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书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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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书以下关于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书是由的本人为各位亲们整理收集的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书,希望能给大家一个参考,欢迎阅读与借鉴。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使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综治成员单位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实现“发案少、秩序少、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全县平安和谐”的工作目标,努力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及县综治委成员单位签订本责任书。乡镇党委、政府和综治成员单位要从建设平安蒙城、法治蒙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社会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深化平安蒙城建设纳入本地经

2、济社会发展规划,有安排、有部署,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年度内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4次。加大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建立工作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解决综治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党政主要领导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具体目标,层层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切实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与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提高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严格的检查

3、监督制度、定量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年终进行检查评比,兑现奖惩。加强综治委八个专项组建设,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各自平时工作。落实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包保乡镇制度,深入开展综治委成员单位与联系乡镇携手创平安活动。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多元化服务”模式,不断加强新型村(社区)建设,年内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美好乡村建设村要全面实现网格化管理。构建党政主导、综治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各种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乡镇和部门落实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限期调处、领导包案、挂牌督办、责任倒查和责任

4、追究等工作制度。做到村(社区)周排查周报告,乡镇半月一分析,县综治办一月一调度。确保各类社会矛盾和稳定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排查矛盾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部门滚动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台账,对利益诉求群体和所有涉众型不稳定隐患,逐个登记造册,到期解决的撤案销账,加紧督办,新排查出来的入账定人包案。按照有队伍、有场所、有活动、有保障、有案例、有成效的要求,加强乡镇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建设,化解一批突出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党委决策程序和政府工作规则,作为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完善等级预警、责任追究和监督机制,

5、切实防止评估走过场。大力解决历史形成的信访积案和遗留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矛盾纠纷特别是一些重大敏感问题,努力预防“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实现进京赴省集体访、重复访、个体非访总量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恶性上访事件、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集体进京赴省访事件。乡镇每月进行一次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并形成书面分析评估报告,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落实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率达到100%。加强治安重点地区的管理,持续抓好校园、医院等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巩固排查整治成果。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组织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针对不同季节社会形势和发案特色,适时组织开展严

6、打整治、冬防等专项行动。刑事案件破案率上升,各类刑事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多发性侵案件下降;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社会治安平稳,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按照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防控功能与服务功能结合的原则,合理构建街面防控网、治安卡点堵控网、农村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努力实现社会治安防控的无缝对接、整体联动和全方位、全时空覆盖。各乡镇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加强技防建设,建成治安卡点,发挥作用。扩大城乡视频监控的覆盖面,逐步实现对城乡出入口、乡镇主要道口、公共复杂场所、易发案部位以及重点目标的视频监控系统100%覆盖,确保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新建居民区100

7、%建设使用安全技防设施。在农村推广安装群众乐意接受,实用的技防设施,推行平安保险。加强治安辅助力量建设,力争年内治安辅助人员达到辖区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十五以上。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立信息互相通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以及冒用宗教极端势力和以及冒用宗教名义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认真做好“”及其他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确保基层防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覆盖面不低于95%,群众对防范抵制邪教意识和危害知晓率不低于90%。深入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无邪教示范县,县无邪教示范乡镇不少于2个,每个乡镇无邪教示范村(社区)应不少于3个。落实危险物品管理和重点部门

8、、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坚决防止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及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政治事件和非法聚集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不发生集体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不发生集体进京赴省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有害信息在互联网、手机短信中大面积传播事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和平安机关(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工程、平安市场、平安道路基层十大平安创建活动,扩大平安建设的覆盖面,年内“平安乡镇”、“

9、平安村(社区)”达到90%以上。落实平安建设动态管理措施,改进“平安蒙城”建设检查考评方法,注重效果指标考核,不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综治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精心指导本部门、本系统平安建设工作,建立综治成员单位平安建设联系点制度,落实联系点帮扶措施,努力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突出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边界乡镇要签订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和警务协作协议,严密边界地区治安联防网络。加强基层维稳综治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健全乡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加强镇村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发挥统一受理、统一交办

10、、统一调度、统一问责的平台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推动涉稳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基层“两所一庭”建设,健全派出所警民联调室,推进基层政法单位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村民自治、“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加强法治大讲堂的建设,乡镇和部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集中学法活动。进一步健全综治宣传月活动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综治宣传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媒体、户外广告、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加强基层综治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机制创新等工作。1、考核:县委、县政府委托县综治委负责组织

11、实施对县直各部门综治工作的考评考核,以本责任书内容为依据,把日常督查、半年检查与年终考评结合起来,注重平时工作成效。2、奖惩: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完成责任目标,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于工作消极,完不成综治责任目标,依据蒙城县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情形,分别给予综治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1、在执行本责任书过程中,还应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综治部门当年布置的其他综治工作任务。2、本责任书考评细则,由县综治办另行制定下发,执行情况由县综治委组织检查、考核。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到下一年度

12、签订之日止。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十七大全会精神,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上级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股、室要紧紧围绕改革、稳定、发展这一工作大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建设平安单位工作为主线,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为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法、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及其负责人抓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完成本责任书的各项任务。(一)各股、室负责人对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必须做到“

13、四个到位”,即思想到位、制度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二)牢固树立安定稳定的主体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三)健全、完善各类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无发生失盗和安全事故;(四)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无发生因本股、室调处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矛盾不出股、室;(五)干部职工无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无参加“”邪教组织等各类非法组织活动、无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行为;(六)本股、室无发生黄、毒、赌案件,无发生火灾、交通安全事故,无出现集体上访,无发生其它影响社会安定稳定事情;(七)干部职工对本股、室治安满意率达95

14、%以上,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达95%以上。(八)全面完成综治及平安建设各项任务,年内本股、室平安建设达到创建标准。(一)增强责任意识。各股、室要把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本股、室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股、室负责人作为综治及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把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对重大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活动要亲自参加、亲自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要认真查找本股、室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落实各项维护稳定和安全防范的措施。(二)落实各项措施。

15、各股、室要配备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联络员,落实措施、经费到位。积极参与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完成处领导统一部署的任务。要大力开展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本股、室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莆城综治委23号)文件精神,并抓好组织落实。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责任机制,及时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对因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治安问题的股、室负责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加强宣传力度。各股、室要积极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宣传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每年不少于2次对本股、室干部职工进行道德法制教育和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目标管理实行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各股、室要分别在6月中旬、12月中旬向处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半年、全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年终总评总分在95分以上的给予表彰奖励;总分在85分以下的,由股、室责任人向处领导作出书面检讨,并限期整改;总分在80分以下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理。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人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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