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车间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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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 间 规 章 制 度(暂行)一、安全文明生与安全基础工作安全是车间各项工作的前提,搞好安全工作首先要从基础工作抓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考核内容:1.各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制度上墙;2.各工段有健全的规章制度;3.坚持段、班组班前安全会,记录清晰、完整、明确,记录本干净整洁、保存完好;4.点检本、交接班记录、安全确认制按要求填写,记录清晰、完整、明确,记录本干净整洁、保存完好;5.各种记录本每月5日前将前月记录本返回车间备案;6.重要岗位来客登记齐全;7.油料、物料、物品定置存放,并有明显标志;8.工作场所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等物品;

2、9.各岗位工、操作工及维修工要熟记本岗位、工种的各项责任制和操作规程;10.废料定置存放,垃圾、废料不准混放。以上各项每项3分,视违反程度酌情扣分。发生一起轻伤扣5分,一起重伤扣10分,一起死亡扣20分。考核办法:随时抽检和工段联检相结合,抽检时发现每项次扣0.5分,联检时发现每项次扣1分。二、安全保护措施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避免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工作要落实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内容:1.工作期间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2.2米以上高空作业、井筒内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不抛掷物品工具等;3.开关、刀闸安装牢固可靠,器件完好,

3、熔断丝符合要求;4.设备运行可动零部件安全防护措施齐全;5.设备的制动装置、联锁装置、限位、安全阀、紧急事故开关等安全设备良好、完善、齐全;6.氧气、乙炔瓶使用、存放、运输符合要求,气瓶附件安全可靠;7.火工材料账、卡、物相符,按要求存放使用;8.检修安全措施及时制定上报,并按要求落实;9.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做好自己本职工作;10.严格执行出入坑刷卡制度。以上各项共计30分,各项不单独计分,统一考核。考核办法:随时抽检和工段联检相结合,抽检时发现每项次扣0.5分,联检时发现每项次扣1分。(1)三、三违记分登记管理办法为适应车间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更好的加强对三违作业现象的预防和监控

4、,减少因三违而造成的各类事故,现将矿三违计分登记管理办法中有关职工情况的条款下发各工段,各工段要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学习,严格执行。(一)、三违计分登记对象、范围1、对象:凡在车间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及有现场三违表现及计分、处罚标准所列行为的直接责任者。2、范围:提升车间所有职工。(二)、三违计分的登记办法1、由局或矿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及举报属实的三违现象,违章者必须到车间安全组进行登记,安全组将记入违章者个人安全档案。2、一年内凡一人三违计分累计达到4分,处罚加倍;累计达到8分,由车间安全组首先对其本人进行通报批评,停工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由单位派专人监控其本人三个月的

5、工作行为。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监控期内再次违章,给与下岗处理,或建议车间调换其工种,报劳人科、安全环保科备案。3、职工在工段内调动,原记分依然认可。(三)、三违表现及计分、处罚标准1、有下列“三违”情况之一的,记1分,并处罚50元;(1) 劳动保护佩戴不齐全,不能正确使用的;(2) 超过颈根的披发或发辫,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工作帽内而进入生产现场的;(3) 不戴手套从事除旋转类机床外的各类机床操作的;(4) 井下坐安全帽或不戴安全帽;(5) 未经岗位教育而上岗作业者和直接指挥上岗者;(6) 调换工种不经岗位教育上岗操作的;(7) 岗位记录本不按规定填写及乱写乱画、保存不完整的;(8) 在工

6、作时间内脱岗、串岗、睡岗的;(9) 生产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时未随身携带操作证的;(10) 现场工作的从业人员不听安全管理人员劝阻,而继续违章操作的;(11) 违反出入坑管理制度的人员;(12) 手动电动工具无接地线的;(13) 照明线明头多,接线乱的;(14) 采用设备拉、挑带电电缆的;(15) 电工操作不执行规定的组织措施的;(16) 在变电、泵房、机修厂房、主副井内等工作场所停放摩托及自行车的;(17) 未使用专用工具操作的(用手拉铁屑等);(18) 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要求不符的;(19) 新安装设备(设施)未经安全验收就使用的;(20) 未按规定放置、堆砌材料、制品及工具的;(21)

7、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距离规定的;(22) 私自启用已查封或报废设备的;(23) 用导火线捆绑炸药或其他物件的;(24) 切割导爆索用卡丝钳剪切或用石块砸断的;(25) 爆破作业地点无足够照明的;(26) 放矿工无辜放空溜井的;(27) 人行井内所架设的梯子不符合标准规定的;(28) 井下明火取暖或烧烤机油的;(29) 未经允许私自进入要害部位者和接待者;(30) 管、线路吊挂不整齐,管、线路及设备又跑、冒、滴、漏的;(31) 不按时参加矿及本单位召开的安全会累计两次以上的;(32) 不及时执行安全职能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安全检查问题的;(33) 不及时向职工传达上

8、级安全会议精神及安全指示的工段长、班组长;(34) 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活动的工段长、班组长;(35) 施工作业前没有开班前安全会,对现场没有进行安全确认,没有作详实安全会和安全确认纪录的班组长;(36) 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及运输线路无故不设照明或照明不良的责任者。 2、有下列“三违”情形之一的,记1.5分,并处罚80元;(37) 操作有旋转部位的设备时,戴手套、未扣领口、袖口及下摆、衣襟敞开,戴围巾、领带、长发外露的;(38) 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未戴护目镜或面罩的;(39)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衣服操作的;(40) 电器作业未穿绝缘鞋或单人作业

