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馒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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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馒头标准馒头国标(GB/T2118-2007) ICS67.060 X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1182007 小麦粉馒头 Chinesesteamedbreadmadeofwheatflour 2007-10-16发布2008-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211182007 I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兴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河南工业大学、安琪酵母 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

2、起草人:孙辉、王凤成、郑心羽、陈蓉、苏东民、姜薇莉、刘长虹、杨业栋、杨子忠、 田晓红、程爱华。 GB/T211182007 1 小麦粉馒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麦粉馒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签标识以 及包装、运输和贮存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生产的商品馒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355

3、小麦粉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T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4789.1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5009.3200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预包装

4、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小麦粉馒头chinesesteamedbreadmadeofwheatflour 以小麦粉和水为原料,以酵母菌为主要发酵剂蒸制成的产品。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小麦粉应符合GB1355的规定。 4.1.2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应符合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 4.1.3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1.4酵母和其他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卫生的规定。 GB/T211182007 2 4.2感官质量要求 4.2.1外观:形态完整

5、,色泽正常,表面无皱缩、塌陷,无黄斑、灰斑、黑斑、白毛和粘斑等缺陷, 无异物。 4.2.2内部:质构特征均一,有弹性,呈海绵状,无粗糙大孔洞、局部硬块、干面粉痕迹及黄色碱斑 等明显缺陷,无异物。 4.2.3口感:无生感,不粘牙,不牙碜。 4.2.4滋味和气味:具有小麦粉经发酵、蒸制后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要求见表1。 表1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比容/(mL/g)1.7 水分/%45.0 pH值5.67.2 4.4卫生指标 4.4.1卫生指标要求见表2。 表2卫生指标 项目指标 大肠菌群/(MPN/100g)30 霉菌计数/(CFU/g)20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

6、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不得检出 总砷(以As计)/(mg/kg)0.5 铅(以Pb计)/(mg/kg)0.5 4.4.2其他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4.5生产加工过程的技术要求 4.5.1生产过程的卫生规范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4.5.2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不得使用添加吊白块、硫磺熏蒸等非法方式增 白。 5检验方法 5.1比容测定:按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2pH测定:按照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3水分测定:按照附录C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4总砷: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5.5铅:按GB/T5009.12的规定

7、执行。 5.6大肠菌群:按GB/T4789.3的规定执行。 5.7霉菌计数:按GB/T4789.15的规定执行。 5.8沙门氏菌:按GB/T4789.4的规定执行。 5.9志贺氏菌:按GB/T4789.5的规定执行。 5.10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T4789.10的规定执行。 GB/T211182007 3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项目 比容、pH和感官质量。 6.2组批 同一天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组批量以馒头个数计。 6.3抽样数量和方法 在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样品,依据组批量,按照GB/T2828.1规定的方法取样,抽样数量见表3。 表3抽样数量 组批量(最小包装数)样本

8、量(包装个数) 2502 515003 501350005 35001及其以上8 7判定规则 7.1全部质量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7.2不超过两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 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复检结果中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3卫生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供人食用。 7.4在“感官质量要求”检验中,如发现有异味、污染、霉变、外来物质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不得供人食用。 8标签标识 8.1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8.2产品名称: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的产品,允许标注的名称为小麦粉馒头。 8.3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的保质条件和保质期,并醒目地注明食用前应加热。9包装、运输、贮存 9.1包装: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9.2运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 输。运输时应码放整齐,不应挤压。 9.3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场所。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 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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