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文】写字楼租赁合同

上传人:Jerm****014 文档编号:93098206 上传时间:2019-07-16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50.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9A文】写字楼租赁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9A文】写字楼租赁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9A文】写字楼租赁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9A文】写字楼租赁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9A文】写字楼租赁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9A文】写字楼租赁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9A文】写字楼租赁合同(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MeiWei_81重点借鉴文档】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承租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出租人在本合同中也称为甲方;承租人在本合同中也称为乙方。合同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乙方承租 等相关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本合同项下之租赁物位于中国 。租赁物在本合同中也称为该房屋。第一条 计租面积1.1双方确认,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本合同项下该房屋的计租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为每平米 元,共计 元/月。该房屋交付后,甲方将依据具有测绘资格的测绘机构对该房屋出具的实测报告作为该房屋的最终计租面积。如实

2、测得出的租用面积存在误差超过3%,则以租用面积计算的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及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所有与租用面积有关的条款均依据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相应调整,否则双方均不对该房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以租用面积为基数计算的任何款项作调整。第二条、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及支付办法2.1 该房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具体见附件三。2.2 该房屋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按上述条款1.1中所述建筑面积计算。乙方同意附件三中所列的各项费用的计算方式,同时在入场装修前,以附件三约定的物业管理费,与物业公司(运营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合同。2.3 尽管有第2.1条和第2.2条的约定,但

3、在租赁期内,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因该房屋实际运作成本的变化而相应地调整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调整后的物业管理费在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生效。2.4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应无需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事先提示乙方付款。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支付至指定账户,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如有),具体金额见附件三。2.5 除首期租金和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于每个支付期开始前的日历月的第二十(20)日前将下个支付期的租金预先缴付至合同指定账户,并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支付期开始前的日历月第二十(20)日为节假日的,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6

4、 如果上述第2.5条所约定的任一付款日当日为非工作日,乙方应当在该非工作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本条款所指的工作日为中国大陆地区银行对企业营业的日子。2.7 在收讫租金后的3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2.8 乙方应支付所有在该房屋内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和通讯费等费用(以下简称“其他费用”)。乙方应根据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所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向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该费用,逾期视为乙方违约。若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代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的,乙方应在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的期限内将甲方代付的任何费用补偿予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2.9 乙方在收到其他

5、费用相应的缴费通知后,应按缴费通知规定的时间向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应费用。2.10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2.11 乙方应以转账方式缴纳上述租金至以下指定账户或甲方另行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收款人: 账号: 开户银行: 2.12 其他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费用及税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尽管有前述规定,各方同意,若由于国家或西安市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调整而导致甲方在本合同下的实际税负增加的,则各方同意相应调整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或其他应税服务的金额,以使甲方的

6、实际税负保持不变,但甲方应提前七(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提供其实际税负增加的证明。若由于国家或西安实施增值税的税收政策调整而导致本合同项下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则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按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向乙方收取增值税,暨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则以甲方实际收取的不含税租金金额不会减少为原则自动调整。第三条、租赁期、装修期及免租期交付3.1 该房屋的租赁期、装修或免租期(如有)和交付日见附件二。乙方应按照甲方及/或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3.2 乙方应于交付日到该房屋物业管理处,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并支付所有相关费用。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公司向乙

7、方交付该房屋且双方签署交付凭据,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房屋合格地交付給乙方的义务。3.3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于约定的交付日前往物业管理处办理该房屋的交付手续,则自约定的交付日起至乙方实际办理交付手续之日的天数将在乙方装修或免租期(如适用)中扣减,装修或免租期(如适用)并不因此相应延长。如没有装修或免租期,则扣减租赁期。3.4 若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应给予甲方30工作日宽限期,若甲方在宽限期届满后30工作日内仍未能将该房屋交付給乙方的,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立刻终止本合同。若乙方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则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对乙方实

8、际遭受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在各方同意宽限期顺延,且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各方同意租赁期限、进场日、起租日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各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第四条 进场及房屋交付标准4.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进场日为 年 月 日。甲方交付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1;乙方应当于该日前往项目地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并按照附件二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签署交接确认文件。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办妥全部施工手续后,方可开始装饰装修工程。4.2至进场日到来之日,若该房屋仍不符合附件一所述交付标准,则第4.1款所述进场日顺延。无论如何,甲方不因进场日的顺延向乙方作出赔偿或补偿。但是,乙方同意,虽然甲方负责完成的上述交付标准

