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矿区内偷挖盗采管理调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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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矿区内偷挖盗采管理调研材料有证矿区内偷挖盗采管理问题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县对偷挖盗采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有效地保护了国家的矿产资源,矿山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恢复治理,建立健全了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形成了县政府统一调控,各镇(乡)和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在此基础上,为形成有证矿区内偷挖盗采管理的长效机制,笔者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一、我县矿业秩序现状我县矿产资源丰富,种类较多,现已探明发现的矿产资源有25种,大型矿床3个,中型矿床30个,小型矿床77个。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存在矿业结构不合理,开采水平低;资源利用水平不高,资源未能优质优用;矿山开发忽

2、视环境保护,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和破坏;一些地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等问题。二、矿业秩序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一)突出重点,彻底治“乱”。1、集中排查清理,及时整治整改。一是全面开展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发证情况的清理工作。全县现有有效勘查许可证38个;采矿许可证293个(省级颁证78个,市级颁证27个,县级颁证188个)。通过全面细致的清理检查,已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中不存在越权颁发证件,没有不符合规定程序或不符合规定资质颁发的证件,无擅自增设审批环节行为;二是对无证勘查、开采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是非法煤窑和钼镍矿,对发现的非法煤窑和非法钼镍矿,一次性炸封关闭;三是对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3、越界开采、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行为进行排查,共查出非法转让采矿权22家、越界开采2家、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1家,已全部查处和整改完毕;四是对到期采矿许可证进行清理,共注销到期和未参加年检采矿许可证38个。2、全面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非法采煤是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之一,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最重要、也是最为艰巨的工作。为此,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炸封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对炸封取缔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统一安排,拉开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序幕。各镇(乡)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全面开展了非法采煤窝点以及非煤

4、矿山的调查摸底。在以往炸封取缔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增派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矿山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新发现的、新反弹的、遗漏的、废弃的非法矿井逐一清理登记,边清理边炸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县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295个,其中:炸封63个,砌封232个,全部设立了警示标志。3、开展钼镍矿专项整治工作。为彻底有效打击毛石、松林两镇境内钼镍矿偷挖盗采和非法销售贩运行为,我县从XX年8月起就开展了钼镍矿专项整治工作。XX年5月以来,全县共开展了7次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的集中整治活动。一是成立集中整治领导机构。成立了政法委书记任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土资源

5、局、监察局、交通局、工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钼镍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钼镍矿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从检察院、监察、国土资源、公安、交通、镇政府等部门抽调50余人,组成车辆检查组、案件打击组、巡查炸封组、效能监察组4个工作组,集中开展钼镍矿专项整治行动,设立5个检查卡,采取查、堵、拦、群众举报、昼夜行动等方式,在贵阳、#、沙湾、乐山、金鼎山、毛石、松林等地对偷挖盗采和非法销售贩运钼镍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制定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通过采用发公告、贴标语和电视上宣传等形势,加大宣传力度,制造声势。针对非法购运钼镍矿运输形式多样、渠道错综复杂、打击难度大的实际,由公安、国土、交通等部门在

6、毛石、松林、乐山及临近区域设立了多处运输检查卡,有效地制止和打击非法运输行为。4、开展铝土矿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自XX年5月起开展了铝土矿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从相关单位抽人组成,定人定岗定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发了#县铝土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设立公示牌、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三是对非法开采、越界开采、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将矿山巡查管理责任落实到村、

7、组、户,层层签订包保责任状,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制止和关闭非法铝土矿山。共清理出非法开采2宗,越界开采1宗,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1宗。四是由县公安局、国土局抽人组成专案组,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贩运、收购等违法行为。五是对矿山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由县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抽人组成工作组,对团溪、尚嵇、茅栗、苟江、三岔、三合6镇持证铝土矿山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组织13家持证铝矿进行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对未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的贵州金鑫铝矿公司责令停产整改。(二)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切实治“散”。一是煤炭资源整合。根据县政府整合方案,原71家煤矿整合为44家,设计

