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务以及其合同协议文本管理目标复习计划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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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本资料使用方法说明:1、本资料由知识点罗列、知识点详解、附加知识点三部分组成。2、知识点罗列部分是本年度考试命题范围,详解部分为罗列部分的详细阐述,要求理解并记忆。附加知识点是为了防止超书本范围题出现,09年就考到了代位权。3、真题是本资料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大家重视,或许会有重复考点出现。4、论述题评分标准请大家看真题,论述题答要点的同时,需要对要点进行解释,本复习资料相关知识点后面()里面的内容是我给大家的解释,希望大家能用自己语言组织。(一)、知识点罗列: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P3 二、合同的特征第二节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一、合同条款P7 二、合同中的权利

2、和义务P11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一、合同的订立与成立(订立、成立P17要约P18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P22)二、合同的生效P28三、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原因p31-33四、可撤销合同的概念、特征P37五、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后的法律后果p 48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规则。P52-54二、履行抗辩权P57-58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一、合同担保的概念和特征P59二、担保合同P62三、保证的概念和特征P63四、保证合同p65五、抵押质押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区别P67-70六、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p70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一、合同变更特点P80二、合同变更法定形式和程序P81三、合

3、同变更的效力P83四、合同转让的概念和特征P85五、合同转让的限制P85六、合同义务转让的构成要件p 87七、合同转让的效力P88-90第八节 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归责原则P97二、违约行为及其形态P98三、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P102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P105第二章 买卖合同概述一、买卖合同的效力P129二、风险承担与利益的享受P141第四章一、招投标概述P201二、招标P204三、投标P207(二)知识点详解(1)合同概念、特征、种类(08年真题)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当事人在合同关系

4、上是平等的,具有同样的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资格)2、合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成立必须有两方或者多方当事人,他们互为意思表示,并且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种类:1、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旨在使他人负有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与单务合同(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给付义务的合同)2、有偿合同(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获取利益必须支付代价)无偿合同(一方给予某种利益而对方不需要支付代价)3、无名合同(法律上未规定一定名称及规则的合同)有名合同(法律上规定了名称及规则的合同)4、诺成合同(当事人一

5、方的意思表示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实践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需要标的物实际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5、要式合同(根据法律规定需要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需要特定形式的合同)6、主合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需依附主合同存在才能存在的合同)(2)合同条款概念类型P7概念:当事人依程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便形成合同条款,他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内容。提示性合同条款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是指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标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有货物、工程、服务三种)3、数量和质量(是确定标的的客

6、观标准也是衡量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4、价款和酬金(取得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向提供的一方所支付的货币)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欠缺他,合同就不能成立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质与量。类型有三种:1、由法律直接规定2、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3、由当事人约定默示条款: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类型有三种:1、法律未规定也不是合同性质和类型所必须具备的当事人也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2、当事人未写入合同当中,甚至从未协

7、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理应存在的条款3、特意待定条款,当事人有意将合同条款留待以后谈判商定的条款。(3)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救济救济方法为: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

8、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4)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P11概念:合同权利又称给付请求权,即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特征:1、合同权利是请求权(合同权利的实现只有债务人的给付才能实现) 2、合同权利是受领权 (债权人应当有效受领债务人的给付,这是合同权利的本质)3、

9、合同权利是相对权 (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的给付,不能请求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为给付)4、合同权利是平等权(同一个客体之上可以成立数个债权,在清偿上也无先后顺序之分) 5、合同权利具有请求力、执行力、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合同关系所固有的决定合同类型的义务。从给付义务:不具有独立意义,仅具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确保债权人利益获得最大满足的义务。附随义务: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在任何合同中都存在,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5)格式条款概念特征及法律对格式条款的限制P15概念: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

10、,而预先拟定而没有和对方协商的条款。 特征:1、一方单独拟定 (强势方强加给弱势方排除了协商的可能性) 2、没有经过协商 (接收方无选择权要么接受要么拒绝)3、要约广泛性 (该要约是向所有公众或者向某类公众发出的) 4、格式条款以书面表示为原则(提供方应当将多有条款明示,提请对方注意)。限制:1、在合同订立制度上对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进行限制,科加特别的义务。2、直接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无效及解释规则。(6)合同的订立及成立要件概念:当事人为了建立合同关系,通过交互的意思表示以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合意的状态和过程。合同的成立是指:一种事实的状态,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11、成立要件:1、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体现的是利益交换,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是不存在的) 2、必须对主要合同条款达成一致 3、遵循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7)要约概念及构成要件及失效的原因(07、10年真题)P18概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要件:1、有订约能力的人作出意思表示 (中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内容要求确定、具体、完整(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因此内容要求确定具体完整)3、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愿意受要约的约束(要约就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目的要明确) 4、要向特定的人发出

12、(要约必须针对特定的人发出而不能随便发出) 5、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范围内才能生效)原因:1、受要约人明确表示拒绝。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主要条款进行修改。3、承诺期满而受要约人没有做出承诺的意思表示。4、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8)要约邀请概念特征及与要约的区别P20概念: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特点 :1、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不是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是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3、不会因为相对人的承诺而产生合同,也不会受要约邀请的约束。.区分1、依据法律规定2、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3、根据交易习惯和惯例4、按

13、照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9)要约的撤销和撤回、撤回的时间: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但撤销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之前或到达同时到达才能产生撤回的效力。、撤销的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前。 3、不可撤销要约:(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10)承诺概念及构成要件(10年真题)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并愿意和要约人达成合同。要件:、承诺必须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只有受要约人才有作出承诺的资格,第三人无权作出)、 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必须在

14、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才能生效) 、承诺必须是接受要约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是对要约主要内容的同意,否则将构成反要约)、承诺必须明确表明受要约人愿意和要约人订立合同(承诺不明确将无法使合同成立或者生效)、承诺方式符合要约要求 (要约如果对承诺的方式有明确规定的应当符合,如果没有规定则承诺方式不是承诺的生效要件)。(11)对价概念和构成要件P26概念:根据协议已经履行或者将要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由此获得某种利益,或者接受义务履行的当事人为此而遭受某种损失的事实要素,它是对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的某种回报。要件:1、对价必须具有真实价值,但不须充分对等。2、不充分的对价可能构成对价不实或者欺诈。3、过去已

15、经完成的对价不成为对价。4、对价必须合法。5、对价必须由接受许诺的当事人做出。(12)合同生效的概念,要件及与成立的关系P28概念: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常说的法律效力。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必须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后果能够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思)。2、意思表示真实(表意人的表意行为应当真实的反映其真实的想法)。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的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意思表示是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的)。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如果法律明文规定了合同的形式,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成立与生效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就生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手续办理后才生效,实践性合同标的物交付时生效。(13)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原因。(09真题)P31概念: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严重欠缺合同生效要件,不发生合同当事人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特征:1、无效合同的违法性。(此类合同不符合国家意志,因此不能使此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2、对无效合同的国家干预。(法院不待当事人请求就可依职权主动审查合同是否有效)3、无效合同不具有履行性。(当事人订立无效合同以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因此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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