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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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2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 学年度局属学校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青教函字200 150号)的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200 学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 学校成立学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二、考核原则(一)分类分级原则。(二)公开公正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三、考核内容和方法程序(一)学校工作人员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二)在考核等次的确定上,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三)考核等次确定的标准1、对那些有一定改革创新意识,勇挑重担,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

2、人员可优先确定优秀等次;2、教学成绩作为考核教师的主要依据,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在中考中超市平均线的教师;期末平均分,优秀率在区片前三名),可优先确定优秀等次;中途接班,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可优先确定优秀以上等次;在区片、学校倒数第一、二名的,不能确定优秀等次。3、对于从事有偿家教等第二职业的、有体罚或变相体罚、有将学生撵出课堂、或对学生旷课不管不问现象的教师师德考评为零,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4、迟到、早退,政治学习、升旗迟到5次以上,请假在15天以上不得确定优秀等次。5、不能胜任教育工作,在非正常的情况下,不能完成班主任工作(有过脱班情况)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6、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在非正常的

3、情况下,不能完成教学工作(有过脱班情况)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7、工作量不满的教职工,在确定优秀等次时,从严掌握。8、工作中表现较差,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影响的人员不得确定优秀等次;(四)确定考核等次,要坚持客观公正,严格标准条件,特别是要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全校共推荐优秀人数15人。学校考核分为教师、职员两个层次,以组为单位在述职的基础上推荐优秀等次人员,在全校进行平衡。平衡时变更一般上下变动一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本组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不足1人的参加全校推荐。对于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应在得知考核结果之日起1

4、0日内向学校考核组织提出。考核组织应认真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申请在1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主管领导人批准后通知申请复核人员。申请复核人员对复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意见后的15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四、考核结果及兑现在具体兑现考核结果时,学校做到:1.学年度考核结果与内部分配相结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2.学年度考核结果与评优相结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评选为学校先进个人。3.学年度考核结果与惩戒相结合。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予以降职、解聘或低聘,不得晋升职务工资档次,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评。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

5、以解聘,安排待岗培训,其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的年限从次年起重新计算。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在3个月内予以降职、调整工作。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后学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4.学年度考核结果与聘任相结合。要将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聘任、续聘、解聘、高职低聘和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问题1中小学校 学年度考核的时限为200 年8月1日至200 年7月31日,考核结果相当于200 年年度考核的结果。2、学年度考核工作于 年9月1日前结束。3、时间安排7月3日前,通过校园网等形式传达教育局文件和学校学年度考核意见;7月6 日 以处室、组为单位述职、民主推荐,报推荐本组考核优秀人员名单;7月12日 各组负责人填写本组人员的考核意见后将考核表交办公室; 7月30日前,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8月1日 通知被考核人; 8月16日 公示考核结果。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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