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文】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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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eiWei_81重点借鉴文档】招议标管理办法(2016年3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招议标采购行为,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服务和原材料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设备、材料采购等活动。第四条公司的招议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小组

2、,全面负责招(议)标工作,具体设置及成员组成如下:(一)领导组1、领导组构成及成员: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纪检书记2、领导组的工作职责:(1)审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审定采购工作方案;(3)审定采购工作的各项规定、公告或通知;(4)确定采购方式(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或工作机构;(5)审定中标单位或成交候选人;(6)研究解决招标工作、采购工作中的其他问题。(二)招标组1、招标组的构成及成员:招标组组长:企管部负责人招标组成员:业务部门、技术部、财务部、安环部、预算小组相关人员2、招标组的工作职责:(1)负责拟订招标

3、工作方案;(2)负责审核招标项目金额的来源及依据;(3)参加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调研、考察;(4)配合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工作机构完成招标或采购程序;(5)做好招标、采购资料的存档工作;(6)监督、检查中标合同的执行情况;(7)办理其他有关招标事务。(三)监督组1、监督局的构成及成员:监督组组长:纪检书记监督组成员:纪检、工会、党办相关人员2、监督组的工作职责:(1)对邀请议标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2)审定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名单);(3)对违反招(议)标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四)业务部门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拟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

4、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3)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承担采购项目的评委工作。第二章招议标范围及规模第六条根据采购估价金额,采购工作分别采用符合集团要求的采购方式、邀请议标、内部邀请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进行。第七条满足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的,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一)、

5、(二)、(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五)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拟采用其它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形式),需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第八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由招投标小组审批,可按采用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邀请议标、内部邀请议标方式进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三)勘察、设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50万元人民币以下;第九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由招投

6、标小组审批,可采用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邀请议标、内部邀请议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1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50万元人民币以下;(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50万元人民币以下;(三)勘察、设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30万元人民币以下;第十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由招投标小组审批,可采取内部邀请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低于15万元人民币;(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低于15万元人民币;(三)勘察、设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低于10万元人民币;第十一

7、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但必须经招投标小组批准。(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第十二条其他本办法没有约定范围及程序的,由招议标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业务部门进行调研后,经招投标小组批准后办理。第三章招议标的职责及程序第一节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采购方式第十三条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采购方式实行统一管理,由公司按照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四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流程严格

8、按照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第二节邀请议标第十R五条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按照邀请招标的程序进行的方式。第十六条邀请议标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招议标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二)招标组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资质要求,从潜在议标人库中选择、推荐潜在投标人,为了提高招议标效率,原则上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超过五家。(三)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监督组、招投标小组审批。(四)经招投标小组批准,招标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邀请议标。(五)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邀请招标,邀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六)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

9、组的监督下邀请评委,组织开标,推荐中标候选人。(七)招投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八)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第三节内部邀请议标第十七条内部邀请议标,指由招标组组织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按照邀请招标的程序进行的方式。公司内部邀请议标实行“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评标人员、确定中标的人员、监督人员职责相互分离,即: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定标和监督,评标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定标和监督,确定中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监督,监督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定标。第十八条内部邀请招标办理程序:

10、(一)由业务部门提出招议标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二)招标组组织经领导组批准成立资格预审小组。(三)资格预审小组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资质要求,从潜在议标人库中选择、推荐潜在投标人,同时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监督组、招投标小组审批。为了提高招议标效率,原则上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超过五家。(四)招标组组织邀请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五)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从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三名评委,安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一名评委,技术专家库中抽取一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六)招标组组织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七)根据采购项

11、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八)招投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九)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第四节竞争性谈判第十九条竞争性谈判,指组成谈判小组,组织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招投标小组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第二十条竞争性谈判的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二)招标组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资质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推荐供应商,或招标组向社会公告推荐,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应在三家以上。(三)

12、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四)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业务部门编制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招标组组织竞争性谈判会议,供应商单独介绍所供产品(服务)的质量、性能、供货(工程)周期、报价及售后服务等,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六)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七)招投标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八)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第五节询价采购第二十一条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招投标小组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

13、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采购。第二十二条询价采购的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二)招标组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推荐供应商,或招标组向社会公告推荐,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在三家以上。(三)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参加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四)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询价、比价过程中,供应商单独介绍所供产品(服务)的质量、性能、供货(工程)周期、报价及售后服务等。(五)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

14、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六)招投标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七)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第六节单一来源采购第二十三条单一来源采购,指采购单位或部门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第二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的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二)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对单一来源的采购需求进行核实,并组织与单一来源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三)招投标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四)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第四章评标专家库第二十R五条公司建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库由公司专家和聘请工程建设、设备材料采购以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第二

15、十六条入选公司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如下条件:(一)从事煤炭、化工、基建工程等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级、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中高级专家技术人员;(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第二十七条公司成立安全评标专家库,由公司安环部推荐公司员工或聘请安全环保方面的专家组成。第二十八条评委的权利:(一)接受公司的聘请,担任招(议)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二)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干预;(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四)向公司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评标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九条评委的义务:(一)按时出席评标活动并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二)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不得担任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一)投标人主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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