9、的;(41) 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的;(42) 在有可能坠落物体下放作业时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戴安全帽、未穿防滑鞋,随意抛掷物品的;(43) 非本单位人员随意在危险要害部位、区域逗留的;(44) 私自开动非本岗位、本工种设备的;(45) 要害岗位(部位)单岗作业进行操作者、缺岗者和组织指挥者;(46) 要害岗位不持证上岗或脱岗、睡岗、串岗合作和本岗位无关之事的职工;(47) 未经专门培训、发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48) 私自改变工种,不经安全教育上岗者;(49) 要害岗位随意操作者;(50)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或设备有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进行操作的;(51) 任意拆除设备(设

10、施)的安全、照明、信号、仪器、仪表、放火、防爆装置和各种警示标志的;(52) 设备(设施)超速、超温、超负荷运转的,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的;(53) 设备运转时,跨越或接触运动部位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的;(54) 测量工件时未停机的;(55) 攀登吊运中的物件或在吊物、吊臂下行走、逗留的;(56) 调整、检修、清扫电器设备(设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警告牌操作的;(57) 带负荷运行时,随意断开单个(或贿赂)配电闸刀或开关的;(58) 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之一的;(59) 发现隐患未排除、冒险作业的;(60)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审批后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不落实的;(61)

11、两米以上(包括两米)的高空作业及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撑面上工作,不使用安全带和吊笼的;(62) 在情况不明的情况时,开启或关闭动力源(电、气、油等)的;(63) 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的;(64) 违反电、气焊使用规定的;(65) 有意损坏安全标志牌、灯光标志的;(66) 不及时按规定检修提升系统安全装置的责任者;(67) 因工作损坏了各种安全设施,不及时修复的当班指挥者;(68) 罐笼超员升降、有人乘罐违反规定而不予制止的把钩工及不听井口劝阻的人员;(69) 乘坐罐笼、通勤车打闹或扒车者;(70) 罐笼升降人员时不关罐笼门或关不到位的;(71) 在距井筒5米以内候罐、随意进入信号房或不听信

12、号工指挥的乘罐人员和不予制止的把钩工和信号工;(72) 人、料同一层罐提升的组织者或把钩工,汽车上人、货混装的组织者和司机;火工材料药、管一同乘电梯的组织者和电梯工;(73) 无证驾驶车辆者;(74) 电器设备不接地的;(75) 井下工作面不用安全电压照明的;(76) 电缆接头漏电的;电缆落地,任随车压的;(77) 电器设施绝缘差,线路有外露线头及杂乱无用的临时线,刀闸开关缺盖的;(78) 爆破工随意割断导火线的;(79) 无爆破证者从事与爆破有关作业的;(80) 单人从事爆破作业的;(81) 火工材料管理不符合要求的;(82) 非爆破工从事爆破作业及在爆破处抽烟、点明火者;(83) 不执行火

13、工材料领取使用日志者;(84) 现场火工材料无2人以上看管或签字使用的;(85) 作业地点不按规定配置两个火工材料箱或有缺损、不上锁的;(86) 生产地点无人生产,火工材料箱内有爆破器材不退库的,或当班剩余的爆破材料不退库的;(87) 爆破后,爆破地点炮烟不排除干净而进行顶烟作业的;(88) 作业人员跨过溜井挡墙或不采取安全措施而钻入溜井爆破大块与棚井的;(89) 使用溜井不加安全防护的生产组织者;(90) 不系安全带在溜井口旁或格筛上及溜井平台上作业的;(91) 溜井口无照明、无警示灯、无警示标志及挡墙的;(92) 因个人违章,致他人受到伤害的责任者;(93) 领导见到“三违”不制止,不采取

14、措施的;(94) 不编制施工作业证或不按施工作业证要求进行施工的有关人员及责任者;(95) 无计划、无设计、不按设计要求和安全规程施工的工程项目责任者;3、有下列“三违”情形之一的,记2分,并处罚100元:(1) 违章指挥者;(2)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的职工;(3) 特殊工种人员无证操作或持超期证操作的;(4) 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5) 劳保用品拖欠发放的责任者或超期使用者;(6) 在禁火区域吸烟或违章点明火的;(7) 火药库、卷扬、油库、锅炉房等危险要害部位;操作人员、值班人员脱岗的;(8) 作业人员酒后上岗,班中饮酒的;(9) 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未配用漏电保护器及绝缘手

15、套的,在潮湿密闭容器、构架内作业时使用非类手持电动工具的;(10) 带电拉高压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的;(11) 机电设备无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罩、安全网、安全护栏等),随便拆除和不使用的;(12) 卷扬、电梯、锅炉、空压机等安全保护失灵的;(13) 为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14) 停电检修时,没有验电、放电和将线路接地,不悬挂警示牌,对无人值班的设备硐室、房屋不加锁的;(15) 竖井提升的过卷装置拆除、损坏和失灵的,或对电机、变速器、滚筒、天轮、钢丝绳、罐道、罐笼连接装置,提升制动装置、防过卷装置、防坠器、阻车器等不执行定期检查和点检,使提升系统带隐患运行的责任者;(16) 竖井个水平井口阻车器、安全门(安全锁)、摇台及罐笼门等安全设施未处于安全状态的;(17) 提升系统安全装置不齐全而指挥开车的直接责任者和当班卷扬司机;(18) 用罐笼同时提升人员、物料或火工材料的;(19) 爆破材料在井口和井地车场长时间停留的;(20) 爆破前不通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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