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与作业安全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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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修与作业安全1 设备检修1.1设备检修的必要性化工生产的发展是逐渐从小型化、间歇式生产,向大型化连续式生产方式发展,因此要求其生产装置要连续长周期运转。设备经过长时期的运转,其零部件的精确度易发生变化;管道容器经过物料的冲刷和腐蚀,易产生罐(器)壁减薄,耐压强度减损;螺栓蠕变、密封件老化,易发生跑冒滴漏。这些情况如得不到及时的检修,往往造成原材料和动力消耗升高,影响产品质量,导致不安全因素,增加环保的压力。为使化工装置发挥正常的生产效能,保证使用寿命,保持产品质量,达到预期物耗水平,搞好安全生产,创长周期运转,就必须及时进行检修。这是化工装备自身运行的客观要求。在化工装置运行过程中,设备自身

2、的运动和物料的磨蚀,必然会带来技术状况的不断变化,以及不可避免的不正常现象,如松动、干摩擦、防腐层剥落失效、腐蚀穿孔、声响异常、局部振动严重等。这些隐患是造成设备过早磨损,形成事故的开端。及时处理这些问题,随时改善设备的技术状况,才能防患于未然。与其他工业相比,化工企业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装置寿命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良好的维护保养和及时的检修。这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创装置长周期运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1.2设备检修的特点由于装置运行带来技术状况的变化,需要对装置进行检修。按检修的内容,分为小修、中修、大修,有时需要抢修。检修中设备的交替、与生产系统的隔绝、置换等,

3、以及在拆旧更新、加固改造、修配安装等工程中,不但施工困难,而且经常需要从事动火、受限制空间、盲板抽堵、起重吊运、动土、高处作业等,在任何一个环节上稍有疏忽大意,就可能发生事故。此外,因漏掉检修项目,辨别或操作失误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机具,也容易发生各类事故。尤其是检修安全管理攒在薄弱环节,检修安全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不严格、管理组织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秩序混乱、纪律松弛、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更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因素。由于化工生产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以及低温负压等特点,决定了化工装置检修中的各个方面存在着危险性。当检修这些装置时,直接接触腐蚀性物品、剧毒品、易燃易爆等物质,可能

4、会威胁着人身的安全,而且就发生的事故,其性质有时也甚为严重。据统计资料显示,因开停车、运行中排除故障或从事检修作业而发生的事故占全部安全生产事故的30至50以上。综上所述,化工装置检修具有复杂性和危险性大的特点。1.3检修作业标准化工装置检修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检修作业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的需要,组织编制并于2008年发布了8个检修作业安全标准。这8个检修作业安全标准分别是: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化

5、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这8个检修作业安全标准在适用范围上,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适用于化学品单位的检修、吊装、动火、动土、断路、盲板抽堵、进入受限空间以及高处作业。需要解释的是化学品单位不仅包括化工企业,还包括其他有关的企业,例如轻工系统香料的生产企业,冶金系统的焦化企业、有色系统的尾气或原料前期回收生产化学品的企业以及

6、粮食系统的发酵法酒精生产企业等。这8个检修作业标准的特点是,只在安全作业的具体要求上是强制性的;在作业分级和程序管理、人员职责为推荐性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是提示性的。这主要考虑的是企业文化的不同,管理体系的不同,部门设置的不同,管理习惯的不同,不强求一致。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区别管理上的不同情况,以利于企业针对自身的实际实施管理,便于企业对检修作业的组织指挥。这8个标准的编制,是在其他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按照安全生产新的需要,根据装备和技术的进步,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说,这8个标准是继承以前的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8个检修作业标准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属

7、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2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21 本标准调整的对象和行为2.1.1 本标准调整的对象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的安全要求。按照检修过程,本标准规定了检修前的安全要求、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本标准调整的对象是化学品生产单位,对其检修前的安全要求、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做了规定。2.1.2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本标准调整的行为是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设备检修。化工装置检修按检修制度的不同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按检修程

8、度的不同,计划检修分为大修、中修和小修,非计划检修一般是指处理突发故障的抢修。小修主要是清洗、更换和修复少量容易摩擦和腐蚀的零件,并调整设备的机构,以保证设备能用到下一次修理。中修其内容除包括小修的项目外,还对机器设备的主要部件及机身、机座等不活动部分进行局部修理,并更换不能使用到下次中修的零部件。大修停车,对设备全部进行拆卸,更换和修复所有已磨损、腐蚀的零部件和失效的材料,以恢复设备的全部性能。抢修在短时间内,对装置出现的突发故障进行维修,以尽快使生产恢复正常。抢修一般是不停车进行或暂短、局部停车进行。2.1.3 检修的定义检修是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

9、修理。2.1.4本标准的强制与推荐本标准第4章检修前的安全要求、第5章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第6章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未设立附录。2.2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2.2.1 对检修施工的管理要求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10、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2.2.2安全教育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2.2.3检修设备交接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2.2.4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对检修现场的检查1)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2

11、)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3)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4)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5)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6)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对检修机具

12、、器材等的检查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2)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2.2.5 检修作业涉及的其他作业标准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AQ 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 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

13、业安全规范、AQ 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 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2.3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由于检修作业涉及的作业安全要求以在相关的标准中具体规定,本标准中只做了原则规定。2.3.1 对作业人员的要求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2.3.2 对检修作业的要求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

14、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2.4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2.5本标准与其他规范的不同2.5.1检修前安全要求的差异本标准对

15、外来检修施工单位提出相应资质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的主辅分离和社会服务的专业化发展,许多企业将原属于本企业的设备、仪表维修、维护等辅助职能分离出去,各企业分离出的小股维修力量经过整合,组成一个大的专业维修队伍服务于生产单位。一些新建工厂不再设立检修力量,需要检修雇用工厂以外的力量进行装置检修。这对这种新的情况,规定了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只有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外来单位才能为生产单位提供相应的检修服务,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本标准中提出“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要求。设备检修作业时常遇到多工种、两个以上单位交叉作业的情况,为了保证各方人员的安全,必须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本标准中对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增加“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的内容,以提高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 本标准中明确提出检修现场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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