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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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非盈利组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第一篇:案例与分析 “红会”危机 壹基金事件 嫣然遭到质疑 第二篇:由此事件所引发的思考 红会到底该如何重建信任 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 第三篇:针对现存情况其改善措施 从政府角度分析 从非营利组织自身分析,目 录,第一篇 案例与分析,“红会”危机(1),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 的网友颇受关注,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 岁女孩,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 其真实身份也众说纷纭,有网友称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 郭长江的女儿,由此引发很多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博爱豪车,郭美美微博,中红会声明

2、与新浪微博认证错误 6月22日,随事态发展,中国红十字会官方声明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新浪微博称郭美美原认证说明为演员,后经本人申请将认证说明更改为“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新浪微博承认在认证表更改中“没有进行严格审核”,并就此对红十字会和相关人员致歉。随后郭美美微博实名标志被取消,认证身份消失,不少微博被删除。 警方介入 6月28日,下午,中国红十字会召开记者通报会,重申并没有所谓的“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已以郭美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6月29日晚,经财

3、经记者证实,北京警方对郭美美事件正式立案,郭美美本人应警方要求从外地返京接受调查。,事后公关,当事方后续反应 2011年6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在新京报专访中表示:郭美美事件实际上反映了公众仇富仇贪,红十字很冤屈。 2011年6月30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东方时空栏目播出节目真相调查:郭美美事件。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出面澄清与郭美美和中国红十字会的副会长郭长江无任何关系。天略公司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曾经合作举办过慈善拍卖,但天略并没有送给红十字会电脑和汽车。 2011年7月1日,中国红十字会发表声明: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活动。邀请审计机构对其进行审计,并商请中国商业联合

4、会成立调查组调查其运作方式问题,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和调查结果。 2012年7月,北京警方对郭美美进行的调查表明郭美美及其母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2012年11月,新上任的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赵白鸽表示“一个都没有被证实的网络事件,却可以用三天就把你打得稀里哗啦的”、“三天毁掉一百年。”。12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其官方网站发表通报,指明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没有任何关系,郭美美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5年前汶川地震,100多位艺术家捐出作品义拍,筹款 8472万元捐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其中,知名当代画家方 力钧的作品2008.5当

5、时募得397.6万元,但他一直不 知道这些善款用到了哪里。2013年4月25日,方力钧在微 博公开质疑称“善款不知所终”。之后,多位曾捐出作品 的艺术家都提出了疑问。,“红会”危机(2),红会给记者发来情况说明,确认曾收到8472万元善款,因意向援建项目未能纳入灾后重建规划,最后“经总会执委会研究决定”,善款改为投入到“博爱家园”项目中。“博爱家园”是中国红十字会在城乡社区开展的以“推动社区治理、提升社区能力、促进社区发展”为目标的人道公益项目。,“红会”危机(2),至今网络上流传的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大部分责难,最终都被查实属于造谣,但8000多万的赈灾款问题却是事实存在的。我们所知道的是钱“红

6、会”确实收到了,也花在地震赈灾上,但它改变了具体用途,这是违反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的行为。,事后公关,按照规定,红会必须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因为红会只有代管捐款和输送捐款的义务,而不能擅自充当决定者的角色。在此次事件中,如果红会能够跟捐款人,即保利公司和艺术家们充分沟通并达成谅解并致歉,也许可以免责。 但一旦捐款人要求追责,红会就少不了要承担行政责任。两步值得肯定。,事后公关,红会已经及时向公众说明了善款的去向并公开道歉,紧接着又发布了建设项目分布表,但很多网友认为,这些还远远不够,应该有人站出来为此担责。网友们的逻辑是,如果这次仅仅是道歉了事的话,按照这个惯例,应该说这以后善

7、款岂不变成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应该说,网友的顾虑不无道理。,事后公关,“壹基金”事件,在国内,由李连杰等社会知名人士发起成立的壹基金可算是慈善行业中的一块品牌,尤其在2010年脱离红十字会,转成独立公募基金后,壹基金更成为国内少有的独立运作的慈善基金。相比于中国红十字会的丑闻缠身,壹基金以其透明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信任, 2011年12月31日清算后本应调整为关闭状态,由于工作疏忽而造成网友误解,向关注壹基金的家人们诚挚道歉。,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也表示,壹基金已经完全从红十字会独立出去,二者没有任何关系,壹基金下拨善款不用经过红十字会。多方澄清下,这些质疑才逐渐平息。,“壹基金”事件

8、,“嫣然”遭到质疑,最近嫣然天使基金也卷入是非风波,爆料人周筱赟从2013年开始连续发长微博指其有黑幕,更将矛头对准李亚鹏,认为其利用慈善为自己谋暴利。2014年3月10日,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民政微语”表示:对于李亚鹏嫣然天使基金被举报有违法违规问题,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早已关注并履行职责,业务主管单位、红十字会已经在进行调查工作。民政部将依据调查和民政部门的复核,给予公众正面的答复。,嫣然基金独家回应 称结果公布会“正视听”,3月10日,嫣然天使基金会工作人员独家回应新浪娱乐,针对近日第三方审计机构介入“嫣然天使基金”调查一事,该工作人员说:“在审计结果出来之前,嫣然暂时无法说任

9、何东西,待第三方审计结果出来,足够以正视听。”她还告诉新浪娱乐,审计正在进行,结果会在不久后公布,而一旦结果对外公示,嫣然此后不会回避,一定会让社会各界以及媒体知晓。,事件影响,2011年6月,全国社会捐款为10.2亿元,但自6月下旬 “郭美美事件”等一系列事件发生后,社会捐款数以及慈 善组织捐赠数额均出现锐减。根据民政部2012年2季度民 政事业的统计数据,到2012年2季度,全国社会捐款累计 达26.5亿元,其中6月份为10.2亿元,和2011年同期相 比,2012年全国上半年社会捐款数额出现了大幅减少。,事件影响,较民政部的相关数据表明,2011年上半年,全国社会捐款为100.5亿元,2

