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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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和安全年”的重要部署和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实施我镇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陆府办明电XX5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履行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XX年6月14日,麒麟区茨营乡下贾家村贾金柱蚕茧加工作坊违法安装使用锅炉、未申报监督检验合格和办理注册使用登记、无证操作,发生锅炉爆炸,造成1人死亡、锅炉报废的事故;11

2、月1日,昆明市盘龙区茨坝镇志欣食品饮料厂一台汽水锅炉发生爆炸,锅炉爆炸后横穿龙泉路,在空中飞行了三百米后,撞到了省建二公司楼顶上的天线,落入省建二公司的停车场内。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非法自制、安装、使用“土锅炉”和“黑锅炉”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锅炉存在私装乱改,安全附件失准、失效,操作人员不懂安全知识,不知道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无证操作,盲目蛮干,有的甚至将锅炉安装在家里,不具备基本的安全使用条件,潜在的隐患十分突出。各村委会及安全监管部门务必充分认清形势,认真吸取这两起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迅速组织开

3、展行政区域内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土锅炉”,切实解决违法使用“黑锅炉”的问题。二、工作目标(一)通过开展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查我镇区域内锅炉销售和安装使用情况,进一步查明小锅炉、尤其是“土锅炉”和“黑锅炉”的数量、安全状况和分布情况。(二)逐一查清非法制造、非法改造、私自修理、无证使用、无证操作等问题,视其安全状况分类进行整治。(三)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出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责令立即整改,并明确是否纳入登记范围,定时、定人、定责,认真督促检查。(四)依法取缔非法制造的“土锅炉”。(五)健全和完善锅炉等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数据库,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三、整治重点和范围整治

4、范围是镇的集贸市场、小作坊、食品加工户、小洗澡堂等生产加工和经营场所使用的锅炉,重点查明非法制造、改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无证操作情况;清查本镇区域内超期未检的设备,查处废旧淘汰(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停止使用和报废)的设备;取缔“土锅炉,整治“黑锅炉”,努力消除监管的盲区、死角,确保锅炉使用安全。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5月25日前)。镇直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措施,督促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向锅炉使用单位和用户逐一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动员,布置填报锅炉使用情况调查表(附件1)。(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26日至5月3 1日)。各锅炉使用单位和用户要认真按照锅

5、炉使用情况调查表的有关内容如实填报,由镇小锅炉清理整治办(以下简称整治办)汇总后上报县整治工作办公室。县整治工作办公室于6月1 5日前对我镇汇总上报的锅炉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自制“土锅炉”、无证生产的锅炉或经非法改造无使用价值的锅炉,提出报废处置意见后由镇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取缔;对有证据表明为合法制造厂生产的锅炉,需进行检验整治、申办使用登记证和操作人员培训取证的,统一按锅炉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附件2)的内容,汇总上报曲靖市整治工作办公室,市整治工作办公室根据上报情况制定检验整治计划和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在此期间,由镇整治办对全镇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三)操作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阶段(

6、6月1 6日至7月1 5日)。按市整治工作办公室培训考核计划,组织对需取证人员进行送培和考核发证,并讲解有关检验整治和注册使用登记的规定要求和办事服务指南。(四)检验整治、核发使用登记证阶段(7月1 6日至8月15日)。按市、县整治工作办公室锅炉检验安排,对我镇需检验的锅炉,按制定的检验计划和时间表采取分片集中检验的办法进行检验,同时协调取得许可资格的专业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单位现场配合整改。对经检验合格,符合办理使用登记的,由县整治工作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整治工作办公室报请登记机关统一办理,办结后发给用户。对经检验不合格的,锅炉使用单位和用户应按检验机构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出具的书面整改意见,按规

7、定和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对经过整改仍不合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取缔和报废。五、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镇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潘顺林 党委委员副组长:徐荣声 安监站站长严石周 商务站站长赵冲富 环保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商务站,由严石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所需工作人员从商务站、安监站和环保所抽调。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

8、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对检查和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够现场帮助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登记造册,建立隐患设备的台账,提出可行、合理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确认为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纳入重大隐患进行督办。属违法制造“土锅炉”、“土设备”,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由镇人民政府坚决予以取缔。(三)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村委会和镇直有关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锅炉安全法规和使用知识,要求到村到户到人,积极争取用户的理解和支持,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好这次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村委会和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治工作落实。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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