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审理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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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审理谈话范仁福案件审理部门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理程序等环节进行全面审核后,在案件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前,一般情况下,应派人与受审查人员谈话。特别是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本人意见大,案情复杂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必须派专人与受审查人谈话,核对事实,听取本人意见。一、审理谈话的作用。通过和受审查人谈话,审理部门可以直接从受审查人处了解本人对错误的承认或对无错的申辩。对承办人来说,是全面了解情况,进一步核对事实,查明案件真实情况,防止出现偏差的一种手段。通过和受审查人谈话,案件审理部门可以对坚持错误的受审查人进行批评教育,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通

2、过谈话,受审查人可以直接向上级审批机关或案件审理部门陈述自己的意见,是他们如实承认错误,检举揭发他人,争取从宽处理或者进行申辩的一个机会。总之,通过和受审查人谈话,对于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保证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二、谈话前准备工作。审理谈话一般都是二人对受审查人进行谈话。必要时最好有被谈话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参加。在审理谈话前,要准备工作: 1、全面审阅整个案件材料,吃透案情。即在认真审核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的过程中,对证据材料中存在的疑点、难点、细节进行客观的分析,切实做到对案情了如指掌。在全面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做好阅卷笔录。对审理谈话所要解决的

3、问题,做到心中有数。2、重点了解和把握被调查人的年龄、文化程度、社会阅历、入党时间、工作时间、有无受过嘉奖或处分、任职情况、家庭情况及平时一贯表现等基本信息,使审理谈话时做到心中有数、因人而异,有的放矢。3、重点把握违纪人的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党政纪条规,能把条规的规定解释清楚,为审理谈话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4、重点把握违纪行为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及时与专业技术部门沟通,了解专业技术方面的相关规定,争取专业技术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以便在审理谈话时,话能说到点子上。5、重点做好与案件调查部门的沟通工作,进一步全面了解被调查人在案件调查阶段的心理状态和其对整个案件的看法、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包

4、括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有无补充,对初步定性有无异议,认错态度,配合组织调查的情况,有无检举立功表现,甚至被调查人的性格等等。并将这些重要信息融入审理谈话中,既可以让被谈话人感到亲切,使谈话顺利开展,又可以避免在谈话过程中做到言之有据,增强谈话效果。6、注意谈话地点选择,对谈话效果也起着一定作用,根据心理学分析,在不同的环境谈话,容易导致被谈话人有不同态度。选择好谈话地点要根据被谈话人的情况来预约谈话地点,既可以请进来,也可以走出去谈,有时为了保密,消除被谈话人的逆反心理,创造有利谈话的环境气氛,也可以选择既不是纪检机关,又不是被谈话人单位其他地方。7、谈话方案制定。谈话前应设想成

5、功、部分成功、失败等方案,作好充分准备,做到心中有数,宁可把事情想复杂些、困难些,不打无把握之仗和无准备之仗。在谈话中不管遇到何种情况,都应始终保持冷静的头脑和旺盛的斗志,锲而不舍,善始善终。三、谈话中应注意的具体问题。1、谈话应个别进行。如果一案中涉及多人,应分别谈话,避免攻守同盟,串供说假,否认事实。2、尊重被谈话人。一是做到有礼有节、热情周到。哪怕是触犯法律的人,我们也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二是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意见、解释和说明,哪怕是错的也认真听完;三是把握全局,即便被调查人的态度不好,出言不逊,也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利害,心平气和地谈话。 3、谈话要短、少、准。一是审理谈话时间要

6、紧凑、语言简练、注重实效,充分利用有效时间来完成谈话任务;二是介绍情况做到少,主次分明,该说的说到位,不该说的坚决不说,防止泄密;三是使用语言做到准,避免言不达意,不说“过头”话。 4、严格自我约束。谈话人在审理谈话及案件审理工作中要做到“三个严禁”,一是严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各种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接受被调查人的吃请、娱乐、洗浴等高档消费活动;三是严禁泄漏案情、许愿和暗示处分结果等违纪现象的发生。5、要给受审查人充分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允许受审查人进行申辩,无论他们是承认错误还是否认错误,承办人都要认真听取,要正确区分受审查人的正当辩解和态度不好的界限。6、要认真对待受审查人申辩。对确

7、有道理的,要认真采纳;对证据不能证明本人的申辩是否有道理的,不能轻易地下结论,要进行补充调查加以核实;对于不符合事实的,不予采纳,但应用证据说明;如果谈话中发现足以影响到定性处理的新问题时,应对新问题调查取证。7、对坚持错误的受审查人,应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能引诱、威胁、压服的手段。一是谈话必须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正确运用批评教育手段,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使被谈话人真正从思想上受到教育,口服心服;二是引导受处分人员用其自身的积极因素如爱国爱党、爱自已家庭、有荣誉感、有上进心等,克服自身的对立消极因素,启发其觉悟,促其转变。8、在谈话时应作好谈话记录。记录人不得改变谈话

