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5月12日,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电子设备买卖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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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年5月12日,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电子设备买卖合同篇一:经济法答案(12题)1:王某在外地有祖房三间,一直出租,但因祖房离王某家较远,收取租金比较困难。李某的请求能够得到支持。本案中,认定争议房屋的所有权涉及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在物权发生变动时,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使公众知晓,否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本案中,争议的房屋属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需要登记。李某购买王小父亲的三间房屋,虽然已经付了房款,但由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而李某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这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协助买受方办理过户手续是出卖方的义务。王某未履行其义务而死亡,该项义务应构成被继承人王某的一项消极财

2、产,应由王小概括地继承。因此,李某有权要求王小继续履行合同,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从而取得房屋所有权2:宏达商贸公司与中间商友谊贸易公司订立一钢材买卖合同,标的金额为300万元 1、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台风、地震、水灾、火灾、战争、动乱等。设备故障虽属于宏达商贸公司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事情,但应在宏达商贸公司的预见之内,且是可以克服的,因此不属于不可抗力;(2)不可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的,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因友谊贸易公司已履行与志和批发部之间的

3、合同。没有损失40万元的市场利润。(3)1万元。因宏达商贸公司于10月14日向友谊贸易公司发出的传真,表明其违约的态度。友谊贸易公司应于当日解除与仓储公司之间的仓储合同,以减少损失,对友谊贸易公司没有积极采取措施而扩大的损失部分不能要求宏达商贸公司赔(4)可以。赔偿损失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友谊贸易公司向其他销售商购买钢材多支付的15万元是因宏达商贸公司违约导致的损失,故应由宏达商贸公司赔偿。3: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1)双方的合同还没有成立,因为双方没有签字。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包括合同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或者盖

4、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律或合同对合同成立有其他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完成规定或约定的手续,合同成立。(2)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为过错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以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民事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附随义务。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一种信赖利益。即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乙的损失可以要求甲承担。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缔约过程中违反该原则,且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缔

5、约过失责任4: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 ? (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交付动产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合同的履行地应为畜牧站。因此将乳牛从畜牧站运到马某养牛场的义务应当由马某承担。同时如果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应当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此马某应当承担履行费用。 (2)不成立。对于金钱债务来说,由于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它不属于合同的标的,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因此不存在不可抗力的问题。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不能同时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

6、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5: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一份买卖合同?(1)甲乙两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签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或者: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签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或者: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3)乙公司9月5

7、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 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6:某年一月二日,某市达华贸易公司(下称达华公司)(1)达华公司与三星公司关于旅游鞋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并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在本案中,一月二日,达华公司向三星公司发出的电报属于要约;一月六日,三星公司的复电属于新要约,并且要求一周内答复;但直到一月十八日达华公司才去电

8、表示同意,已经超出了三星公司在新要约中规定的答复期限,所以达华公司与三星公司关于旅游鞋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既然达华公司与三星公司关于旅游鞋的买卖合同不成立,达华公司无权要求三星公司支付货款 。达华公司可将货物运回,或者就地进行销售,损失自负。(2)达华公司要求退回羽绒服和羊毛衫的理由不成立。 因为达华公司代理人季某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季某订立的合同虽然超越了代理权限,但事后向公司领导作了汇报,公司经研究,认可了该合同,该合同对达华公司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达华公司退回羽绒服和羊毛衫的理由不成立。 既然达华公司要求退回羽绒服和羊毛衫的理由不成立,达华公司应当向三星公司支付羽绒服和羊毛衫的全部

9、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7: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本例中的首次出资额为110万元,仅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而本例中的货币出资额为34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3)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土地使用权的出资方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法规定,一切可以转让的财产都可以作为向公司的出资方式。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属

10、于无形资产,也可以依法转让。 (4)甲、乙缴纳出资的时间符合公司法规定。丙缴纳出资的时间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出资人在认缴全部出资后,可以分期缴付,但是首次出资总额不得低于3万元,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其余资本在2年内缴清8、某股份有限公司于XX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1)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孙某委托王某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的行为无效。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例中的孙某电话委托无效。 董事肖某委托董事会秘书杨某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的行为无效。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只

11、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以外的人。 (2)董事讨论并一致决定聘任顾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因为该项事务属于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并由经理提名的程序也合法。 董事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共7人。董事张某反对,何某未出席,孙某、肖某的委托不合法,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3)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公司法规定董事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9:XX年5月1日,甲、乙、丙、丁 (1)甲、乙、丙、丁四公

12、司协议约定的出资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一切可以转让的财产出资,其中货币不得低于30%,其他出资方式比例自由。股东缴资期限可以为一次缴清,也可以2年内分期缴清。 (2) 乙的退出行为,属于违反合同行为。但经甲、丙、丁同意后,乙可以退出。甲、丙、丁可以追究乙的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3)对丙的要求,荣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是正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登记成立后,任何人不得抽回出资。 (4)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因此甲提出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是可以的。但是,甲将股权转让给戊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应当

13、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二,丙丁均表示不购买甲欲转让的股权。10: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太平有限责任公司 (1)太平公司在设立前拟订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会应当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 (2)太平公司首次股东会由甲召集和主持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所以本例中的首次股东会应当由乙股东召集和主持。 (3)太平公司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作为资本的公

14、司非货币财产作价过高时,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4)太平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例中,甲、乙、丙的表决权超过了2/3。 (5)太平公司应当为北京分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公司的总公司承担11:某机械厂试制成功一种“锯带弹性导向支架” 某有限公司未经专利权人(某机械厂)同意,销售其专利产品“锯带弹性导向支架”,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专利权人(

15、某机械厂)已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侵权给专利权人(某机械厂)造成的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12:甲厂自9年代起就生产产品供应国际市场,乙厂的声明不具有法律依据。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案甲厂的商标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乙厂抢先注册与理与法不容。国家商标局应驳回乙厂的注册申请.甲厂应增强商标法律意识,抓紧在国内注册商标,对是否继续邀请乙厂共同生

16、产该产品应再行考虑.篇二: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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