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课件13、第十三章国际争端解决法双

上传人:E**** 文档编号:92800034 上传时间:2019-07-13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1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法课件13、第十三章国际争端解决法双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国际法课件13、第十三章国际争端解决法双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国际法课件13、第十三章国际争端解决法双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国际法课件13、第十三章国际争端解决法双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国际法课件13、第十三章国际争端解决法双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法课件13、第十三章国际争端解决法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法课件13、第十三章国际争端解决法双(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三章 国际争端解决法,第一节 概述 一、国际争端的种类 法律争端(justifiable dispute) 政治争端(non-justifiable dispute) 事实争端 混合争端 但事实上法律争端可用政治方法解决,政治争端也可用法律方法解决。,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规定: 本规约各当事国得随时声明关于具有下列性质之一切法律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之任何其他国家,承认法院之管辖为当然而具有强制性,不须另订特别协定: (子)条约之解释。 (丑)国际法之任何问题。 (寅)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 (卯)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及其范围。,二、传统国际法解决国际

2、争端的方法 (一)强制性解决方法 1、反报(回报):一国针对另一国的不礼貌、不友好、不公平的行为还以同样或类似的行为。 2、报复(报仇):一国为制止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或寻求补救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3、平时封锁:在和平时期,一国或数国以武力封锁他国的港口或海岸,迫使被封锁国满足封锁国有关争端解决的要求。 4、干涉:第三国对于某两国之间的争端所作的强制性干预,使争端当事国按照干涉国要求的方式解决它们之间的争端。(把握好度,不得干涉内政。),甲国是一个香蕉生产大国,其蕉农长期将产品出口乙国。现乙国颁布法令,禁止甲国的香蕉进口。甲国在要求乙国撤销该禁令未果后,宣布对乙国出口到甲国的化工产品加征300

3、的进口关税。甲乙两国间没有涉及香蕉、化工产品贸易或一般贸易规则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对此,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2002年卷一单选第18题) A.乙国的上述做法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B.甲国的上述关税措施违背其承担的国际法上的义务 C.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措施 D.甲国采取的措施属于国际法上的报复措施,(二)非强制性解决方法 1、政治方法 2、法律方法 3、通过国际组织 联合国宪章第33条确认了这些方法:“任何争端当事国,于争端之继续存在足以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时,应尽先以谈判、调查、调停、和解、公断、司法解决、区域机关或区域方法之利用,或各该国自行选择之其他和平方法,求得

4、解决 ”。,第二节 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 (外交方法),一、政治方法解决国际争端的特点 1、可适用不同类型的争端 2、争端当事方始终具有自由裁量权,主权、尊严得到充分尊重。 3、第三方只起促进解决的作用。 4、当事国承担道义责任。 5、不影响争端当事方同时或在其后用其他和平方法解决争端。,二、谈判与协商 两者的区别:谈判往往是争端当事方直接进行,避免第三方介入;协商不限于当事国。 针对朝核问题的“六方会谈”。 三、斡旋与调停 两者的区别:斡旋的第三方不介入具体的争端,主要运用外部手段促成争端当事国从事谈判以解决争端;调停是第三方直接参与谈判,在调停中,调停者不仅为争端双方提供条件,还向双方提

5、出实质性建议并且参与谈判。 四、调查与和解 两者的区别:调查目的在于查明争端事实,报告没有终止各方一切行动的效力;和解除了调查、评价争端事实外,还要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或方案。,甲、乙两国因历史遗留的宗教和民族问题,积怨甚深。2004年甲国新任领导人试图缓和两国关系,请求丙国予以调停。甲乙丙三国之间没有任何关于解决争端方法方面的专门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2005年卷一单选第33题) A.丙国在这种情况下,有义务充当调停者 B.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乙国有义务参与调停活动 C.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对于调停的结果,一般不负有监督和担保的义务 D.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

6、甲国必须接受调停结果,第三节 和平解决争端的法律方法,一、法律方法解决国际争端的特点 1、法律方法适用于解决法律性争端和混合型争端,纯属国家主权范围内的政治性争端一般不采用法律方法解决。 2、法律方法的依据是法律规则,而非一般的道德规范、社会习俗、世俗的是非标准等。 3、法律方法是由临时设立的或常设的机构进行,此种机构必须具有相对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相对固定的程序规则。 4、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对当事国有法律拘束力,当事国有义务加以遵守。裁决和判决是终局性的,不得上诉。,二、国际仲裁 (一)概念 (二)特点 1、国际仲裁是争端当事国自愿接受的一种法律程序。国际仲裁的依据是争端当事国之间的协议(仲裁协

