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农村信贷市场对贷款利率政策的敏感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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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池州市农村信贷市场对贷款利率政策的敏感性分析一、农村信贷的供应方对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敏感性分析对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的调查表格汇总如下,单位:万元。利率浮动区间 主要发放对象主要风险考虑 ,1)1392165信用社职工基本在职工承受能力范围内,贷款无风险(1, 45234164495小额农户、入股社员以及涉农优质企事业贷款额小风险较分散,农户小额信贷及入股社员贷款享受优惠利率,优质企事业为竞争客户( ,282989297176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私营经济组织及其他自然人保证、信用贷款风险较大,经营性贷款额大风险较集中(2, 注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文件规定, 至 农村信用社的利率浮动区间

2、为 ,2, 至今为 , 。通过调查,农村信贷的供应方对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敏感程度呈现如下三个特点:(一)尽管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浮动区间放宽了,但是其新增区间的发放贷款为零,各区间发放贷款占比基本仍保持在原有比例。从 到 ,农村信用社在(1, 上累计发放贷款占比达 %,在( ,2上累计发放贷款占比达 %。从 到 ,农村信用社在(1, 上累计发放贷款占比达 %,在( ,2上累计发放贷款占比达 %。(二)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全是固定利率贷款,贷款利率定价区间的安排表现出与贷款发放对象高度相关。对信用社职工的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对小额农户、入股社员及优质企事业最高上浮至50%;对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私营经济

3、组织及其他自然人一般上浮50%至80%,少数执行2倍基准利率。(三)农村信用社对贷款风险的识别主要还处在定性判断层面,特别是对商业性贷款其风险识别的层次有限。对内部职工贷款,考虑在其承受能力范围内发放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及入股社员贷款基本安置在(1, 上发放;对贷款风险较高的商业性贷款基本集中在( ,2,除了个别优质企事业贷款在(1, 上发放。二、农村信贷的需求方对贷款基准利率政策的敏感性分析对农村信贷客户发放贷款的调查表格汇总如下,单位:%,万元。贷款发放时间段加权平均利率期末贷款余额 183367 242375 262875 252900注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文件规

4、定, 至 贷款基准利率为 %, 至 为 %, 至 为 %, 至今为 %。通过调查,农村信贷的需求方对贷款基准利率政策的敏感程度呈现如下两个特点:(一)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政策达到抑制农村信贷需求的时滞较长。在四个贷款发放时间段,加权平均利率随着基准利率上调逐步升高,但其贷款余额在前三个时间段不减反增,直到最后一个时间段基准利率调高至 %,其贷款余额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迅速下降,说明市场反应正顺着贷款基准利率政策的调控方向运行,也就是说第四次上调才见效。(二)在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政策的整个调控过程中,农村信贷需求的前期变化表现出较强的“吉芬商品”特性(在这里表现为追涨)。在四个贷款发放时间段,前三个时

5、间段贷款余额随着加权平均利率升高不但不降低反而大副上升。考虑到加权平均利率相比基准利率的上浮幅度依次下降(分别是57%、54%、52%和48%),说明农村信用社为保持贷款规模效益,逆政策而动,极大地助长了农村信贷需求的扩张。三、影响贷款利率政策在农村信贷市场传导的因素分析由此调查可见,贷款利率政策在农村信贷市场的传导力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的影响:第一,农村信贷的供需平衡主要取决于供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除保留部分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外,我市农村信贷市场基本由农村信用社垄断(农发行政策性惠农除外)。一方面虽然上调了贷款基准利率,农村信用社可适当调低利率浮动幅度,减少信贷规模损失;另一方面虽

6、然贷款利息支出成本提高了,但对于那些急需贷款却无处可贷的客户,农村信用社只要适当放低信贷闸门,即可弥补规模损失。这样,如果贷款利率政策的调控方向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目标相悖,农村信用社为实现自身需要的信贷平衡规模,政策效应必然大打折扣。第二,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从农村信用社贷款发放利率的区间安排表现出与贷款发放对象的高度相关特性,可以看出,除了联社职工、小额农户、入股社员及优质企事业外,农村信用社一般都将其他贷款客户纳入到区间( ,2)上考虑,说明农村信用社在掌握贷款客户信息上能力是有限的,信贷风险的层次安排比较笼统。这样,即使放宽了农村信用社的利率浮动上限,农村信用社仍无作为,农村信用社更

7、关心的只是规模效益。第三,贷款基准利率政策对农村信贷市场没有区别对待。农村信贷并不是中央宏观调控主要区域,相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需要加大农村信贷,由于基准利率政策影响的普遍性,收紧银根政策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抑制了农村信贷需求的增长。反过来说,贷款基准利率政策在农村信贷市场的传导时滞肯定较长。四、政策建议(一)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滞后的实际,对区域内金融机构执行的贷款基准利率要同全国大中城市区别对待,同时建议,贷款利率政策调控要确定目标区域,不可一概而论。(二)加快推广邮政储蓄小额信贷,改变我市农村信贷供应方比较单一的现状,减少贷款利率政策的调控方向与单一农村信用社经营目标相悖的概率,从整体上提高农村信贷供需平衡的政策影响力。(三)加大对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层次安排方面的培训力度,积极引导其合理确定信贷风险层次,有效识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农村信贷市场份额的风险,拉开档次发放贷款,充分利用好贷款利率区间政策。(四)人民银行信贷部门要定期组织辖区农村信用社,联合做好央行贷款利率政策和联社信贷利率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引导信贷客户正确认识关于贷款利率的宏观及中观政策,充分披露各档次贷款利率的风险比较,根据信贷客户不同条件进行风险提示,帮助信贷客户树立风险信息披露意识。 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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