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稿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3329033 上传时间:2019-07-20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6.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稿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稿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稿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稿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稿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稿(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稿题目:浅谈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提纲:一、什么是职务犯罪二、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三、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意义五、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六、检察机关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管辖范围浅谈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历来是最严重的腐败现象之一,它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危害国家的利益,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践踏社会主义法制,影响社会的稳定,已经成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检察机关围绕检查职能,运用检察手段,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机制,构筑预防职务犯罪体系,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有效途径,控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一、什么是职

2、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其职务相关的各种犯罪。也就是指具备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与起职务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触犯刑律应受刑法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从主体上看职务犯罪是要求主体具备一定的职务身份为前提的犯罪。职务是构成职务犯罪的前提和基础。职务犯罪就是具备一定职务身份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或者对其职务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从内容上看,职务犯罪是犯罪行为与行为人的职务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犯罪,这是职务犯罪的最基本的本质特征,职务犯罪的犯罪行为与职务之间的联系,一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实施的,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实施犯罪,这种犯罪形式是

3、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象贪污、受贿、私分公款、挪用公款等犯罪。二是虽然没有利用职权,但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其职务有着内在的联系,这类犯罪主要是行为人在职务活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而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如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定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都是属于过失犯罪。二、职务犯罪的特点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更甚,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据我国经济学家的保守估计,在90年代后半期,“国家因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

4、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比重在 % %之间。”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已成为我国迫在眉睫的问题,其严重程度恰如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的那样,已经成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从大量的已被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的案例来看,在我国比较突出的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等。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权、钱、情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存在漏洞,总体来讲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位高权重,贪污受贿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法国法学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据有关报道,仅一个建筑项目的兴建,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项目

5、竣工,共有23个环节可能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轻则“吃拿卡要”,重则行贿受贿;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采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等环节都有可能是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区。行家们说,工程设计文件的一笔一划,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是“钱”。像沈阳的慕绥新和马向东等都与此有关。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大案、要案进行分析后发现,现阶段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五多”、“两突出”的现象。即:从发案单位类型看,工矿企业发案多;从涉嫌犯罪的主体看,担任正职领导的多;从岗位分类看,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多;从单位层次看,基层部门发案多;从犯罪性质看,贪污、挪用公款犯罪多。在这些案件当中,以小集体私分公款贪污问题突出;作案时间长

6、、频率高、数额大的现象突出。二是品行堕落,权钱交易。经济上的犯罪与生活上的堕落,从来都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些干部在金钱、权力、美色、人情面前经受不住考验,往往背叛自己的誓言,贪赃枉法,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从公布的厦门“远华”、沈阳“慕马”等案情看,不少犯了罪的领导干部都属这种类型。此外,家族的一些成员在其蜕变过程中有的却起到了不可小视的推波助澜作用,这些家族成员主要是利用干部的权力和威望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夫唱妇随”。大多数情况是丈夫担任领导职务,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投机者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则贿之,意志不坚定者也许开始还能抵挡一

7、阵子,久而久之也就下了水,做妻子的不是劝其守节,而是同流合污。更有甚者,有些妻子在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主动进攻,利用丈夫的威望索贿,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之妻就是这样。二是“父债子收”。有些领导干部在行违法乱纪之事时往往还装出一副清廉的样子,自己不直接收受,而是让子女帮着收,这些子女也就明目张胆地变着法子到处索要,想着法子捞钱,为其父母收“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于飞利用手中权力,由其子女出面非法炒作地皮,从中“得益”上千万元,成了“父债子收”的“典型”。三是“亲朋借威”。有些领导干部的“七大姑八大姨”,甚至是远房亲戚、同学朋友,也凭借某些干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收

8、取“报酬”,而后与当官的亲朋共享这份“利益”。三、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一)、政治素质低。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严格自律。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发生错位,价值观出现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想信念动摇。(二)、法制观念淡薄。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

9、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办事的干部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就是发生了一些违纪违法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具体工作,法制观念淡薄。(三)、经济方面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并没有完全摆脱贫穷与落后,我国的平均国民收入还比较低,人们的生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掌握职权的个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追求个人享受,便滥用手中的职权,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另外,社会分配不公也是我国当前存在的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其突出表现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不高。在社会上,从事商业

10、的人员甚至个体摊贩,他们每月的所得,是公职人员工资的几倍,一些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发现有的人生活优裕,心理就失去了平衡。当他们不能通过自己的工资收入来达到别人的生活水平时,便利用出卖手中的权力,来获取不正当利益。这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便由此产生。(四)个人素质方面的原因。如果担任公职的人员自身素质低下,也容易造成职务犯罪。个人品质的不同,在同样条件下,有的人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为国家和社会奉献终生;而有的人则贪赃枉法、假公济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文化素质高的人,一般会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思想觉悟,往往能够抵御各种不良的诱惑和侵蚀,文化素质低下,则

11、一般容易为眼前利益所迷惑,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身份和权力的性质,从而走向职务犯罪的道路。除此以外,外界的利益诱惑有时候也对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公职人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比如有一些人,为了非法目的,用金钱物质等利益,对其进行诱惑,让其一失足而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也是一个不良诱因。有的人原来不敢实施违背职责的行为,怕受到法律制裁毁了自己的一生,并累及家人。但后来发现很多人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并没有受到法律追究;有的人虽然案发了,但判得很轻等。经过盘算便不再害怕触犯刑律,也开始利用职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不考虑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重大利益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

12、实际上也是对实施犯罪的一种宽容。(五)、特权思想严重。特权思想有两种表现,一是在这些职务犯罪的干部中,往往拥有特权,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耍特权的资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事实上,但凡腐败分子在受到惩处后都会自我反省:“如果当时有人提醒我、监督我,就不会有如此的下场”,但悔之已晚。二是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为人民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忘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崇高宗旨。群众观念淡薄,颠倒了主仆关系,忘记了干部的本色是为人民服务。(六)、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少数基层领导对干部职务违纪违法导致的

13、各种问题认识模糊,管理不规范,制度不严谨,加之受“难免论”、“难管论”的影响,行动上自然对干部失察、失管、失控。对违纪违法干部无原则地加以袒护和纵容。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明确规定既要抓业务也要抓队伍建设,但少数领导往往只顾压任务定指标,忽视讲纪律,提要求;只注重完成工作任务指标数字,不检查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不检查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因此,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的部署要求,缺少深入检查;对违纪违法干部姑息迁就,缺乏严肃批评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表层,缺乏渗透到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尤其是不能有效地启动预防机制,处理上又失之于宽。(七)、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普遍

14、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常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及抹不开面情等现象,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和教育挽救干部的作用。法规制度成了一纸空文。这些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也是监督制约机制没能正常运转的结果。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意义1、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关于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战略决策,为我们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指明了方向。早在西柏坡时期,毛泽东主席就发出要警惕敌人“糖衣炮弹”袭击的警示,指定了避免“人亡政息”,避免“权利性腐败”的

15、治国执政方略,时至今日,当世界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全球多数国家在反腐败斗争中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方针已形成共识,江泽民同志多数强调,反腐败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中纪委六次会议要求,“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力度,努力形成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全方位,多方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中央的决定和中央领导的有关论述,深刻地说明了预防职务犯罪对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2、预防职务犯罪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总纲领。检察机关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就是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发生,保证国家机关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不手侵犯,推进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因此,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一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二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使命,三是检查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有其自身的优势。3、预防职务犯罪,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的要求。检查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有打击、监督、预防、保护四项职能。实践中反腐败单靠打击措施,是难以奏效的。所以,检查机关必须全面履行“打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