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安全疏散宽度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用建筑安全疏散宽度规定(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6.3.1 民用建筑安全疏散宽度规定1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疏散宽度指标见表6-11。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 门每100人的净宽度(m) 表6-11楼层位置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地上一、二层 0.65 0.75 1.00 地上三层 0.75 1.00 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 1.00 1.25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超过10m的地下建筑 0.75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超过10m的地下建筑 1.00 注:每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每100人净宽度不应小于上表的规定;当每层人数不
2、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中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当人员密集的厅、室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确定;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按改场所的建筑面积1人/计算确定;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0.5人/计算确定;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
3、以面积折算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6-12确定。 商的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 表6-12楼层位置地下二层地下一层、地上第 一、二层地上第三层地上第四层及四层 以上各层 换算系数 0.800 85 0.77 0.60编者注:防规GB50016-2006中此条规定的商店疏散人数计算方法应取代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中的有关规定。防规此条条文说明中指明:“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营业厅建筑面积内。“) 防规5.3.17 餐饮人数计算:(/座) 等级 餐厅 饮食厅店 食堂餐厅 一 1.3 1.3 1.1 二 1.1 1.0 0.85 三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