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文】银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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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eiWei_81重点借鉴文档】银行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培训组织体系2第三章 培训课程体系3第四章 培训师资体系4第五章 培训支持体系5第六章 教育经费6第七章 培训流程8第八章 资格证管理9第九章 教育培训奖励11第十章 附则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提升员工知识技能,并影响其积极的工作态度,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培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总行统筹、分级负责、分类分层次实施:总行培训部整体统筹全行的培训工作,根据年度统筹安排,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分类、分层次实施培训。(二)全员受训、全面覆盖、整体提高:培训的组织力求覆盖面涵盖全体员工、全行各

2、层次、各业务条线,以达到整体提高的培训目的。(三)助推业务、提升能力、树立积极工作态度:以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全行员工知识与技能为重点,结合树立员工的积极工作态度,针对本行业务发展重点,组织、安排全行培训工作。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在岗员工(仅含合同制及派遣员工,不含外包岗位员工)。第二章培训组织体系第四条本行培训组织体系由总行培训部、总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各自培训职责所组成。本行建立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分层次实施的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总行统筹规划全行整体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本行管理层人员、总行员工的教育培训以及全行性质的综合性培训、专业培训、学历(学位)教育和出国(境

3、)培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集中组织的学历(学位)教育、资格考试培训班,由总行集中管理;各分支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支行教育培训工作。各部门培训工作职责随本行组织架构的调整而做相应调整。第五条总行培训部承担以下培训工作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本行培训体系,制定和实施培训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二)负责制定本行培训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三)负责培训费用预算编制、审批和执行控制。(四)负责收集本行各级员工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和管理。(五)牵头全行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培训后评价。(六)负责课程研发与内、外部讲师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及管理。(七)负责内外部培训资源的建设管理工作。(八)负责制定和实施培

4、训计划,搭建各岗位学习地图;负责培训中心及企业大学的搭建和实施工作。(九)负责网络学习平台建设,推进学习型文化的建设工作。第六条总行各部门承担以下培训工作职责:(一)负责对员工实际能力素质与岗位能力需求差异进行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挖掘本部门管理条线的岗位培训需求;(二)收集年度培训需求,并送审管理条线的培训需求及预算,依据总行核定的培训预算、培训规划与总行培训部共同制定本条线员工的年度业务培训计划;(三)组织实施本条线的业务培训,并负责培训考核工作;(四)负责编写或选用相关培训教材;(五)负责培养并选派条线专业内训师;(六)对本条线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七)对培训中形成的资料报总行培训部备

5、案。第七条各分支机构承担以下培训工作职责:(一)负责对员工实际能力素质与岗位能力需求差异进行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挖掘本单位员工的岗位培训需求;(二)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年度培训需求,并报总行培训部审批。垂直管理的业务条线、部门须将培训需求上报总行垂直管理部门集中上报,不在支行申报;(三)依据总行核定的培训预算及培训项目,负责组织本机构员工的培训及考核工作;(四)负责做好新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工作,落实跟岗、轮岗培训事宜;(五)负责选派员工参加总行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六)负责建立本级机构员工的培训档案;(七)负责培养并建立本级机构的兼职内训师队伍;(八)对本级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总行

6、培训部备案;(九)负责总行交办的其他培训工作任务。第八条教育培训纪律:本行应为员工安排培训时间、提供培训机会,支持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培训工作安排,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员工必须参加本行组织的岗位培训,非因疾病、单位工作安排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应当参加的培训。如确有原因需请假的,通过OA流程报总行培训部审批。参训员工不遵守培训课堂纪律的,按本行相关管理办法处理。第三章培训课程体系第九条本行培训课程体系的内容包括:岗位学习地图培训、学历(学位)教育培训、专业资格培训、外派培训、出国(境)培训、其他技能培训等。第十条岗位学习地图培训是指根据员工岗位能力素质要求绘制的学习路径地图,按照

7、入职培训、进阶培训、提高培训三个阶段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第十一条学历(学位)教育培训、专业资格培训:本行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研究生(含)以上的学历或硕士(含)以上的学位教育、与岗位工作有关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资格考试。培训前经事前审批并取得证书的可以予以奖励,培训前未经审批的不予奖励;资格证管理按岗位相关度分为基本上岗资格证、重要紧缺资格证和一般资格证,实行分类管理。第十二条外派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本行可选派管理人员、优秀员工参加外派培训。员工参加外派培训采用单位选派、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办法。第十三条出国(境)培训:公派出国(境)培训,按照本行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8、其他技能培训是指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上培训板块中未包含的技能培训内容。第十R五条本行集中组织学历(学位)教育、资格考试的培训班、外派培训及出国(境)培训由总行培训部归口管理。擅自组织或未经审核批准的不得报销、奖励。第四章培训师资体系第十六条培训师资体系包括内训师(专职类内训师、兼职类内训师)和外部培训机构师资。第十七条内部培训师(专职类内训师、兼职类内训师)由本行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兼任,具体管理按照本行内部培训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外部培训机构师资是指通过本行聘请的外部培训机构或授课讲师。各业务部门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就某一项目、某一课题等推荐外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部门对培训机构师资进行集