8、人的原意,进行取舍和归纳。谈话记录要有受审查人逐页签字,并允许本人进行修改,或另将自己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谈话记录要存入案卷。四、审理谈话方式方法应用。 案件审理阶段的谈话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把握好执纪的政策界限,处理好严肃执纪与宽严相济的关系,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区别不同的谈话对象,适时进行警示教育,实施攻心战术,创新谈话技巧,是案件审理突破的关键措施。因此,我们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和技巧,都要讲政策,讲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和法规为准绳,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情,言之有味。 1、在审理谈话中,要因人而异。所谓因人而异,是指政策纪律教育的内容和

9、方法要根据不同的谈话对象而有所不同。在方法上既要晓之以“理”,又要示之“威”。要认真分析受处分人员心态,不外乎以下三种类型:一种是觉得受了处分丢人,抬不起头,压力过大;第二种是觉得受个处无所谓,没啥了不起;第三种是觉得受处分冤,对所犯错误缺乏正确认识,自认倒霉。要想使谈话取得好的效果,谈话人首先要分清被谈话人的心态属于哪种类型是,然后,在熟悉案情,掌握被谈话人心理活动的针对性上做文章,抓准类型,方法得当。对压力过大的被谈话人,谈话时要采取谈心式的方法,谈话的语气婉转一些,谈话的气氛宽松一些,对其正面疏导,帮其减压、降温;对觉得无所谈的被谈话人,要严肃谈话的气氛,多进行批评教育,指明其错误的严重

10、性、危害性,对其加压升温;对自认倒霉、对所犯错误缺乏正确认识被谈话人,要以说服教育为主,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正确认识所犯错误,接受教训,改正错误。同时,还要注意利用处部条件,创造良好的谈话氛围。如对压力过大受处分人员进行谈话,选择纪检机关作为谈话地点,会使被谈话人从心理上感觉压力更大,而选择他们熟悉的工作单位作为谈话地点,则会从外部环境上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减轻思想压力,有助于取得好的谈话效果。反之,对觉得无所谈的受处分人从严肃的气氛中感觉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严在,促其端正态度,认识自已所错误的严重性。2、要正确运用谈话技巧,确保案件审理谈话取得实效。在审理实践中,要因人而异,灵活掌握

11、谈话技巧、谈话方法,注意做到:让被谈话人再次对违纪事实重新陈述一遍,并结合自己的思想变化,提高认识,分清是非,划清对与错的界限;让被谈话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愿望,并完整准确、负责任的向组织汇报;结合被谈话人的违纪事实、性质、情节、手段和所造成的后果,向其宣传贯彻有关党纪党规和国家的法律条规,使其对该受到什么样的处分,做到心里有底;向被谈话人应进行宣传教育工作,该批评的要批评,该鼓励的要鼓励,使被谈话人放下包袱,积极配合,以达到警示教育之目的。五、实行案件审理谈话取得的成效。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实践探索,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改善案件审理前谈话方式方法,有效地依法维护了被调查人权利,提高了案件审理书

12、面局限性。对保证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有着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防止了冤假错案案件。通过案件审理谈话,进一步了解被调查人性格、习惯、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了解被调查人对所犯错误事实、证据、及时排除违反规定程序办案、关键证据缺失和定性错误等隐患,确保审理案件的准确性。自审理案件前做好谈话,我区未出现一件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或程序不合法,而导致撤案、销案,并且实现了零申诉,确保了案件质量。 2、提高了审理效率。通过审理案件谈话,及时发现和提出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及时有效地完善程序、手续,保证了所审的案件中没有一起案件因缺失证据、违反程序而延期结案,切实提高

13、了办案效率,维护了纪检监察机关高效率办案的良好形象。 3、强化了审理监督。履行好审理监督的职能,必须做好立案前、立案后和结案后监督三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合法”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我们办案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要把对程序审理放在突出位置,对每个案件的查办,都要严格按照审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进行办理,不能随意简化程序,也不能随意增设程序,更不能随意颠倒程序。比如,调查工作应当在立案之后进行,有些案件措施也只有在立案之后才能使用;立案过程中的征求意见、请示报批、材料报备、情况通报等,也应严格按规定办理,有效地保证了案件的客观公正和案件的质量。 4、提升了审理人员素质。实行案件审理谈话,促使审理人员更加注重学习掌握案件检查业务知识和技能,更加注重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促进了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同时,也为案件检查人员和审理人员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使他们得以在互相学习交流中共同提升素质。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案件审理工作还会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科学创新的精神去应对。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努力把案件审理工作做得更加完善、更富有成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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