10、012年较2011年减少了74亿元,降幅达73.6%。 民政部的统计数据中发现,2012年6月全国社会捐款为10.2亿元,而7月为5亿元,减少了5.2亿元,降幅接近51%。而这一变化,正是发生在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 引发慈善信任风暴的背景之下。,事件影响,从中国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到中华慈善总会的“尚德诈捐门”,再到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中非希望工程”,慈善信任风暴愈演愈烈,慈善组织成为“众矢之的”。 据北京市红十字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2年7月,北京市红十字会共接受社会捐款28笔,总计15.44万元。其中个人捐款8笔共7495元,较往年大为减少。,第二篇 由此事件所引发的思考,红会

11、到底该如何重建信任?,一是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这八个字说起来容易,但实施起来阻力重重。红会应该全面公开财务账目,做到每一笔善款的去向都有据可查,并邀请知名的审计机构审计。我们看到,从此次及时公布捐款账目,到邀请社监委和网友参与2000万元紧急救灾物质的采购,红会已经在行动。,红会到底该如何重建信任?,二是着力优化人才队伍。人才是最重要的。实事求是说,红会救灾救援的专业性,是其他民间慈善机构无从相比的,但其他比如公共关系、社会传播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则极度匮乏。但为外界所不知的是,红会工作人员的待遇并不高。在红总会工作的很多聘用人员中,工作近十年的老员工一个月拿到手的工资也就3000元人民币左右,刚参

12、加工作的员工一个月则只能拿到2000元出头,近几年红会的人才队伍出现了明显的流失。,红会到底该如何重建信任?,三是不断加强社会监督。红会发起设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应该说是一次积极的尝试。必须建立一个有公信力的社会监督委员会,最好是各省市的红会都设立地方监督委员会,在全国形成一个社会监督的网络,和社会公众一道不断加强对红会各项工作的监督,促进红会的公开透明。,红会到底该如何重建信任?,当前,红会陷入信任危机不能自拔。中国红十字会要挽回影响,重塑公信力,可能需要摆正心态,从头做起,实实在在地推进内部改革,争取在今后的公共事件中积累信誉。总之,红会重新恢复信任,必将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我们或许不能对

13、此期待太高,但也不必丧失信心。,非营利组织的现存问题,中国大陆由于政治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尚没有典型的西方意义上非营利组织。一般民众所熟知的青联、妇联、残联、中国贸促会和对外友协等组织实际上都是有政府背景的半官方社会组织。这些组织从雇员到资金来源都有很深的官方背景。近年来,许多和西方非营利组织近似的社会组织数量呈不断增多之势,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这些组织在到政府部门注册时,要么选择挂靠某个政府部门,成为同青联、妇联一样的半官方组织,要么注册成为普通的营利性公司。,非营利组织的现存问题,许多国外的跨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它们中国业务的同时,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很多国外非营利组织选择注册为营

14、利性公司,还有一些干脆选择不进行注册。,非营利组织的现存问题,社会对于壹基金身份的质疑显然不是一个孤立事件,背后体现了中国社会对官办慈善深深的不信任感,也加大了国内民政改革的迫切性。在国内,政府对慈善机构及NGO等社会组织严加管理,除个别试点外,都要求挂靠业务主管部门,并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这种垄断给了政府官员与官办慈善机构相当的寻租空间。今年“”前,社会对于民政改革多寄以期望,希望中国政府能借大部制改革对社会组织松绑,予以简政放权。,非盈利组织的现存问题,但遗憾的是,这种预期在国务院机构调整方案发布后落了空。此次四川雅安地震后壹基金所遭受到的质疑无疑显示,中国的民政改革已经十分迫切,因为官办

15、慈善失去了信任,民间慈善机构离中国红十字会越远,信用似乎越高。让慈善回归慈善,发展让人信赖的社会组织,是中国民政改革的当务之急。,第三篇 根据现存情况其改善措施,政府角度,首先,完善有关非营利性组织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们必须大力推行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这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和健全非盈利性组织的有关法律,使其规范、合法的发展。其一关于非营利性组织的立法,必须有足够级别的立法机关方可立法,所立之法,才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和示范性。,其二要加强非盈利性组织的立法研究,各高等院校和研究所要立足社会需要,加快非盈利性组织的立法研究工作,使之有法可依,从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非盈利性

16、组织法律法规体系,营造一个适合非盈利性组织发展的法律环境。,政府角度,其次政府应理顺管理体制。政府相关部门要改变目前部门分割、各自为政和多头审批的现状,必须按照智能分类设立审批机构,统一职业资格审批。明确政府只是非盈利性组织的审批机构而已,这要求政府应当把非盈利组织看做和自己平等的公共管理的主体,而不是本身的一个下属部门,对其事务横加干涉。,政府角度,最后,政府有必要制定一种优惠的税收免税和财政政 策,为非盈利性组织正常运转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为从 事非盈利性组织工作的员工和志愿者提供良好的社会保 障,以便激励更多更好的人才从事非营利性事务。,政府角度,首先,要处理好和政府的分工合作关系。政府和非营利性组织的关系应是合作的伙伴关系,一方面非营利性组织要积极谋求与政府的合作。我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政府权力逐渐从社会的许多领域撤出,社会朝着一元化的管理模式向多元化的治理模式转变。这一个新变化有赖于社会的高度发展。有赖于多元治理主体的出现。,组织自身角度,而非营利性组织正是社会自我治理的重要主体,作为一种新的资源配置体制,可以有效弥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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