9、中评估,建立并更新外部培训机构库,按照本行采购流程选定外部培训机构师资,其课酬根据培训预算及采购结果确定,在培训后通过培训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聘。第十九条外部培训机构管理:我行对培训机构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核心课程、机构师资情况以及与我行历史合作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对符合我行业务需求的机构纳入培训机构库管理第五章培训支持体系第二十条培训支持体系包括网络培训学院、模拟操作系统、培训教材、培训设施设备、教育经费等。教育经费的管理按照本办法第六章执行。第二十一条网络培训学院:通过网络培训学院为全员提供在线学习、在线测试,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培训数据信息化管理。第二十二条业务模拟操作系统:与本行业务经营直

10、接相关的各类业务模拟操作系统,通过业务模拟操作系统的应用提升员工岗位技能。由相关业务部门及总行科技信息部统筹维护、管理。第二十三条培训教材: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包括课件、讲义、图书、录音、视频、录像等形式的实物和电子版本,是本行的重要档案和知识产权,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内部教材由总行培训部及各业务部门共同开发并与本行相关机构、人员共享;外部培训教材:本行聘请外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外部培训机构应提供教材,教材由培训部门归档管理;本行员工参加外部公开课程的,应在培训结束或返回本行1周内将相关培训资料交培训部门归档。第二十四条培训设施设备: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依照“资源

11、共享、充分利用”的原则,由总行行政事务部统筹、维护和管理。第六章教育经费第二十R五条教育经费实行统一筹措、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使用审批管理。第二十六条教育经费年度预算由计提预算及使用预算两部分组成,按年度总额控制,按月编制。各一级支行、总行各部门要编制次年培训项目年度预算(教育经费年度使用预算)交总行培训部审核。计提预算根据预算年度的工资因素测算编制,全行教育经费按全体员工工资总额的2.5%按年度计提,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由总行培训部会同总行财务会计部确定总行及分支机构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如果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不敷需要,需开支的项目报本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予以开支,以保证培

12、训实际需要。教育经费的结余资金可结转以后年度使用;使用预算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经本行审定后一般不得调整。第二十七条教育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仅限于列支如下范围:(一)本行员工岗位学习地图培训、学历或学位教育培训、专业资格培训、外派培训、出国(境)培训、其他技能培训等的相关费用;(二)本行内、外部培训机构师资的课酬;(三)本行各类培训教材、培训设施设备、网络培训学院等培训支持体系的购置、使用、运转费用;(四)培训需求调研、组织、实施、评估以及档案管理等培训流程体系相关费用;(五)培训相关差旅费用,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等。第二十八条教育经费的使

13、用审批管理:教育经费使用实行分级审批,由总行培训部归口管理。对纳入年度预算的教育经费开支在使用前要编制财务项目审批表,履行审批程序,不在年度培训预算中的项目不得任意开展,须经需求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培训部门负责人及培训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总行培训部是教育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教育经费预算的编制、实施和控制。各一级支行要将实施情况每年向总行培训部报备。第二十九条教育经费审批权限:单笔2万元以下的教育经费开支由各分支机构自行审批;单项、单笔2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教育经费开支,培训项目由总行培训部审批后,培训费用按相关财务支出审批流程审批;单项、单笔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

14、教育经费开支,须报总行培训分(协)管领导审批后,按相关财务支出审批流程审批;单项、单笔20万元(含)以上的教育经费开支,由总行财务审批委员会审批。第三十条本行集中组织学历(学位)教育、资格考试的培训班及外派培训、出国(境)培训,在培训前必须经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和培训分(协)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按相关财务支出审批流程审批,对事前未经审批的上述培训,一律不得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员工参训须使用员工教育培训审批表;审批部门按员工管理权限分级登记员工的个人费用台账,并定期上报总行人力资源部、培训部。上述培训单人费用超过1万元(含)的,员工须于培训前与本行签订培训协议书相应延长服务期;员工业余参加本行业务相关

15、的学习,培训费用超过1万元(含),且自愿于培训前与本行签订培训协议书延长服务期;员工参加与岗位相关的学历或学位资格证书考试,经事前审批,可凭发票按相应的上限标准进行奖励;员工业余参加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学历或学位教育,经事前审批,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可凭发票对相关培训费用按照相应的上限标准进行奖励;由本行集中支付的外派培训、集中办班培训等取得证书的不再另行奖励。第三十一条培训协议书的签订:员工参加学历或学位教育、资格考试的培训班及外派培训、出国(境)培训的,单人培训费用或奖励的当年(自然年度)累计达到1万元(含)以上的,根据费用金额签订培训协议书,相应约定延长服务期:(一)当年累计金额1万元(含)以上、5万元(含)以下的,约定延长服务期3年;(二)当年累计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约定延长服务期5年;(三)当年累计金额10万元以上的,延长服务期8年。累计金额以提交申请时的金额计算,本行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得超过申请金额。培训协议书约定服务期限、保密协议和违约赔偿等相关事项,作为劳动合同的专项补充协议,按员工管理权限分级签订,实行分级管理,培训协议书纳入总行培训部网络培训学习管理系统,培训协议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原件由总行人力资源部归档,一份原件由员工留存。第三十二条集中办班、外派培训的费用支付应按照培训协议书的约定,并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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