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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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对照表 旧规范 新规范 说明 第一章 总则 1总则 1.0.1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钍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0.1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本条新规范添加了“防止电气火灾”的规定。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民、集体、个体单位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 对1KV及以上的高压变电配电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1.0.2本规

2、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新规范另有规定。 本条划线部分添加“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还有新规范适用于“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旧规范无 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新规范中本条为强制标准 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3、1.0.4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相比较,新的规范对另外的用电问题比旧规范要求高一些,旧规范是参照相关标准、规范或规程,而新规范还要求符合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附录四 名词解释 1)低压、高压2)外电线路3)有电磁感应的施工现场4)有静电的施工现场5)电气设备6)接地体、自然接地体、接地线和接地装置7)接地电阴8)接地9)零线10)接零11)电气连接12)熔断器的熔体13)升降机 2术语、代号 1)低压2)高压3)外电线路4)有静电的施工现场5)强电磁波源6)接地7)工作接地8)重复接地9)接地体10)人工接地体11)自然接地体12

4、)接地线13)接地装置14)接地电阻15)工频接地电阻16)冲击接地电阻17)电气连接18)带电部分19)外露带电部分20)触电(电击)21)直接接触22)间接接触23)配电箱24)开关箱25)隔离变压器26)安全隔离变压器 代号:DK,H,L1L2L3,M,N,NPE,PE,RCD,T,TN,TN-C,TN-C-S,TN-S,TT,W, 从新规范中看出划线部分,新规范对相关术语、符号,概念进行明确、规范。 旧规范 新规范 说明 第二章 用电管理 3 临时用电管理 2.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1.1施工现场临

5、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 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新旧规定不变。 2.1.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以下者,应制定临时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以下者,应制定临时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3.1.5条规定。 新规范对5台以下和总容量50KW以下者,要执行3.1.4、3.1.5这两条强制规定。 2.1.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 1、现场勘探; 3.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勘测; 新旧

6、规定不变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新规范中提到“用电设备位置”,要做到布局合理,电源要靠近大的负载,决定线路的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新规范对配电系统,配电线路、配电装置要进行设计、计算,达到量化。减少使用误差。 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

7、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新规范对电气图的组成,接地装置的设置都有了具体的规定。另外还添加了防雷和防护措施。在防雷、外电防护和现场防护方面也要重视。 6、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新旧规定不变 2.1.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1.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新规范明确“按图施工” 2.1.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定部门批准后实施。 2.1.6变更临时用电

8、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2.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新规范把这两条升级为强制性规范,并对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做了规定,必须是上级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使用。 旧规范 新规范 说明 第二节 专业人员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 无相应规定 3.2.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

9、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新规范对电工及从业人员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或经过培训。 2.2.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老规范是强制性条文。新规范中规定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才能作业。必须有两人才能作业。 2.2.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

10、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规范规定用电人员所具备的前提条件。对用电人员提出新要求。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新规范对设备的完好程度要高,旧规范中“病”相对新规范的“缺陷”要窄,新规范中也要包括各种安全装置的完好性。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新规范规定断电的范围更具体。拉闸断电不仅仅是漏电开关断开,而是所属机械的电

11、箱也要断开。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新规范对电工和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有具体的规定。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新旧规范规定相同。 第三节 安全技术档案 3.3 安全技术档案 2.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12、3.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新旧规范相同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新规范多了两张记录表,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的相关情况也在监控之中。 7、定期检(复)查表; 7 定期检(复)查表; 新旧规范相同 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新规范除了维修记录外,另外多了几项记录。 旧规范 新规范 说明 2.3.2安全技术档案应

13、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3.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新规范中规定电工的每周记录表要由项目经理签字认可,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用电责任不仅仅是电工一个人的责任。 2.3.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基层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3.3.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

14、,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 新规范添加了对“绝缘电阻值”的复查。 2.3.4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3.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本条新规范为强制性规范。 第三章 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第一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 外电线路防护 3.1.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4.1.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

15、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基他杂物等等。 老规范本条相关内容为强制性规范,而新规范本条为一般条文。 3.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3.1.2所列数值。(见旧规范附表) 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见新规范附表) 新规范不是强制性条文,只要满足最小安全距离即可。 3.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加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3.1.3所列数值(见旧规范附表) 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

16、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4.1.3规定(见新规范附表) 新规范不是强制性条文,只要满足最小安全距离即可 3.1.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4.1.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见新规范附表) 新规范规定外电线路必须防护,并且在吊装时,不能超过表中的距离,比老规范更加具体。 3.1.5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4.1.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不于0.5m。 新旧规范相同。 第二节 外电防护 3.2.1对达不到第3.1.2至3.1.4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4.1.6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新规范对于外电防护要求来格采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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