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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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 物业管理企业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类别 (一)按投资主体 物业管理企业可分为全民、集体、联营、三资、私营等企业。 (1)全民物业管理企业即国有物业管理企业,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 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权; (2)集体所有制物业管理企业资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3)私营物业管理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 (4)联营指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或组成新的经营实体,取得法人资格 ;或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按合同约定各自独立经营,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5)三资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置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 投资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

2、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资经营企业,或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二)按股东出资形式 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公司等。 (1)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一般由5个以上发起人成立,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每个股 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必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目前,商业、贸易、工业、房 地产等行

3、业中有一批股份有限公司。随着物业管理市场发展,集团化的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逐步出现; (3)股份合作型物业管理企业,其原则是自愿组合、自愿合作、自愿参股、民主管理、 自负盈亏、按劳分配、入股分红。这种企业股东一般就为职工,股东订立合作经营章程,按其股份或劳动享有权利和义务,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全国各地物业管理企业如雨后春笋大量涌现,如上海市 到1997年为止,共有物业管理企业1540家,其中内资企业为856家,三资企业为108家,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为537家。内资企业中,由原房管所转制为物业管理企业的为157家。上述15 40家物业管理企业对全市范

4、围内近9600万平方米的各类物业进行着管理服务职能。 (三)按经营服务方式 分为代理租赁服务型、委托管理服务型两种。 (四)按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一种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的专营公司或子公司;另一种是以其他经营项目为 主如房地产开发、商业、贸易等而兼营物业管理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部。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组建 (一)组建条件 1.企业名称预先审核 企业有名称,犹如自然人有姓名一样。企业的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企业所在地、具 体名称、经营类别、企业种类等。其具体名称可考虑原行业的特点、所管物业名称特点、地理位置、企业发起人名字等,如“东湖”、“万科”“XX别墅”等。除叫物业管理公司外

5、也有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发展公司、物业公司等。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企 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党政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对于企业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的企业名称只限于全国性的大公司、国务 院或者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在企业名称中用“总

6、”字的必须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等。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 须报经审批后成立的公司,例如三资公司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然后以核准的名称报送审批。例如 设立外商投资的物业管理企业,在报经有关外经贸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前必须将申请名称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时,必须提交: (1)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署的申请书; (2)

7、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决定批准 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名称是企业的品牌中一部分,从开始起名的时候就要注意其合法性和效应性,一般 要求简明、响亮、有寓意、有创意。 2.公司住所 民法通则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办事 机构所在地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物业管理公司设立条件中的住所用房可以是自有产权房或租赁用房。在租赁用房作为住所时,必须办理合法的租赁凭证,房屋租赁的期限一般必须 在1年以上。有了确定的住所,就可以确定所属工商行政管辖的行政机关。

8、3.法定代表人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经国家授权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审批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登记注册后,其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全民和集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当企业申请登记经核准后,主要负责人取得 了法定代表人资格。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具有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物业管理公司选好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千军

9、易得,一将难求”就是说决策人物的重要性。物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在合法前提下,在企业章程 规定的职责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物业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公司全体成员监督,接受政府部门、主管物业管理的行政机关的监督。 4.注册资本 公司法定的人员、住所和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的三要素,其中注册资本是公司从事经营 活动,享受和承担债权债务的物质基础。一般来说,注册资本的大小直接决定公司的债务能力和经营能力。世界各国对公司的最低的资本额都有具体严格的规定。我国有关法律也对各 类公司注册资本有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有关规章对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规定了各类公司的注册资金:生产性公 司注册

10、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人民币。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服务性企业,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作出最低限 额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生产经营为主的、以商业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股 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或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 出资。股东或发起人用非货币出资时,要对非资货币作价评估,评估时要核实财产,不得高估

11、或低估作价。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要按照有关房地产法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办 理。还应当指出: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同样,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 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这些规定在组建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遵守。 5.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明确企业宗旨、性质、资金状况、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经营方向和组织形 式、组织机构,以及利益分配原则、债权债务处理方式、内部管理制度等规范性的书面文件。其内容一般应包括: (1)公司的宗旨; (2)名称和住所; (3)经济性质; (

12、4)注册资金数额以及来源;(5)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6)公司组织机构及职权; (7)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及职权范围; (8)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方式; (9)其他劳动用工制度; (10)章程修改程序; (11)终止程序; (12)其他事项。 联营企业章程还应载明: (1)联营各方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2)联合各方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3)参加和退出的条件、程序; (4)组织管理机构的产生、形式、职权及其决策程序; (5)主要负责人任期。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

13、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法定代表人; (10)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份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1)

14、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6.公司人员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有关规章规定,申请成立全民、集体、联营、私营、三资等企业,必 须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物业管理公司一般应具有8名以上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须达3人以上。 根据公司法设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2人以上50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除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外,应当有5个以上发起人,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可以独资设立外资性质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设立登记 1.三资物业管理企业的设立登记 三资物业管理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之前,如前所述,首先要进行向工商 行政部门申请名称登记,然后进行审查批准即经过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对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审查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经营目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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