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A版】2018年建规、水规等三科综合学习笔记(消防工程师考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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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eiWei81-优质实用版文档】建规、水规等三科综合学习笔记(消防工程师考试用)厂房和仓库:(p1-6)火灾危险性、建筑高度和层数、耐火等级(构造防火)、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泄压防爆、消防车道等1、厂房分类可以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有些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厂房耐火等级特殊要求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记忆方法:甲乙:二级;独立单层+300平三级丙:高层二级;单多层三级丁戊:高层二级;多层三级;单层四级甲、

2、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1.按大的确定2.按小的确定(不管类别)5%丁戊类厂房的油漆工段:10%20%(负压、抑爆)2、 防火分区的面积大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火灾危险性、消防扑救能力等因素确定。注:1)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0倍;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2)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3、 防

3、火间距7.1.3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5、7.1.8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6、7.1.9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

4、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7、 丙类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及中间仓库布置1.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的设置要求(1)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2)办公室、休息室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3)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

5、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采用乙级防火门。记忆方法:1.员工宿舍2.办公室、休息室甲乙厂房贴邻:二级+3.00h防爆墙+安全出口丙类厂房内设置:(2.5+1.0)+乙级门+安全出口2. 中间仓库的设置要求(1)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3)丁、戊类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记忆方法:存储量的要求:甲乙1昼夜防火分隔要求:甲乙丙防火墙+1.

6、50h楼板丁戊2.00h隔墙+1.00h楼板3. 丙类液体中间储罐的设置要求厂房内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其容量不应大于5m。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记忆方法:存储量的要求:5m防火分隔要求:3.00h隔墙+1.50h楼板+甲级防火门防火间距补充:1.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与高层也是50m)2.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与高层也是50m)3.3.

7、6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3丁、戊类中间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8、 厂房防爆3.6.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3.6.3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应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时不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墙体的质量不宜大于60kg

8、/m2。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3.6.4厂房的泄压面积宜按下式计算,但当厂房的长径比大于3时,宜将建筑划分为长径比不大于3的多个计算段,各计算段中的公共截面不得作为泄压面积:A=10CV2/3。3.6.7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布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3.6.10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有爆炸危险的区域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9、 构造防火6.2.7附设

9、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和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10、6.2.3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1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的部位

10、;2厂房内有明火和高温的部位;3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4民用建筑内的附属库房,剧场后台的辅助用房;5除居住建筑中套内的厨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厨房和其他建筑内的厨房;6附设在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11、 安全疏散1、可设一个安全出口的情况:仓库占地300,防火分区建面100;地下建面100。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2、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

11、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3.7.5的规定计算确定。最小净宽(m)疏散出口/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0.9(首层外门1.2)1.41.13.7.6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6.4.2-1封闭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6.4.11-1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

12、的开启方向不限。九、消防设施P2(关联补充)木器厂房应设置的消防设施:1.室外消火栓系统:全部2.室内消火栓系统: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和仓库3.自动灭火系统(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5.防烟设施: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相应条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6.排烟设施: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

13、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7.疏散照明: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8.建筑灭火器:中危险级3.3.3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10.2.1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表10.2.1的规定。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

14、m3或总容积大于1000m3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标准的规定。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厂房疏散,(从房间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3025.7550308060406040不50605050不75百6075)地下30.45.603.6.6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

15、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2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3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3.6.8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3.6.9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3.6.11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仓库:3.1.5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3.2.7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仓库的防火分区(占地面积、层数)2.特殊要求高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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