8、生产能力636万吨,其中:单列技改扩能的26家,不参与煤矿整合,其余46家整合为18家,整合后的18家当中,已经全部达成整合协议,并于XX年8月31日前将整合煤矿办理1年期采矿许可证的资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目前,已经办理18家整合煤矿1年期采矿许可证。二是整合钼镍矿资源开发利用。目前,我县钼镍矿已整合为4家公司,即沈宏公司、世纪公司、贵州志同钼镍有限公司和#县六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开采和加工。三是积极推进铝土矿资源整合。我县铝土矿资源勘查程度高,开采企业生产规模小。为了提高开采企业产业素质,保障80万吨氧化铝厂用矿需要,现已完成了铝土矿资源整合方案编制工作。同时其它非煤矿种资源整合方案已按X

9、X年度贵州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黔整规办发XX3号)的要求进行了安排。(三)从建立长效机制着手,立足治“本”。1、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于XX年2月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并发布实施。#县钼镍钒矿勘查开发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毕报上级审批,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2、大力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严格审批采矿权。为有效解决采矿权无偿取得和有偿取得“双轨制”问题,建立公平竞争的矿业权市场,从今年起对县级颁证矿种,新建矿山除公益性建设事业用矿、探矿权转采矿权采取行政审批外,已全部依照法定程序以招拍挂方式颁证;到期采矿权全面采取协议出让方

10、式延续。采矿权的审批实行窗口收文、内部会审、确定采矿权出让底价等方式进行。3、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探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机制。县人民政府明确了相关部门防治地质灾害的职责,编制了#县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下发各镇(乡)执行。同时开征了地质灾害防治统筹费。(四)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XX年成立县整规办,明确由县人大副主任任整规办主任,从公安、交通、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单独办公,负责领导和组织整顿规范工作的协调、指导、措施制定及督促检查。2、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矿区进行了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11、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共清查越界开采行为2起,现已全部查处完毕;关闭破坏矿山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3、加强矿产品运输管理,实行矿产品准运制度。为加强我县矿政管理,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杜绝无证矿产品进入市场,巩固整顿工作成果,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日常工作机制,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今年5月我县政府制定了#县矿产品运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凡运销重要矿产品和在经济发展中有重要作用的矿产品实行准运制度,这将有力规范我县的矿产品运销市场。4、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切实保护和利用好土地、矿产资源,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县积极探索与

12、公安机关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积极向上级争取设立矿山派出所。通过努力,目前我县的矿山派出所已通过上级批准,正待挂牌办公。(五)加强宣传教育。在松林、毛石钼镍矿整治难度大的地方,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成工作组对村民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声势大、时间长、范围广,内容包括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广大人民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三、调查建议(一)严厉打击非法行为。1、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层层落实责任”的要求,健全炸封取缔行动责任制和协调机制,形成整顿和规范工作合力。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整合公安、监察、国土、安监、交通、工商、煤炭、电

13、力等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从开采、运输、销售环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进行整治和打击。2、加强对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鉴定工作。按照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鉴定暂行办法(黔国土资发XX113号)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对非法采矿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进行鉴定,作为对非法采矿者行政处罚和定罪量刑的依据。3、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协调机制,加大对非法采矿者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力度,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建立由公、检、法机关和监察、国土资源、安监、煤炭、工商、交通等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协调机构、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机制,认真贯彻省委

14、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意见(黔委厅字XX45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有力促进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的快侦快破、快捕快诉。4、加大宣传力度。长期将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违法行为的公告,在电视台、报刊、远程教育网广为宣传,在乡镇和矿区广为张贴,形成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发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公布举报电话或举报方式,畅通检举通道,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非法采矿者。5、加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推诿、打击

15、不力、充当“黑后台”、“保护伞”的,严肃追究责任。(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充分发挥矿产资源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编制和实施各种专项规划,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科学合理管理探矿权、采矿权。2、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准入管理。采用有效措施,加强对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执行勘查设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情况的检查,强化对矿山“三率”的监督管理,实行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工商、国土资源、煤炭、安监等颁发矿山企业证照的相关部门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的沟通衔接机制。3、根据贵州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基金征收力度。及时组织因采矿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群众纠纷处理和移民补偿安置工作。4、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缴力度,规范各种涉矿规费的管理和使用。依法理顺征收工作体制,按标准足额征收,按比例及时划缴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按照“取之于矿,用之于矿”的要求,坚持收支两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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