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作者李继宏覃扬彬主编第七章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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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 保险,国际贸易实务,教学目标,了解国际货物运输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损失、费用。,教学目标,掌握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各种险别与条款的具体内容。 学会正确订立合同中的保险条款,重点难点,重点 难点,3、 保险的合同条款,1、海运保险、主要险别,2、保险的计算与操作,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导入案例,思考: 保险条款应如何拟定?,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人们为了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通过订立合同实现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国际贸易货运保险当事人有: 1.保险人(insurer): 是收取保险费并负责履行经济补偿义务的一方。 2.投保人(applicant): 是向保

2、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纳保险 费义务的保险单持有人。 3.被保险人(insured): 是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享受赔偿请求权的人。,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保险的原则: - 可保利益原则 Insurable Interest - 最大诚信原则 Utmost Good Faith - 近因原则 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 - 补偿原则 Principle of Indemnity - 代位追偿原则Principle of Subrogation,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保险原则: *可保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3、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比较特殊,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这种规定是因为买方在投保时往往货物所有权尚未转移到自己手中,但因其货权的转移是必然的,所以可以投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保险原则: 卖方与买方按CFR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运输路线是广州香港荷兰。装运时卖方将300箱货物装上卡车运至广州装船,由于驾驶员过失,卡车翻入河中,致使货物落水打湿,使其中100箱成为次品。卖方与事故

4、地公安局出具证明证实了上述货损事实。买方申请某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商检报告。保险公司向买方理赔了22万港元。随后保险公司向卖方代位追偿,但是遭到了拒绝。最终法院审理裁决卖方拒绝保险公司的索赔请求有理。为什么?,因为按照CFR,此时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还没转移给买方, 买方不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买方和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无 效,保险公司不应向买方理赔,也不能向卖方追偿。,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保险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以及合同有效期内要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是否缔约以及缔约条件的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缔约的认定与承偌; 否则,受害人可以主张合同

5、无效或解除,甚至要求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近因原则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作用的原因; 例:暴风引起电线杆倒塌,电线短路引起火花,火花引燃房屋,从而导致财产损失。,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保险原则: *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对被保险人进行损失补偿; 通过保险补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损失发生之前的经济状况,但不应使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保险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方造成的损失时,在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的责任后,保险人有权取得被保险人的该项损失中

6、,依法享有的向第三者责任方要求索赔的权利,保险人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货主),理赔,造成承保范围内的货损,代位追偿(取代被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代位追偿图解,索赔,第三者责任方(船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风险:,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损失:,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海上损失:,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全部损失:,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全部损失: *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

7、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 。,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部分损失:,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海上损失: *例1、有一载货轮,在舱面上载有200台卡车,在航行中遇到恶劣气候,海浪将50台卡车卷入海里,从而海轮在巨浪中出现严重倾斜。危急关头,船长下令将其余150台卡车全部抛入海里

8、,为求船身平衡。前50台卡车的损 失属于 。 后150台卡车的损失 属于 。,单独海损,共同海损,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部分损失:,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船、货受损,受损者单独承担,保险标的物,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涉及的海上损失: *例2、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就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的损失

9、有: 1)1000箱货被火烧毁; 2)600箱货被水浇湿;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4)拖轮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请问以上分别属于什么海损,分别由哪方承担?,单独海损,货主承担,共同海损,按比例分摊,单独海损,船方承担,共同海损,按比例分摊,共同海损,按比例分摊,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上费用:,1、行为主体不同 2、给付原则不同 3、保险人赔偿责任不同,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之中国保险条款:,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之中国保险条款: *基本险也称主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别。基本险的承

10、保范围限于海难及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 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起讫主要采用“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w/w Clause),即保险责任从货物运离保单上载明的装运港(地)仓库开始,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运输与陆上运输,直至到达保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待再分配,转运的处所为止。,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之中国保险条款: *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字面解释为“单独海损不赔”。其承保范围如下: 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造成全损。(单独海损不赔) 遇到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损失(全部

11、或部分)。 意外事故与自然灾害先后发生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装卸或转船时货物落海所造成的损失(全部或部分)。 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施救费用。 在避难港或中途港,因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产生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性、分摊和救助费用。 依照“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平安险承保责任范围最小,所缴保险费最少。,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之中国保险条款: 有一批货物已经按发票总值110%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5月3日在海面上遇到暴风雨的袭击,该货物受到了部分水渍,损失价值为1000美元,该海轮在继续航行中又于5月8日发生了触礁事故,在处理过程中,又遭到暴风雨袭

12、击,货物损失价值为2000美元。保险公司对两次损失是否应该赔偿? 为什么?,两次损失保险公司都要赔偿。 虽然第一次1000美元损失是由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但 之后又遇到了意外事故,所以该损失在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内, 第二次2000美元是由意外事故引起的部分损失,也在平安险 的承保范围内。,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之中国保险条款: *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承保范围如下: 水渍险=平安险 +自然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All Risks, A.R),承保范围如下: 一切险=水渍险

13、+一般外来原因 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即11种一 般附加险),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之中国保险条款: *附加险是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大,它只能在投保主险以后才可加保。(不能单独投保) 一般附加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各种损失险别。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和锈损险等。 特殊附加险,是指由于特殊外来风险而造成损失的险别。包括战争险、罢工险、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等,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是水上危险,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之中国保险条款:,基本险只能任

14、选其一; 一切险不用再加一般附加险。,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之中国保险条款: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发货人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3.收货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货物的特性、运输延迟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5.在保险责任开始以前已存在的数量短缺或品质不良所造成的损失。,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之协会保险条款: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ICC)在国际保险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目前实行的是其1982年1月修订

15、的条款。该条款包括以下险别: (1)协会货物(A)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 ,ICC(A),承保范围相当于一切险,但“海盗行为”比我国一切险的覆盖面大; (2)协会货物(B)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B, ICC(B),承保的风险与水渍险相差无几,但其责任范围小于水渍险;,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之协会保险条款: *(3)协会货物(C)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 ICC(C),承保的风险与平安险相差不大,但其责任范围小于平安险; (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16、War Clauses-Cargo); (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 -Cargo); (6)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以上除了恶意损害险条款以外,都可以单独投保。,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之协会保险条款:,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ICC与CIC的区别:1)ICC主要的险别用字母表示; 2)ICC险别的排列是由大到小; 3)ICC的战争险和罢工险可以单独投保; 4)ICC的承保的风险范围采用列明风险和除外责任的方式;,第一节 保险基本概念,其他运输货物保险: *除了海运货物,中国保险条款对陆上、航空和邮包运输货物也作了相应的保险责任的规定。 一、陆运货物保险,基本险别有:陆运险(类似于海运水渍险)和陆运一切险;其保险责任起讫,也采用“仓至仓”条款。 二、空运货物保险,基本险别有:航空运输险(类似于海运水渍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其保险责任起讫,也采用“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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