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食品质量大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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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庆”期间食品质量大检查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贯彻州政府有关会议和领导的讲话精神,在做好乳制品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形势的客观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关于开展残奥会和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安排,紧紧围绕黄金周期间影响群众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生产加工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以市场食品质量良好、秩序规范,群众投诉食品问题得到及时办理,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为目标,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强化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二、时间安排从XX年9月24至10月

2、10日。三、检查重点按照规定时限,对我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的食品质量大检查,重点要一是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质量卫生档案;二是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帮助生产高风险食品的小作坊限期转产风险程度不高的一般食品;三是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机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到位。四、检查内容1、各县局要强化辖区监管责任制,监管责任人要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放食品质量安全告知书,检查企业履行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的情况。2、对辖区内未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或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但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

3、业进行巡查。主要检查八方面内容:一是检查企业是否有原材料采购验证记录(包括在采购原辅材料时供货单位提供的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报告和记录),有针对性地对原辅材料的采购进货、入库验收、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二是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有相关的进货和使用记录;三是企业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失效、变质、回收和使用非食用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四是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及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及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五是检查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确认产品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六是检查企业的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七是企业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

4、规定要求;八是检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强制性要求,是否与产品实际情况相符合。对巡查情况要有文字记录并及时通知企业整改。3、对辖区内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回访。重点针对在生产许可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或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回访并有文字记录,回访中发现的新问题,应立即提出新的整改要求;发现企业原问题仍未改正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4、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与回访过程中,发现其产品涉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责令企业强制送检,并切实做好后处理工作。5、加大婴幼儿奶粉监管力度。各县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食安办和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对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形势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切实做好此次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2、严格督查督办。大检查期间,州级相关部门领导将分别带队对各县开展执法检查和打假活动等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办。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各有关部门在此次专项检查中,要注意收集有关监管数据,并请将检查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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