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培训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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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培训讲课稿运用法治思维与法制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同志们早上好,今天我授课的主题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制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温泉之城长寿石阡”政法工作奋力腾飞党的十八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因此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新的历史时期,对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一项新内容,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一项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对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及其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作用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今天我就带领大家共同学习,通过分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涵义与相互

2、关系,探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提出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以及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涵义与相互关系要明确“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涵义,首先要明确“法治”的涵义,对“法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法治强调以法治国、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包括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和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

3、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法治是实质法治和形式法治两者的统一体,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体现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实质意义的法治也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两者均不可或缺。而所谓法治思维,就是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根据学者观点,法治思维主要包含了五个方面的思维内容,即合法性思维、权利义务思维、公平正义思维、责任后果思维和治官治权思维等。法治方式,是指领导干部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

4、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式、方法。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关系上,法治思维支配法治方式。领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必然会主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反之,当他遇到需要处理的问题时,通常首先会想到人治手段,在必须和只能法治方式时,他也可能把法律手段用偏、用歪。同时,法治思维需要通过法治方式来表现。法治思维虽然是一种思想认识活动和过程,但它必然要外化为法治行为,即通过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如果一个领导干部只会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分析和思考问题,而不能和不会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尚不能认为这个领

5、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指明了路径,共同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之中。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几乎都有法可依。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的发展中,确实还有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而最优的解决之道,就是领导干部要懂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了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社会主义中国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

6、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恰恰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应当成为各级领导干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提升执政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突出党对法治的理念和态度。而法治方式作为方法论,是一种行为准则,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在执行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行动两个方面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指明了具体路径,体现了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性和必要性。(二)从党的执政历程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

7、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我们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并愈加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使得有法可依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使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都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从这一层面来讲,改革的成效将更加体现在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上,以切实保障改革沿着法治

8、化的道路加快前进。因此,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应当更加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自觉需求。(三)从维护稳定的大局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凸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与此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要真正做到人民利益至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利益

9、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领导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强化这方面的能力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三、领导干部提升自己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途径、方法(一)要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要通过各种途径,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理念,使其认识到什么是法治思维,为什么要运用法治思维,怎样运用法治思维。使“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语,使法治思

10、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价值观,从内心坚持把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作为政治责任、施政习惯、自觉追求,增强法律至上观念、崇尚法治权威、模范遵守法律,彻底摒弃人治的思想,从思想意识上强化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职的自觉性,绝不能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或法律之外。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现象。在遇到权力与权利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要牢固树立民本意识,主动运用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减少官民对抗,树立领

11、导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二)要提高法律知识水平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首先在于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要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的长效机制。在学习形式上,要通过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通过举办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在学习内容上,既要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又要重视法律原则、法治精神等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学习培养。要深入掌握法律知识、法治理论,切实提高法律素养、法治涵养,坚持做任何事情都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思考,都按法律的规定去推进、落

12、实。比如作决策要有法律依据,办事情要讲法律程序。时刻用法律标尺来考量自己的行为,有效发挥表率作用、放大示范效应,做到以法服众、以法说话、以法育人,实现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三)要完善奖惩制度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决策上实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决定相结合,权力上确保在阳光下运行,监督上完善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及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事、依法履职。探索将“法律修养、法治状况”引入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指标,推动领导干部坚持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

13、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重视提拔使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要按照有权就有责、滥权应担责、侵权要赔偿的要求,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那些不依法办事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进行批评教育;对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带来重大损失,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全新论述的提出,将对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行为准则等诸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并使其发生深刻变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在对法治的认识上,更加注重法治的本体性价值;在行为模

14、式上,更加注重法治的基础性作用,可以预见,这将是法治理念、法律知识、法治信仰以及法治自信循环往复和不断攀升的过程,构成一个由思维到实践更为完整、更为统一的领导干部推进法治的工作体系。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将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既可以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可以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还可以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形成法治信仰。四、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一)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确立宪法法律至上,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要求进一

15、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监督,重视法律解释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正确处理好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调整手段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领导干部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在行使公权力时,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或者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发展、深化改革,都应不断审视其行为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行为的权限是否合法,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行为的手段是否合法,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等等。不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就谈不上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注意法律和政策的区别社会主义法律和党的政策虽然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但是它们毕竟是

16、两种社会规范,各自有自己的特点和作用,二者不能相互代替。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是国家的主张,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政策是党组织制定的,是党的主张,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政策是通过思想工作、说服教育、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及党的纪律保证来实现,党的某些政策并非对每个公民都具有约束力。法律是由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的。政策未被制定或认可为法律规范之间,是由决定、决议、纲领、宣言、通知、纪要等形式表现。法律规定的内容比较具体、明确和详尽,它不仅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而且还规定了违法所应承担的责任。政策一般比较原则和概括。法律比较稳定。政策比较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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