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联安镇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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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906-604002-0024441521-201906-604002-0024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联安镇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海丰县联安镇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编制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12019 9 年年 6 6 月月 1 17 7 日日 1 目目录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谈判邀请函 各供应商: 深圳市普利工

2、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海丰 县联安镇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906-604002-0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联安镇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1995434.85 元(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谈判响应)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期间 (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 址: 海丰县城新地王

3、大厦 B 栋 A707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登记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6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注:14 时 00 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 B 栋 A707 深圳市普利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八、谈判时间:2019 年 6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九、谈判地点: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 B 栋 A707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海丰分公司。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4、: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联安镇渡头圩 3 联系人:张宇红联系方式:0660-6731048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 B 栋 A707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海丰分公司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王焕庭联系电话:0660-6389048 业务咨询联系人:王焕庭联系电话:0660-6389048 谈判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汕尾市分行 户名: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银行账号: 44050173630500000576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7 日 4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采购

5、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联安镇地处海丰县西南部,距离县城 6.2 千米,东有大液河通红海湾,与 附城镇一河相隔,西与梅陇相邻,有石塘岭、大箝岭、狮蹄山,镇南沿海滩 涂是国际重要湿地。北面有群山重叠的莲花山脉,地势呈自西北向东南倾斜, 中间为广阔的冲积平原。全镇区域面积 50.8 平方千米,耕地面积 1597.6 公 顷,山林面积 1124 公顷,辖有 16 个村委、1 个社区,全镇人口 38772 人,是 海丰县主要产粮区和海淡水养殖基地,也是海丰县革命老区之一。镇区内东 关联安围国际湿地保护区是一百多种水鸟的栖身地, 被称为 “中国水鸟之乡” 。 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联安镇总人口 2

6、4157 人,男 12595 人,女 11562 人,家庭户户数 5317 户,家庭户总人口 23950 人,户口本地住在本地 23292 人。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 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 被委托人身份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2017 年度或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 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

7、的凭据(如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5)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运服务或环卫保洁服务等能满 足本服务项目的类似服务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8、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查询报名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基本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 按照 “城乡统筹, 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村集(户集)、镇收、镇转运处理” 的城乡生活垃圾

9、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 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 6 谐的城乡环境。 建立与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 体系,健乡镇、村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实现垃圾从以简易填埋和简易焚烧为主的处置方 式逐步向带有烟气处理设备的焚烧处置方式过渡,使全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得到明显改观。 2.服务要求 (一)垃圾收集、清运方式 根据我镇农村地理位置, 各村充分利用既有垃圾收运、 处理设施, 采用 “村 集(户集)、镇收、镇转运处理”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

10、理。“村集” : 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送到村内的垃圾池或 垃圾桶内;“户集”:居民负责将自家的生活垃圾送到附近的垃圾收集点或 巷道路口;“镇收”:由镇安排垃圾车到各村的垃圾收集点,将垃圾清运到 镇的垃圾中转站;“镇转运”:将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压缩后在拉运至汕尾三 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站,原则上为一天一清运。 (二)道路保洁清运 1、X127 县道渡头至柴格陂路口,道路全长 7 公里,宽 6 米,其清运范围 为公路沿线两侧; 2、田心村至镇农村信用社,道路全长 2 公里,宽 5 米,其清运范围为公 路沿线两侧; 3、友爱村至湿地保护区,道路全长 2 公里,宽 4

11、米,其清运范围为公路 沿线两侧; 4、X127 县道经和平村、联新村至联川村,道路全长 7 公里,宽 4 米,其 7 清运范围为公路沿线两侧; 5、X127 县道经和平村、联新村至联川村,道路全长 7.6 公里,宽 6 米, 其清运范围为公路沿线两侧; 6、324 国道联田村段,道路全长 3 公里,宽 15 米,其清运范围为公路沿 线两侧; (三)水体保洁清运 1、X127 县道渡头至柴格陂路口,两侧排灌渠道保洁,清除打捞漂浮垃圾, 十五天保洁一次; 2、田心村至镇农村信用社,两侧排灌渠道保洁,清除打捞漂浮垃圾,十 五天保洁一次; 3、友爱村至湿地保护区,两侧排灌渠道保洁,清除打捞漂浮垃圾,十

12、五 天保洁一次; 4、X127 县道经和平村、联新村至联川村,两侧排灌渠道保洁,清除打捞 漂浮垃圾,十五天保洁一次; 5、X127 县道经和平村、联新村至联川村,两侧排灌渠道保洁,清除打捞 漂浮垃圾,十五天保洁一次; 6、324 国道联田村段,两侧排灌渠道保洁,清除打捞漂浮垃圾,十五天 保洁一次; (四)垃圾中转站及垃圾焚烧站地理位置 垃圾中转站位于联安镇霞埔村,垃圾焚烧站位于可塘镇,垃圾中转站距垃 圾焚烧站 30.5 公里。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将承包范围内的垃圾运至采购人 指定地点。 (五)工作时间人员要求 8 1、每日工作时间为 6:0022:30,其他时间段内也必须按照采购人要 求做好应

13、急、迎检等突击、保障性作业任务。 2、作业人员必须在工作时间统一穿戴反光标志工作服(制服由投标人提 供),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3、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无劳资关系,在工作期间,因发生与本项 目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作业区域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 或财产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项目预算:1995434.85 元,包含垃圾清运费用及垃圾处理费用。 2.报价要求: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其 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12 个月) 。 4.验收要求: 垃圾清运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装卸垃圾

14、应有降尘措施,地面应无散落垃圾和污水,装运垃圾应密闭, 垃圾不裸露、不散落。 垃圾应及时转运,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药灭蚊蝇,做到无恶臭。 场地应有专人管理,工具、物品置放应有序整洁。 通过市政道路运垃圾时,应完全采用密闭方式集装,不得在市政道路边 堆放垃圾。 清运垃圾应设置防散落、防飞扬和降尘设施,垃圾不得散落于水体。作 业后应把污水收集管道或收集池;或把污水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垃圾压缩站及周围环境应整洁,装卸作业完毕,应及时清扫场地。 9 垃圾清运(中转)环节中造成二次污染均由供应商承担并予以解决。 车辆(机动车辆)运输垃圾应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

15、清晰,符合交通部门的要 求。 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 不得超重、 超高运输。 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清洗污水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 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J1886)或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附近水体。 5.付款方式:垃圾清运费每月结算一次,月末经验收合格后,以转账方式 支付。中标人须开具正规发票给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合同期内中标人负 责出具垃圾处理费发票,并确保该费用按中标价不增加。 10 第三部分

16、第三部分谈判须知谈判须知 一、说明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 。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是指:海丰县财政局。 2.4“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 然人。 2.5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4)符合查询信用记录要求。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 道查询报名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归档;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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