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人:QQ15****706 文档编号:93161710 上传时间:2019-07-17 格式:DOC 页数:68 大小:30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68页
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68页
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68页
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68页
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6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南城中心片区15条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900-5-201905-051712101-0005 东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441900-5-201905-051712101-0005项目名称: 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南城中心片区15条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广东汇赢招标有限公司2019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4第二部分、谈判须知7一、说明71适用范围72定义73合格的供应商7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75谈判费用86、联合体谈判(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项目):8二、谈判文件97谈判文件的组成98谈判

2、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1响应文件格式1012响应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1013报价说明1014谈判货币1115谈判有效期11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16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21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8迟交的响应文件13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3五、谈判与评审1320开标1321. 评审过程的保密1422谈判小组与评审方法1423. 评审与谈判1624实质性变动的权利19六 合同的授予1925合同授予标准1926接受和拒绝任何谈判的权利1927发布成交结果公告19七、合同签订和履行1928合同的签订1929.

3、 履约保证金2030融资20八、询问、质疑、投诉2031. 询问2032. 质疑2033. 投诉21九、其他2134. 适用法律2135. 谈判文件解释权2136. 采购代理服务费21第三部份 采购合同(参考样式)23第四部份 用户需求39一、商务要求:39二、技术要求:41附件1:44附件2:46第五部份 响应文件格式49一、价格文件49二、谈判承诺书50三、谈判授权委托书52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3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4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4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53.供应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564.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5

4、7六、业绩表58七、商务差异表格式59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60九、技术文件62(一)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62(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3(三)技术差异表64(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65(五)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66(六)提交事项67十、唱标信封68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广东汇赢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就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南城中心片区15条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1、项目内容:

5、南城中心片区15条市政道路零星市政维修保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一项。2、项目预算: 541450.00元(此价格是估算价,最终监理费按实结算)。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复印件);1.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4提供递交

6、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2.1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2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2.3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

7、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系 人: 李生联系电话:(0769) 22888113传 真:(0769) 22888116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路19号东方创业大厦6楼628、638室。2.采购人:联 系 人: 谭生联系电话:(0769) 0769-22900889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教师公寓一楼。第二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

8、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汇赢招标有限公司。2.4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其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5日期:本谈判文件所有日期均为公历日。2.6时间:本谈判文件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7合同:指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合格的供应商3.1 详见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谈判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

9、、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是本国货物。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3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供应商打印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4.4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4.5验收。4.5.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

10、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供应商共同进行。4.5.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4.5.3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5谈判费用5.1谈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与准备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5.2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谈判报价中单列。6、联合体谈判(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项目):6.1联合体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6.1.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1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6.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1.3以联合体进行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1.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1.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二、谈判文件7谈判文件的组成7.1谈判文件包括:7.1.1 谈判邀请函;7.1.2 谈判须知;7.1.3 合同书格式;7.1.4 用户需求书;7.1.5 响应文件格式。7.2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8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