9、存在一定瑕疵,但并不影响乙方进场施工开始装饰装修工程的,则视为该房屋符合相关交付标准,而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场后继续对上述瑕疵予以修补和完善。4.3如该房屋符合约定的交付标准,而乙方未在第4.1款所述进场日进入该房屋并签署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则本合同项下进场日即为第4.1款所述日期。如发生第4.2款所述进场日顺延的情况,则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按交付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在确认该房屋符合交付标准后签署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签署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进场日。若乙方未能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拒绝签署房屋交接验收确认书的,则上述甲方通知的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进场

10、日。4.4双方特别确认,乙方进场开始或准备开始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或乙方已实际接收该房屋的,视为该房屋符合交接条件。尽管如此,对未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行为,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恢复施工前状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5.1乙方至少在第4.1款所述进场日15日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对该房屋的装修设计文件。及消防审核批复文件(或受理书)、工程安装一切险的保单,供甲方审查,并且在获得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开始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上述装修设计经甲方批准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5.2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关于装修设计文件审查的规

11、章制度,且不能破坏甲方已经完成的装修。乙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装修过程中服从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项目总承包商的管理和指挥,并按照甲方的规定缴纳因装修而发生的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乙方保证不因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否则,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5.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变更装修设计方案的情形),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改正。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超过5日,乙方仍未改正的,则甲方有权对该房屋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纠正,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项下免租装修期不予延长,乙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租金等费用。第六条 能源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6.1自进场日起,乙方应当承担并支付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以上费用在本合同中统称为能源费用。6.2项目内水、电等能源在传送过程中的损耗量所产生的能源费用,应按照乙方的实际用量占项目的总用量的比例分摊。6.3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当缴纳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6.4双方特别确认,本合同项下诸如进场日调整等可能发生的约定事项,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本合同项下之能源费用。如因乙方欠付能源费用导致相关公用事业部门中断或停

13、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或其他业主、承租人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本合同项下公用事业部门是指项目所在地为项目(含该房屋)供应水、电、天然气等能源并收取相关能源费用的机构和单位。第七条 物业管理7.1甲方指定该项目由 公司负责日常运营及物业管理, 由 公司委托符合服务要求的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合作方负责具体实施。7.2乙方承诺遵守本项目物业管理公约,并遵守甲方制定并不时修改的关于项目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包括装修守则、租户手册、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营业员手册、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要求等)。7.3双方确认,甲方及物业管理方有权进入该房屋进行有关维修、保养或其他与该房屋相关事项

14、,并可以采取一切相关的合理技术措施(但应尽量避免给乙方及其营业造成影响)。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提出营业损失、营业场地的占用、人员加班费或任何类似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7.4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的纠纷或事件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缴纳租金等相关费用,本合同中有特别明确约定的除外。第八条 招牌和广告8.1有关招牌和广告的设置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8.2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设置招牌和广告,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3甲方为了整体宣传项目的需要,乙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其商标、商号、标识等。第九条 紧急状态和租赁物维修9

15、.1该房屋及其所在区域或其相邻的建筑发生火灾、爆炸、恐怖活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或发生重大的刑事犯罪行为等不可预测的突发性事件的情形,或存在发生上述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或突发性事件的潜在危险的情形构成本合同下所述紧急状态。(1) 发生紧急状态时,甲方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决定中断对该房屋的水、电、热力等能源供应或停止电梯等设施设备的运行。但事后应当通过适当途径尽快通知乙方,并作出说明。(2) 因紧急状态或者公用事业部门或者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命令而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热力等能源供应中断或电梯等设施设备停止运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 因处置紧急状态而造成该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受到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无论是因为甲方或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其中凡属于乙方的货物、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9.2该房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损坏的,甲方应予以维修。但是,甲方不因为对该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和能源供应系统进行维修而向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甲方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只限于该房屋的结构及交接时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