻外费用帐户。(3) 以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名义开立的驻外费用帐户。(4) 当地政府部门要求设立的税款或社保专户。3.3.1.2 注册分公司日常费用必须通过专门的费用账户进行管理。此账户专

8、门用于费用支出,所有的费用开支必须且只能从专用账户支出,严禁各项收入及款项存入该帐户。3.3.1.3 直接从注册分公司费用帐户列支的费用额度,由各分公司根据与当地税务机关协商确定的税负比例后制定。3.3.1.4 注册分公司开发票区域内设立的单独考核的非注册分公司开立帐户按注册分公司相关规定办理。3.3.2 客观性原则:分公司(含注册与非注册,本文如未特别说明,均包括注册与非注册分公司)应遵循客观性原则,如实反映费用的发生状况,做到内容真实、发票合规、支出准确。3.3.3 回避原则:分公司员工与广告及其它服务商有直接利害关系(如广告公司是自己或亲属开设的、或者是本人与他人合伙开设的)必须采取回避

9、原则,不得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否则,总部有权根据市场行情直接按一定比例核减。3.3.4 内部牵制原则:分公司、办事处300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合同签订,必须由经办人、经理、财务共同审核,经理签批。3.3.5 三级审核原则:分公司实行“办事处-分公司-总部”三级费用审核制度,办事处费用全部纳入分公司考核,辖区内所有办事处费用预算报经分公司审核后,由分公司汇总统一上报总部财务部审批。3.4 资金拨付3.4.1 分公司所有费用户资金全额由总部拨付,严禁坐支货款。3.4.2 分公司严格实行月度费用预算制度,总部财务部按照经总部审核批准的分公司月度费用预算总额扣除不涉及现金流量以及由总部直接支付的费用,再

10、加上代总部垫付的现款费用之后的净额,考虑分公司一般结算帐户月末存款余额,差额拨付至分公司费用专户3.4.2.1 总部帐套列支的广告及促销费用:单笔金额大于20000元(含20000元)的费用,包括媒体发布费、牌灯费、印刷广告宣传品、促销物料制作、促销品费由办事处填写用款申请表(通过OA系统) ,每月集中(不超过2次)向预算管理科申请付款给广告供应商。3.4.2.2 总部帐套列支的展厅、展台、门头灯箱制作维护等终端建设费用:不论金额大小,一律由办事处填写用款申请表(通过OA系统) ,每月集中(不超过2次)向预算管理科申请付款给广告供应商。3.4.2.3 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的费用:广告及促销费用中单

11、笔金额大于20000元(含20000元)的费用,包括媒体发布费、牌灯费、印刷广告宣传品、促销物料制作、促销品费等,由办事处填写专项增拨申请表(通过OA系统) ,每月集中(不超过2次)向总部预算管理科申请增拨,预算管理科审批后直接把款项拨付到办事处,由办事处通过分公司帐户直接支付给广告供应商。3.4.2.4 分公司帐套列支的展厅、展台、门头灯箱制作维护等终端建设费用:不论金额大小,一律由办事处填写专项增拨表(通过OA系统) ,每月集中(不超过2次) 向总部预算管理科申请增拨,预算管理科审批后直接把款项拨付到办事处,由办事处通过分公司帐户直接支付给广告供应商。3.4.3 注册分公司直接辖区内各办事

12、处所需的备用金额度由注册分公司核定并拨付,实行滚动使用。3.4.4 非注册分公司(注册分公司开发票区域内再设立的单独考核的分公司)辖区内各办事处所需的备用金额度由非注册分公司核定并拨付,实行滚动使用。3.4.5 拨付时间:分公司申报的月度费用预算经总部审核后3天内拨付。3.5 费用申报审批规定3.5.1 费用预算与日常费用审批合二为一,凡经月度预算批准的费用,不再通过OA系统申报审批。预算外费用,须按财务制度规定通过OA系统履行报批手续。否则一律不准报销。3.5.2 预算外费用审批办法按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3.6 报销、核算规定3.6.1 办事处应列入分公司NC用友帐套核算的费用单据,

13、经办事处审核付款后按月、及时(每月至少2次)全部寄回分公司本部财务部终审入帐。3.6.2 办事处应列入总部NC用友帐套核算的费用单据,经办事处审核付款后按月、及时(每月至少2次)全部寄回分公司本部,由分公司本部财务部复审后按月集中寄回总部财务部终审入帐。3.6.3 办事处费用单据由办事处经理与会计初审,由分公司费用会计复审,财务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参见创销财 2008-079 分公司(办事处)费用报销操作指引。3.6.4 分公司本部的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经理复审、分公司总经理终审。3.6.5 注册分公司应依据报经总部审批后的开发票区域内所有分公司的预算、销售回款目标、各分公司与

14、当地税务机关协商确定的税收计划,确定总部用友帐套、注册分公司用友帐套的费用入帐额度。3.6.6 非注册分公司辖区内的费用单据,应根据注册分公司财务部确定的不同帐套费用入帐额度分别列入注册分公司用友帐套或总部用友帐套。3.6.7 除分公司总经理、财务人员工资奖金外,分公司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公司承担,而且总部不再特批任何总部承担费用。3.6.7.1 分公司总经理:(1) 分公司总经理如兼任办事处经理,在分公司报销部份,按本文件规定的相应比率控制,计入分公司包干费用额度;如兼任办事处经理,费用在办事处报销部分并入兼任办事处的包干费用额度内,但须设定报销比率,同时注意办事处内部包干费用的平衡。(2) 年度内分公司总经理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业务基本费用的30%,如超支由其个人自理。(3) 年度内分公司总经理业务包干费用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率。(4) 分公司总经理日常费用在分公司“包干费用”大类列支。(5) 独立分公司(指北京、上海、新疆等未下设办事处的分公司)视同一个办事处,费用报销按办事处的标准执行。3.6.7.2 分公司财务人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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