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刑罚知多少之_剥夺政治权利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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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刑罚知多少之_剥夺政治权利范文 剥夺政治权利属于刑法当中附加刑里很重要的一个知识点,在事业单位中也常常以案例题的形式来考察,亦是考生们容易产生疑惑的知识点,本文旨在帮助考生明晰剥夺政治权利这一知识点当中的难点和认识误区,从而全面掌握该知识点。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行为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资格刑,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

2、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简记口诀2选6自由公务国有头 【例题演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后不再享有以下哪些权利:()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罢工的自由 C.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D.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务 【答案】A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A、C

3、选项符合题意,B项中不包括罢工自由,D选项中表述不完整,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领导职务不可担任,但未禁止担任一般的工作人员,故不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 从刑法规定看,使用方式包括以下两种: 1.附加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是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是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

4、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独立适用。独立适用时,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属于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条文,但是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一般不涉及具体罪名的考查,故此处仅罗列个别罪名。eg:危害国家安全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等)、渎职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等)刑法分则条文中没有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不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四、剥夺政

5、治权利的期限 1.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的:1年X5年; 2.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个月X2年;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缓期满依法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也应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五、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 根据主刑的不同,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

6、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且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例题演练】 35岁的木易杨,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木易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总共为5年 B.木易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期限从被关押在监狱时开始计算 C.木易杨

7、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总共为17年 D.木易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期限从申请假释之日起计算 【答案】C。解析:刑法中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期限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期间。所以木易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期限是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开始计算,所以,B、D选项错误;而在有期徒刑关押期间,其同样被剥夺了政治权利,所以木易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总时间应该为17年而不是4年,所以A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六、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政治权利的剥夺是由公安机关执行。这个是容易出现认知偏差的一个点,大多数同学会认为是法院判决后,由法院来执行。执行期满,应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恢复政治权利后,重享公民的政治权利。但因剥夺政治权利带来的一些消极后果并不因恢复政治权利而消灭。如不得担任司法人员的职务等。 来源:网络整理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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