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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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方案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逐步缓解乡镇财政困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全面实行“乡财县管乡用”。通过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和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确保乡镇既得利益,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在确保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的前提下,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强管理,提高理财水,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合理增长,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

2、风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一)财政分配利益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困难乡镇的扶持力度,从体制上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二)统一模式、积极推进的原则。各乡镇要按照全省统一改革模式积极推进改革,确保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坚持“三权不变”的原则。即乡镇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四)坚持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乡镇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镇在保证基本支出后的结余资金归乡镇所有,优先安排用于清欠历史债务。三、改

3、革模式(一)收入上划县级管理。原来由乡镇支配使用的各项收入,包括地方财政收入、税收返还收入以及上级下达的各项转移支付等,全部上划县级财政,同时取消体制补助、体制上解和各项结算项目。乡镇不再承担组织收入的职责,年度税收目标任务统一由县政府根据税源情况下达县国税局、地税局执行。改变以乡镇为单位的考核办法,县政府另行制定对乡镇经济发展目标考核激励机制,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二)支出按性质分类管理。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要求,在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事权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乡镇支出范围。乡镇承担的主要支出有:工资性支出、机构运转支出和村组支出等必要的开支。乡镇上划县级支出主要有:一是调整工

4、资支出,主要指政策性增资和调整工资;二是事业发展支出,包括财源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支出。乡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对项目分轻重缓急,经乡镇人大主席团审议后,向县级财政提供项目和资金报告,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县级财政实行项目库滚动管理,综合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财力情况统筹安排,以年初预算或专项资金的形式下达乡镇。四、主要内容在“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财政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一)预算县编。乡镇财政所上划县财政局管理,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代县财政履行相关职能

5、。乡镇的预算由县财政结合财力实际,按照适当向乡镇倾斜原则,考虑历史支出水,制定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和相关办法。乡镇根据县财政制定的标准和办法编制乡镇财务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后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批复各乡镇执行。年度执行中需调整的预算,由乡镇提出申请,县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及所属各部门所有银行账户,由县财政国库股统一开设规范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的乡镇,由县财政国库股在各乡镇具有开户资质的金融机构为各乡镇统一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乡镇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的乡镇,由县财政国库

6、股为各乡镇统一开设“基本账户”、“专项资金专户”、“收入汇缴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基本账户”用于核算乡镇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国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县级各职能部门向乡镇拨付的其他专项资金等;“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预算外资金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同时为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后村级资金的监督管理,增强村级资金使用安全性,统一开设“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由乡镇农经站承担代管职责。(三)集中收付。乡镇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县级财政管理,乡镇

7、的各项支出统一由县级预算安排。乡镇的税收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按规定缴入县级金库;应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金库;预算外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乡镇所需支出,按照批复后的乡镇预算,由县财政按进度拨付或支付;预算外资金支出由各乡镇根据存量及需要,提出用款计划,报县财政审核后核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采购统办。乡镇在年初编制支出计划时,根据统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年度执行中,由乡镇根据县级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出采购申请和计划,由县政

8、府采购中心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政府采购资金由县财政按规定的程序支付。(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等财政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级财政部门,乡镇票据采用“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未经省级财税部门监制和印制的票据均视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五、机构设置(一)县财政局因改革需要,增加预算股、国库股编制各2名,按照“预算县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直接监督管理乡镇财政收支。所需编制在县乡财政系统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二)各乡镇财政所统一上划县财政部门垂直管理,为县财政局派驻乡镇单位,人

9、员编制统一上划县局管理。名称统一为“县财政局财政所”,机构级别为股所级,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人员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三)各乡镇财政所的编制不得低于3名,具体岗位为所长1名、乡镇一级预算单位会计1名、出纳1名,人员统一由县财政局调配。六、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成立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永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李金儒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成员:白羊县监察局局长陈松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秋梅县财政局局长和仕文县人事局局长和松堂县农业局局长何永泉县审计局局长彭亚文县民政局局长和俊荣县国税局局长杨鹏毅县地税局局长李云县人

10、行行长罗丽华县财政局副局长李佳润县编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和秋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我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七、配套措施(一)完善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实现县乡和谐发展完善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是解决乡镇财政问题的关键所在。一是要理顺行政体制,明确县乡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二是要理顺财政体制,确立“统收统支加激励”的管理体制,明确县乡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权力和义务,尤其是明确县乡事权范围内的支出责任,避免“上级点菜,下级买单”。三是各职能部门要真正从全局利益出发,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为小

11、团体谋利益的行为。要取消各职能部门要求乡镇配套资金的规定,切实减轻乡镇负担。四是要认真清理从各职能部门安排给乡镇的各类专项资金,通过整合县对乡镇的各类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乡镇的补助力度,提高乡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通过调整和完善县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县乡和谐发展。(二)严格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预算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综合预算、部门预算等预算编制的改革,细化支出预算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的调控能力

12、和资金使用效益。在编制预算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透明度。在预算执行中,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三)建立乡(镇)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乡镇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一是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锁定历史债务,消化存量,控制增量,采取行政拍卖或法律的手段收欠还债。通过承兑还债、折卖还债、划转还债、置换还债等多种措施进行综合分类消化债务。二是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对乡镇债权债务实行“双重管理”。在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加强县对乡镇债权债务的管理,突出财政在政府融资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加强财政对债权债务的集中管理力度,

13、特别是要取消乡镇政府的举债权,杜绝乡镇举借新债,从根本上堵住债务盲目膨胀的源头。乡镇确需举借新债的,必须上报县财政严格审核,由县政府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和乡镇偿债能力审批后统筹安排。三是建立乡镇偿债基金。由县财政在每年组织的地方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偿债准备金,专项用于还债,逐步消化债务存量。同时,对乡镇预算外收入扣除县级统筹和本级支出后的结余部分全部作为偿债基金用于还债,以解决乡镇债务严重、偿债能力差的问题。四是对增加乡村负担的事项实行县级集中管理。杜绝向基层摊派、乱伸手、乱干预行为,严格控制各类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凡是增加乡村负担的事项,一律报县级审批。(四)建立和健全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

14、考核体系为避免收入上划县财政直接管理后,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效地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将制定县对乡镇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乡镇政府的责、权、利,建立和健全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考核体系,选取乡镇政府的财源培植、企业发展、区域经济等指标进行单项或综合考核,对节俭支出、集中财力发展农村经济、化解乡村债务较好的乡镇给予奖励。(五)严肃改革纪律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认识,加强领导,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财务检查。不准在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之前私分资产、滥发钱物,一经

15、发现,除全部予以没收外,还要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使用违规票据、私设小金库、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坐支收入等现象,县财政将在机构运转经费中直接扣划违纪资金,并由有关部门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八、实施步骤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分为以下4个阶段实施。(一)制定方案、准备工作阶段(XX年5月10日至5月20日)1.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配套措施,成立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机构。2.县财政局向政府提交改革方案。3.县政府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4.县财政局向县编办提交人事编制改革文件。5.乡镇政府做好改革前准备工作。(二)实施、检查阶段(XX年5月21日至6月30日)1.工作组下乡,清理规范银行账户,清理财政所资产,锁定债务,清理编制和人员。2.县财政局作业务培训,明确乡财政的责、权、利等关系。3.县政府制定县对乡镇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4.下乡指导工作。(三)方案上报阶段(XX年7月1日至7月10日)将县及实施细则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修改。(四)总结完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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