7、定、仲裁条约 、仲裁条款 )。 2、国际仲裁法庭一般由争端各方自行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法庭进行。 3、国际仲裁的程序规则可以由当事国共同拟定,法庭依照当事国拟定的规则作出裁决。 4、仲裁裁决对当事各方具有法律拘束力,且为终局裁决(“诉诸仲裁即承允遵守裁决”是一项国际习惯规则)。但其执行没有强制保障,主要依赖当事各方自身的道义和责任感。,(三)仲裁历史 (四)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1900年根据1899年海牙第一公约设立于荷兰海牙。 (五)仲裁规则 1、主要国际文件 1899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1928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日内瓦总议定书

8、1958年仲裁程序示范规则 2、仲裁庭的组成和适用法律 3、仲裁裁决的效力终局效力,不得上诉。 导致裁决无效的情形(1)法庭超越权限;(2)法庭成员受贿;(3)裁决违反程序规则,或对裁决理由未充分解释;(4)仲裁协定无效。,二、司法解决 (一)特点 1、组成方式:法院或法庭是固定的和事先组成的。 2、组成人员:法院或法庭的法官不取决于争端当事国的临时选择,是由有关国家事先和定期选举产生的,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 3、适用法律:法院或法庭审判案件严格依照国际法,适用较为确定的国际法原则或规则。 4、裁决的效力:法院或法庭的判决对争端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争端当事国有义务必须执行和服从。,(二)国

9、际社会中的主要司法机构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法官不适用回避制度,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如一方当事国有本国国籍的法官,他方当事国也有权选派一人作为法官参与该案的审判;如双方当事国都没有本国国籍的法官,则双方都可选派法官一人参与该案的审判,这种临时选派的法官称为“专案法官”或“特别法官”,他们在参与裁判中同其他法官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三)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1、诉讼管辖权 (1)对人管辖只能是国家 三类: 联合国的会员国 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

10、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国家的义务。,(2)对事管辖 自愿管辖当事国在事先协商同意下自愿提交的一切案件。 协定管辖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或协定中所特别规定的事件。 任择强制管辖各当事国可以随时声明,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国家,不须另订特别协定而承认法院的强制管辖权的各种法律争端。这类争端主要涉及的是:条约的解释;国际法的任何问题;任何事实的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及范围。,2、咨询管辖权 (1)直接请求权大会、安理会,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就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2)无直接请求权联合国其他机关及各

11、种专门机关,对于其工作范围内的任何法律问题,要经过联合国大会的授权,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国家、个人无权请求。,3、诉讼程序 (1)起诉争端当事国以请求书或以特别协定的形式向国际法院提交争端,副本转送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各会员国和有权出席法院的其他国家。 (2)书面程序和口头程序 书面程序以诉状、辩诉状及必要时的答辩状和复辩状,连同可作证明的各种文件及公文文书送达法院及各当事国。 口头程序辩论阶段,法院审讯证人、鉴定人、代理人、律师和辅佐人。,(3)特别程序(附加程序) 临时保全 初步反对主张 反诉 第三国参加 特别提交 停止,4、国际法院的判决 属于终局判决,不得上诉。但如判决作出

12、后发现了判决宣告时为法院及提出申请的当事国所不知的具有决定性的事实,且不知该事实并非该国过失所致,则法院可依复核程序加以纠正。时间限制:新事实发现后6个月内,在判决之日起不超过10年。 如果对法院判决的意义和范围发生争执,经任何当事国请求,应由法院解释。 国际法院的判决虽有法律拘束力,但法院本身无强制执行判决的能力。一方如果不履行判决所加之义务,他方当事国可以向安理会申诉。安理会如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作成建议或决定应采取的办法,以执行判决。,甲乙两国协议将其边界领土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作出判决后,甲国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关于乙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司考卷一单选第34题) A可申请国际法院指令甲国国内法院强制执行 B可申请由国际法院强制执行 C可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 D可向联大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由法律委员会决定采取行动执行判决,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司考卷一多选第76题) A甲乙两国就界河使用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可出面进行武装干涉 B甲乙两国发生边界争端,丙国总统可出面进行调停 C甲乙两国可书面协议将两国的专属经济区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拥有管辖权 D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该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