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对于食药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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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监局对于食药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监督、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二)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决定、制度及规程。(三)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代表市人民政府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组织调查、报告、批复、结案。(

2、四)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五)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六)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及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七)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

3、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验收的事项,进行审查或验收;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未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已取得批准后又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撤销或建议颁证机关撤销原批准。(八)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行业及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九)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十)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

4、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十一)督促、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行业做好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二)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十三)归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十四)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十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

5、他事项。内设机构:(一) 办公室办公电话:0734-4317607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办公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及会议决议、决定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电、函的接收、登记、分发、呈批和机要保密工作,审核以局名义发出的公文、公函、电报等;负责机关股室重要资料的印刷;负责起草局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和综合性工作汇报;负责起草全局性综合会议资料、报告和文、电等档案材料的接收、整理、归档和借阅工作,指导各股室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设施的计划采购及

6、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各股室书、报、刊的订阅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与调配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开展电子政务,做好信息网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信访、综治、城管等方面的工作。(二) 法规培训股办公电话:0734-4317608负责起草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决定、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负责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规范局行政执法、指导乡镇安监站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立案、案件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及结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办理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罚款决定的催缴及强制执行;负责行政执法

7、案件的督办及档案管理;负责对本局其他业务股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本局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的听证组织协调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起草、修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协调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局有关股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执行及年度总结报告的情况;负责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乡镇安监站建设的指导、协调;组织、协调局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受理、呈报、行政许可决定的送达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

8、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组织、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负责起草本股室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有关情况。(三)安全生产协调股办公电话:0734- 4317609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炭、公路、水运、铁路、建设、水利、邮政、电信、农业、林业、旅游、电力、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安委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检查落实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和有关决定,并及时向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通报;联系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专项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

9、系建设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综合管理,统计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正常死亡事故,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起草本系统及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会议工作报告;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起草本股室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并监督事故处理的落实情况;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做好各类伤亡事故调查报告、结案批复及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登记及档案管理;负责全市重大事故隐患登记、督办及档案管理;修订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拟订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方

10、案;检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与使用的落实情况;承担市政府对乡镇办事处及市直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组织考核;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协调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四)安全监督管理一股办公电话:0734-4317611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监管的要求,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的情况;监督检查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

11、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情况;负责对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四邻距离的审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专项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劳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安全标志、安全生产培训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监管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负责监管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审查工作;参与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负责起草本股室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及时向资料综合部门提供有关情况;负责本股室分管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12、的起草工作。(五)安全监督管理二股办公电话:0734-4317610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监管的要求,负责本市非煤矿山、机械、冶金、有色、轻工、纺织、建材、商贸、烟草、盐业、地质、服务等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规程、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的情况;监督检查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情况;负责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安全标志、安全生产培训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监管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审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所管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参与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本股室分管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起草本股室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及时向资料综合部门提供有关情况;负责本股室分管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六)财务股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预(决)算;负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办理协调工作;协助相关股室督促检查企业安全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经济处罚的缴纳;参与局机关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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