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A版】2018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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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eiWei81-优质实用版文档】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来源:文都敏行法硕一、单选题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B 处刑较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C 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D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答案】D【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千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适

2、用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巳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所谓“处刑较轻,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A 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自救行为D犯罪行为【答案】D【解析】甲属于胁从犯,紧急避险不要求超过必要限度,只能小于保护的利益,所以不属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对象为犯罪分子。自救是自己采取措施而不是被胁迫采取措施。3.下列情形中,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的是A 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B 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D丁在房屋

3、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答案】A【解析】户是指被害人生活居住的地方,酒店房间不属于户的范围。C属于转化型抢劫。去出【MeiWei81-优质实用版文档】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房属于正当进入,进去后才产生犯罪故意,所以不属于入户。4.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 行为方式必须是作为B 行为方式必须是特殊主体C 行为时间必须发生在审查起诉之后D行为对象必须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答案】D【解析】包庇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时间在犯罪之后而不是审查起诉之后。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5.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4、有期徒刑。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罪的A 修正的犯罪构成B标准的犯罪构成C加重的犯罪构成D减轻的犯罪构成【答案】D【解析】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适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且致入死亡、侵害了生命法益),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标准的犯罪构成。而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派生的犯罪构成(减轻的犯罪构成)。6.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A 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B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

5、对方谅解C以在网上发贴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答案】A【解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亲戚获得谅解的不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的目的是获得财务。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偿还是其他原因。7.下列关于管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 在劳动中同工同酬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答案】D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析】管制的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8-9案情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

6、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多得了200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5万元送给乙。8.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 诈骗罪B贪污罪C行贿罪D侵占罪【答案】C【解析】贪污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诈骗罪是用虚假事实骗取财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无主财产,都不符合。9.乙的行为应认定为A 诈骗罪B贪污罪C受贿罪D职务侵占罪【答案】C【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所以已正好符合受贿行为10.下列关于走私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 走私的废

7、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构成走私废物罪B 基于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应数罪并罚C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关税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死刑D具有走私故意但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的,应认定无罪【答案】B【解析】刑九废除了走私的死刑。废物中夹带普通货物的应数罪并罚。走私故意但对象不定时我们应该采用走私普通货物品罪这个一般刑1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中的解释方法是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答案】A【解析】将银行扩大为送钞车,这为扩大解释12.下列关

8、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 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答案】D【解析】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共同犯罪中必有主从犯。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可以分清,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

9、主、从犯,依法处罚。1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A 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读职罪【答案】D【解析】放火罪与虐待罪、危险驾驶罪都是故意犯罪14.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实亏15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 盗窃罪B 非法经营罪C 故意毁坏财物罪D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答案】A【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虽然题目里没有非法占有,但是其将他人财物弄损失就构成了占有。15.下列选项中,即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A

10、洗钱罪B遗弃罪C玩忽职守罪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答案】C【解析】玩忽职守罪既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遗弃罪与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罪是不作为犯罪,洗钱罪是作为犯罪16.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水井,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这属于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客休错误B工具错误C打击错误D因果关系错误【答案】D【解析】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行为偏差,又叫做目标打击错误、打击错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打击错误必须是行为的误差,而题目是对象的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

11、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1)行为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该结果,(2)行为没有实际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3)知道行为已经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对造成结果的原因有误解。这三种情形的错误对罪责的认定均不发生影响。17.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络为名,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未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抢夺罪B盗窃罪C侵占罪D抢劫罪【答案】A【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必须是秘密的行为,但是赵某早就有警觉。抢劫罪是

12、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甲未使用暴力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所谓公然夺取,是指行为人明知被害人知情还当着被害人的面而强行夺走财物。赵某有警觉去追击,而未追到,构成抢夺18.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A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适用罚金刑B罚金的最低数额可由法官酌情确定罚金刑C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D一人犯数罪同时并处罚金刑他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合并执行【答案】C【解析】未成年人也可以适用罚金,未成年如果没有财产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执行,但最低不少于500所以罚金不是完全由法官酌定的。罚金和

13、没收财产不能并用。1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离。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破坏交通工具罪B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重大飞行事故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答案】A【解析】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题中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重大飞行事故罪主体是航空人员。甲未使用暴力。20.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是A因宅基地纠纷将邻居家电视机砸毁B因感情纠

14、纷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C因债务纠纷率众人拿走债务人财物D因医患纠纷将主治医生困在办公室【答案】B【解析】寻衅滋事就是无事生非。D是非法拘禁A是不构成犯罪C是不构成犯罪21.李某于20XX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的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XX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XX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在A甲市B乙市C丙市D丁市【答案】C【解析】题目中李某于20XX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但未落户,后又在20XX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在20XX年9月至2015年12月因病住于丁市医院。民法总则第二十X五条自然人

15、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知丙为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20XX年8月到20XX年8月),丁为医院治病所在地,故选C丙市。22.甲将一部相机传给乙,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丁根据善意取得相机的所有权B丁基于丙的交付得取相机的所有权C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得取相机的所有权D丁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得取相机的所有权【答案】B【解析】题目中甲将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卖给不知情的丙。后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首先,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而取得相机的所有权,其次在丙将相机卖给丙的过程中,丙是有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处分,并且交付,故丁取得相机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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