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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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内容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越来越紧迫。2008年国家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以机关、事业、企业为三大主体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已成为推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然而, 08 方案的先天不足和运行不佳, 使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遇到了瓶颈。如何能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合理的对接成为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一大难点,本文从文献综述的方式对现阶段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浅析,提出自己的观点。关键词:

2、机关 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探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 必须考虑到依法履行公职的公务员、从事各种公益性事业的人员与企业职工各自不同的特点, 以便妥善处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与国家整体社会保障的关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特点如下:1.国家公务员。2006 年1 月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 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公务员不再局限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而将扩大到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等机关工作人员。此外, 公务员法还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保留了参照管理的形式, 即法律、法规授权的

3、现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事业单位的情况表现为多样化。一是在工作性质上, 有的行使行政职能的, 有的从事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社会公益性科学研究, 以及文化艺术团体等; 二是管理制度上,有参照执行公务员管理, 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办法执行的, 有实行企业化管理的; 三是经费来源上, 有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核拨部分经费及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 四是在管理体制改革上, 有转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 有全额拨款转为差额拨款, 有差额拨款改为自收自支, 有自收自支转为企业的;五是在人员结构上,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多, 占事业单位人数的85%, 工勤人员

4、占15%左右。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目前,国内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尚处于试行阶段。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自身的缺陷以及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衔接,阻碍了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也制约了其自身的发展。尽管全国已有二十多个省份进行了试点,时间上已有十年之久,但从整体上看,存在的问题尚多,(一) 参保对象有限。从参保对象看,目前有的地区只是事业单位合同工,以及财政补贴或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部分人员,覆盖面较窄;谈不上真正意义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二) 参保基金不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滞后以及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使得这部分人员的养老基金没有

5、积累,存在潜在风险,即养老金缺口问题。(三) 参保意识淡薄。突出表现在一些单位有选择地参保,主要是一些专业性或专营性较强,经济效益好、职工整体年龄低的单位。由于担心“参保会让他人占便宜”,它们往往不愿参加养老保险,这与养老保险社会趋势极不相称。(四) 参保“逆差”突显。这主要指个人缴费与养老待遇脱节。无论个人缴费数额高低、时间长短,参保人员退休时计发养老待遇仍沿用原有政策,因此养老金计发不与个人缴费情况挂钩。其弊端是,在实际缴费中,部分单位出于各种原因未能按真正的实际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这样不但影响了参保人员缴费的积极性,而且不能体现个人缴费的作用,即无法真正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五) 养

6、老保险制度缺乏法律性。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未启动,形成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的双轨并行,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差距逐年拉大,矛盾突出,已影响到社会稳定。养老保险改革已近20 年,时至今日,国家养老保险基本靠政策规范,缺乏法律的依据。这是导致企事业单位拒保、拖欠保费的重要原因,养老保险工作推行起来难度很大。(六)征收基数、比例不统一。基数方面,有的地方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档案工资为基数征收,有的地方按工资总额为基数征收,有的地方执行“双基数”,有的按“单基数”征收。三、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一)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公正 社会保障是社会平稳有效运行的减震器和安

7、全网。而公平公正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 改革能否体现公平公正, 不仅关系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而且更关系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国家奋斗目标的实现。经过20 世纪90 年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我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导致企业退休人员不满情绪日增,严重影响我国的社会稳定与和谐。2008年国家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和实施, 较好地体现了企业与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的公平性, 但由于没有将公务员纳入其中, 又造成了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的不公平。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缩小机关、事业和企业三者之间

8、的待遇差距, 这就需要在三类部门之间实行养老保险统一运营, 使所有退休人员均享受同等退休待遇。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最终实现三类部门之间养老保险待遇统一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二)依法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严重滞后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纵观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均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财政大力支持。如果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障碍不排除,社会保障体制的作用就会受到很大限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无法真正推进。因此,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9、改革,是依法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三)对于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有一定推动作用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国民养老待遇不公问题的根本, 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但中国在相当长时间内, 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制是分割的。一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的, 但近期将多元化制度安排作为过渡显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最佳选择。 香伶. 养老社会保险与收入再分配M .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8: 211要实现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最终目标, 先要实现统一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现实

