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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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H管业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和处理事故能力,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制订本制度。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 1、总经理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市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综合部联系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时问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安全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安全生产专

2、业知识。 (3)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市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由综合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

3、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四、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实习、培训人员、外单位调入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由综合部、安全监督办

4、公室等部门负责,经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公司各单位,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 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应对新职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员及技术人员负责,并经考试合格分配到班组,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

5、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3)班组应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在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前,不得独立操作。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构造、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及实习期满后,由车间领导审批,报综合部签发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操作。2、调转岗位教育。公司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和转岗须重新

6、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班组内部职工调转,须重新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人“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离岗半年以上的职工,须重新进行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重新上岗作业。 3、特殊教育(1)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作业、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培训。未经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不复审的,不得上岗作业。(2)新工艺、新

7、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所在单位与有关部门要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则。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发给作业证上岗操作。 4、现场教育 (1)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的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有关安全教育,由施工组织者负责。教育内容应有此项工作危险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等。 (2)对发生事故后的事故现场和现场分析会,由有关单位组织。内容有事故的经过、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等。 (3)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职工,由施工负责人教育。内容有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安全规定等。(4)各车间、班组,对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应及时总结推广。 5、日常教育 (1)从业人员每年接受

8、再培训时间不少20学时。(2)各级领导应自觉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和检查,引导和督促职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3)各班组要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 (4)各单位要坚持至少每月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6、其他人员 (1)对外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2)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公司证,保存安全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

9、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教育记录。五、安全教育考试管理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再次考核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全部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4、职工每年进行安全技术考试一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入安全作业证。凡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一、目的为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和处理事故能力,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制订本

10、制度。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 1、总经理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市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综合部联系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时问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安全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

11、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市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由综合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编

12、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四、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实习、培训人员、外单位调入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由综合部、安全监督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经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公司各单位,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 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3、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应对新职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员及技术人员负责,并经考试合格分配到班组,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工作环境、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3)班组应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在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前,不得独立

14、操作。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构造、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及实习期满后,由车间领导审批,报综合部签发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操作。2、调转岗位教育。公司内调动、车间内调动和转岗须重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班组内部职工调转,须重新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人“安全作业证”内

15、,方准上岗作业。离岗半年以上的职工,须重新进行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重新上岗作业。 3、特殊教育(1)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作业、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培训。未经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不复审的,不得上岗作业。(2)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所在单位与有关部门要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则。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发给作业证上岗操作。 4、现场教育 (1)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的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有关安全教育,由施工组织者负责。教育内容应有此项工作危险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等。 (2)对发生事故后的事故现场和现场分析会,由有关单位组织。内容有事故的经过、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等。 (3)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职工,由施工负责人教育。内容有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安全规定等。(4)各车间、班组,对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应及时总结推广。 5、日常教育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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