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xx路改建工程搬迁计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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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XX路改建工程搬迁计划及方案为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改善XX区与XX之间的交通联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XX区重点工程协调办公室根据XX改【XX】XXX号文件精神,决定对通香路进行改建。并委托XX潞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委托XXXX拆迁拆除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搬迁及清退补偿,搬迁工作定于XX年12月19日至XX年1月20日。一、基本情况本次拆迁共需拆除房屋1820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涉及西集镇8个村,其中:住宅41户,122口人,房屋499间,宅基地范围内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实测占地面积 平方米,批示用地面积 平方米,经营性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企事业单位69个,房屋1320间,

2、需拆除建筑面积 平方米。涉及地上物、树木、青苗、种植141户。二、补偿依据: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依据是市政府令第XXX号XXXX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XXX号XXX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XXX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XXX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区位补偿价标准及有关补助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三、补偿办法:(一)住宅房屋搬迁补偿:(1)按照市政府令第XXX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货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构成,其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根据XX区人民政府“XX发XXXX号”文件中的

3、拆迁补偿标准,XX集镇地区范围内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为每平方米830元.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及附属物补偿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对于另批宅基地的住户,按照新批宅基地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之差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2)搬迁补助和提前搬家奖励费:、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被拆迁人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正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场所与被拆迁的房屋一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可按照实际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具体标准是:(1)连续经营2年以上,年纳税额在1800元以上的按照确定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700至800元的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年纳税额在1800

4、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按照确定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0至600元的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年纳税额在1000元以下600元以上的按照确定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至400元的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营行为,按照确定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至300元的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2、搬迁补助费:住宅房屋的搬迁以北房一所建筑面积的 倍按照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经营性用房的搬迁补偿费以实际经营面积按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3、迁移费:电话每部235元,空调(窗机除外)每台400元,宽带每条400元,热水器(电或燃气)每台300元。、提前搬家奖励费:(1)在规定的

5、搬迁期限届满前完成搬迁的,每宗宅基地奖励5000元。(2)凡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完成搬迁的,每提前一天另外给予1500元的重点工程奖。奖励天数最多不超过10天。(3)被拆迁人的认定: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以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建房批示上标明的人认定。(4)、宅基地面积的认定及控制标准、宅基地面积的认定:经乡镇以上政府依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或通县土地局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下简称红本)上标明的用地面积认定为合法宅基地面积。对于红本或建房批示上标明的宅基地面积大于实测面积的,按红本或建房批示上标明的宅基地面积认定;对于实测面积大于红本或建房批示上标明的宅基地面积,由本村村委会出具

6、证明,不属于侵街占道行为的宅基地,按实测面积认定。、控制标准的确定: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对农民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如下:1982年以后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 亩(折合200平方米),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为 亩(折合267平方米)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按照宅基地区位补偿价(630元/平方米)的30%给予补偿。(二)、非住宅房屋的补偿(1)国有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偿价按京房地评字【1999】656号办法执行;(2)集体土地上的经营性用房的搬迁补偿价按照重置成新价补偿;(3)停产停业补助:按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800元补助;(4)搬家补助:按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25元补助;(5)奖励费:同住宅房屋;(6)大型设备迁移费(含移机费)。五、周转期限及周转费标准按照每宗宅基地每年1XX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周转期限为1年。六、执行为保证重点工程的按期开工,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通州区重点工程协调办公室将本着先腾空用地后处理纠纷的原则,申请通州区人民法院先行执行。XX区重点工程协调办公室XX年12月18日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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