10、目标,为此通过改革先实行机关、事业、企业三者联动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过渡模式。而联动方案通过机关、事业、企业实现三者联动, 较好地解决城镇新旧二元制问题, 实现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四)促进城镇职工自由流动人力资源的流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养老待遇问题是人员流动考虑的主要因素。现有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统一, 机关、事业、企业之间养老待遇差距过大, 加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待遇计发和管理等方面独立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使养老金权益无法有效衔接, 严重阻碍了三大部门之间人员流动。近年来, 我国呈现出公务员热、事业单位热, 特别是公务员热 , 不仅是因为公务员在职时就

11、有稳定的高收入, 而且最关键的是其退休金打折比例也高于事业、企业职员。这种情况不利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也影响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程。通过改革缩小机关、事业和企业间的养老保险差距, 建立起公平的就业环境, 为城市居民提供多种职业选择, 为不同部门之间人员流动和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对策(一)在完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基础上获得法律支撑在当代社会,立法先行是一项基本原则。工业化国家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建立或修订自己的社会保障制度时均应遵循这一规则,即任何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改革应以立法机关制定或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先导,以管理部门制定

12、的相应实施细则为条件,以具体组织实施社会保障项目为目的。目前我国有关社会保险的执法依据主要是一些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直缺少一部统一的基础性立法。国家也一直努力建立和完善相关立法如社会保险法1994 年就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至今历经了近17 年时间。到今日终于审议通过,但观其全文多方面仍然不具备可操作性。例如在养老保险章节第9 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此引起很多质疑。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初,就应该避免依靠行政机关的政策和指示来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一贯做法,立法先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运行、管理只有以法律为依据,

13、才能公平、高效、健康地发展。(二)在总结历次改革经验教训基础上完善改革方案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牵涉面广泛的系统工程, 必须统筹兼顾、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设计必须在总结历次改革经验基础上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 这是实施该方案的重要前提。长期以来, 我国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界限模糊不清, 有些事业单位实际履行着公共管理职能, 而有些按公务员机制管理的单位又是名副其实的事业单位。就事业单位而言,不同单位有着不同的功能定位、收入来源和资源获取方式, 以及存在老人、中人和新人的区别。因此, 改革方案必须从公平公正原则出发, 根据不同单位具体情况, 分类处理, 区别对待。二是、

14、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这是该方案的重要内容。职业年金制度相当于企业年金制度, 是体系中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这就需要将职业年金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运作方式与改革方案一起考虑, 以便解除相关人员的后顾之忧和增加对改革的可预期性。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既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安全有效运行的必要措施, 也是体现不同职业、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对退休养老的需求差异。三是、与其他相关制度配套改革, 这是改革方案的重要保障。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整体安排的一部分, 应当与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等相匹配。如果没有这些相关制度的改革配套, 改革方案的实施将孤掌难鸣

15、, 难以有效推进。(三)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注重提高统筹层次、确保基金保值增值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后,首先可以缩小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解决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从而达到各区县之间与市级之间共同发展、携手共进的目标;其次有利于从制度上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统一管理可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入一个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再次可以通过基金的互相调剂,从整体上提高应对未来养老金支付的风险;还要建立市级统筹制度,为将来过渡到省级、国家统一养老制度创造了便利条件。养老基金的增值保值有利于增强养老金的支付能力,减少政府筹资的压力,平衡养老金的合理支出

16、。考虑到养老保险基金的特殊性,要真正落实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必须按照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社会经济性的原则,不能完全市场化,即在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相关渠道适度增值。参考文献: 1 郑秉文 孙守纪, 齐传君. 公务员参加养老保险统一改革的思路J 公共管理学报2009 2汪孝宗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引热议-学者提议建立机关、事业、企业联动养老制度J 中国经济周刊 20094 郑秉文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路在何方 J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09(5)5任闽育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与对策J 发展研究 2007(7).6秦建国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J 理论探讨 2007(1).7杨晓芸 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考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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