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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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常识选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 “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和执政理念的指导下,安全生产工作得到空前重视,全国上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境界,各行各业都在努力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而不遗余力。近几年来,城市建设发展较快,但伴随着建设,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其中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近年来我市也发生过令人追悔和以此为镜鉴的安全事故。随着建筑工程的集中建设,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质量安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安全预

2、防的不确定性和难度也在加大。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行业安全意识显得非常迫切。生命无价,健康无价,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为了你的人身安全和家人的幸福,让我们一起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吧!安全是什么?医学家:安全是健康。 企业家:安全是效益。 政治家:安全是稳定。 经济学家:安全是生产力。 劳动者:安全是生命。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要求: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掌握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工程建

3、设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监督行为。法律、法规、标准中,重点是国家“两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两令”(393、397号令)、建设部“两标”(JGJ5999、JGJ/T772003)以及新近颁发的安全法规。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通过) 共七章97条安全生产法 确定了对各行各业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普遍适用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安全技术装配管理、社会工伤保险等十项要求);3)生产经营单位

4、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制度; 5)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工作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2.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3651条,共16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7173条)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2003年11月12日通过、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确定了建设工程必须遵循的十三项基本管理制度:(前七项制度为政府主管部门实施,后六项为施工企业实施)1)安全报批制度和拆除工程的备案制度; 2)三类人员考核认证制度; 3)特种人员持证上岗

5、制度; 4)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5)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6)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 8)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0)安全方案专家审查制度; 1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2)施工现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2004年1月7日通过) 第二条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13项安全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2.保证安全投入;3.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人员;4“.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5.特种人员持证上岗;6.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并考核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符合安全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情况应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令)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

7、,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和摸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2003年10月24日发布、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设备与设施管理4个分项)、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及由以上两项单项评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计五张分

8、项评分表(24个分项、89个评分点)和一张汇总表,共有六张表格。7.新近颁布的安全法规1)2009年12月1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和安监总局等七部委经国务院批准,联合发文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中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是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总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质量承担监理责任”。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发布)通知与以往规定要求相比在制度上或措施力度上有所创新,制度创新比较突

9、出的有以下十项:一是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二是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三是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四是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五是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六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制度;七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八是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九是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规定提高赔偿标准;十是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同时,还就十个方面的工作作了完善和强调:一是强化隐患整改效果,要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二是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并强调通过严格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推进达标工作;

10、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装备研发,要求健全机构,配备技术人员,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四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管理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五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六是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七是严格限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裁量权,要求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或依法加重处罚;八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九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十是强调要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安全发展。二、市政工程施工必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地面、高空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面变化多,人员集中的生产场所。由于“产品”固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因此,存在着不安全因

11、素多,属事故易发性的作业现场。具体说有以下“六性”:1)产品的固定性导致作业空间的局限性。2)露天作业导致作业环境的恶劣性。3)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劳动强度高带来了个体劳动保护的艰巨性。4)大型施工机械和设备使用带来机械伤害的不确定性。5)施工流动性带来了安全管理的困难性。施工现场变化频繁,加之分包队伍特别是劳务分包队伍的不固定,施工操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施工流动性带来了安全管理的困难性。6)产品多样性、施工工艺多变性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具有保证性。上述特点,决定了施工过程的安全隐患多,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坍塌事故以及避免危及公共安全突发事故发生的工作

12、措施量大。因此,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掌握15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2.安全教育1)新进场或转场的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2)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统一归档管理。3)季节性施工、节假日后、待工复工或变换工种也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3.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作业

13、人员(架子工)、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信号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4.安全交底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工程技术人员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参加班前安全活动。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有:1)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3)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4)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5)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防护用品1)进入工地,以及起重吊装、超过2米深的沟槽基坑下作业时等,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下颌带。2)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水上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系好衣带

14、。3)从事有尘、有毒、噪声等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必须佩戴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音耳塞等防护用品。4)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工人,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5)作业时应穿“三紧”(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工作服。6)禁止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及赤脚、光背进入工地。6.现场设备保护1)不得随意拆卸或改变机械设备的防护罩。2)施工作业人员无证不得操作特种机械设备。7.安全设施保护不得随意拆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防护门、预留洞口盖板,安全标志牌等),脚手架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专门管理人员同意。8.用电安全1)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应由专职电工安装操

15、作。2)不得随意接长手持、移动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或更换其插头;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插座或线轴盘。3)禁止在电线上挂晒衣物。4)发生意外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后进行急救。9.防火安全1)明火作业要办理审批手续,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2)乙炔气瓶、氧气瓶等各种气瓶属于危险品,在存放和使用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要防止在阳光下暴晒。3)禁止在宿舍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炉以及电炉、电热棒、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毯等电器。4)发现火情及时报告。10.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所悬挂的“安全标志”是为提示每一位路经此处的人员,要特别引起注意。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常见安全标志有四种:禁止标志(红色为主),警告标志(黄色为主),指令标志(蓝色为主),提示标志(绿色为主)。11.预防气(液)体中毒在管道施工中,特别是在旧下水道或与其有部分连通的新建管道、封闭时间较长的管道下作业时,往往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液体,一般要经过有毒气(液)体的测试,达到安全标准才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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