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有限公司xx年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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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有限公司XX年集体合同铁路有限公司XX年集体合同本合同由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工会铁路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职工劳动保障水平,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结合铁路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工会与公司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本合同由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共同订立,双方必须认真履行。 第三条 公司经营者要大力开拓市场,不断强化生产经营和安全质量管理,合理组织各种资源,努力完成全年生产营销任务,切实提高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职工

2、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第四条 公司制定、修订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交代表团长和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讨论并报下一次职代会予以确认)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向职工公示。工会要教育动员广大职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人翁意识,大力支持和参与公司改革、管理、生产和营销活动,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每个职工都应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争创优质工程,执行企业规章制

3、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为完成本年度各项计划目标而积极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第二章 劳动报酬第五条 公司确保职工收入随着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并建立实行职工收入与领导年薪挂钩制度。第六条 实行综合工时制、标准工时制和轮班制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职工法定假、有薪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公司应按规定支付工资;确因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及时安排调休或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公司工时制度、假期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休假的必须依据相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实行计件工资分配形式的以劳动定额为准,计付劳动报酬。第七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按时足额发放在岗职工工资。因特殊情况

4、难以足额支付工资时,行政经与同级工会协商达成协议,可以滞后发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对在岗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其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第八条 公司对待岗职工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标准(扣除养老金、公积金、失业金和医保金后)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公司确保待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第九条 公司与职工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人XX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条 公司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分别实行每日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或以月、季、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十一条

5、由于营销生产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必须与同级工会协商并依据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和公司有关休息休假制度,合理安排职工休假,确保职工休假权益的落实。第四章 保险和福利第十三条 公司严格执行局转发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公司“三不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铁财XX687号)等一系列有关“三不让”资金的提取、筹集、管理和使用文件规定。行政保证资金到位,工会做好日常工作,切实抓好落实“三不让”承诺工作。提高救助标准,加大对困难职工救济力度,让每一名困难职工都能吃得饱、穿得暖、看得起病、子女能上得起学(义务教育)。第十四条 公司按政

6、策筹集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策执行。公司实行医改后,应严格执行属地医保政策,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公司行政、工会要按照局有关要求,继续认真做好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工作。第十五条 公司要进一步严格职工待岗、内退程序。安排职工内退或待岗半年以上要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公司出台与职工退养相关的规定,必须经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局工会备案。职工内部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规定。职工退养后月实得生活费(扣除养老金、公积金、失业金和医保金后)不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第十六条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公司必须关注职工的身

7、体健康,年内继续组织公司各级先进人物以及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人技师等生产技术骨干共计60名进行短期健康休养。由公司行政将疗(休)养费用7万元一次性拨付给公司工会,由工会组织实施。第十七条 公司行政、工会年内继续组织公司“十大标兵”观光旅游。如果“十大标兵”因单位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的,公司给予每人补助XX元旅游费,由个人安排旅游。第十八条 公司在生产发展的前提下,不断加强职工物质文化建设。公司支持工会开展“建家”活动,对全公司各单位“三工”建设中的先进单位年内给予4万元奖励。各指挥部、经理部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达到“三工”建设标准。第十九条 公司支持工会办好文化体育事业,依据企业实际需要,建

8、立健全各级文体活动场所,选拔培养各类文体活动骨干,更好地发挥其为基层服务,为职工、家属服务的作用。第二十条 公司要以“奥运年”为契机,认真贯彻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面推进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群众体育工作,推动“新生活、新体育、我运动、我健康,共建和谐企业、共创美好未来”体育工作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职工的健康素质。第五章 职工培训第二十一条 管理层职工培训1根据局要求,公司选派管理人员参加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送培任务。2公司组织各系统管理人员岗位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办班45期,培训1090人次。现场办班培训4800人次。第二十二条 作业层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1公司认真组

9、织开展技工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年内完成职业技能鉴定130人,其中鉴定高级技师10人;鉴定技师20人;鉴定其它(包括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100人。2公司大力开展导师带徒、函授自学活动。导师带徒、函授自学要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奖励,切实抓出成效。3公司继续积极开展“技术业务大比武”活动,不断推进公司“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当知识型员工”活动的深入。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三条 公司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局以及公司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指标: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汽车行车责任事故、铁路行车险情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特种设备特大及以上事

10、故的发生,年重伤率低于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第二十五条 公司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依法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积极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切实改善一线职工工作条件。凡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不到位,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超过公司下达的安全指标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与领导层年薪挂钩,并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第二十六条 公司要继续加强卫生防疫工作,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对从事隧道施工、有毒有害等作业和在流行病区工作的职工,根据职业健康体检规范有关体检周期要求,年内进行

11、一次健康体检,并对患职业病的职工及时进行治疗。第二十七条 发生需要公司处理的职工伤亡事故,公司行政应及时通知公司工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第二十八条 工会要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教育职工要自觉接受生产指挥,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第二十九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合同附件公司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保护协议。第七章 劳动纪律和奖惩第三十条 公司按照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对职工进行奖惩。第八章 监督与检查第三十一条 公司行政应将本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单位,并组织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

12、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合同。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应在公司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检查、分析和总结。履行结果向职代会联席会议报告,并接受审议。没有签定共保合同或没有认真履行集体合同条款的单位,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第九章 争议处理第三十三条 公司行政与公司工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请上级调解。对上级调解仍有异议的,可向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意见,待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内容执行

13、,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修改意见达成一致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止。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局、局工会、芜湖市劳动行政部门、公司党委各一份,副本以文件形式发至公司各单位,并在公司内部信息网上公示。附:有限公司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保护协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工会公司委员会总经理(签字): 主席(签字):附件:公司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

14、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企业与工会经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有关照顾孕妇、产妇的条款,不适用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女职工。第二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享受各项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职工平等。第三条 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先树模、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第四条 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第五条 女职工经期保护1、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长时间、低温、冷水作

15、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2、对长久站立、行走劳动的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女职工,也应酌情给予照顾。3、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企业行政确保女职工经期卫生费用按时发放。第六条 女职工孕期保护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应当根据单位指定的医务部门或有资格的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它岗位工作。2、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2次,每次休息30分钟。4、女职工怀孕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给予产假20天-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2天,7个月以上流产,按正常产假对待(即9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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