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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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2015年12月12日 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2015年12月10-12日,榆林市水务局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下放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和竣工验收权限的通知(陕水建发2014253号)文件精神,组织成立的专家组主持对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进行了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运行管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工作报告;现场查验了工程;查阅了有关资料。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

2、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631-2012)和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的规定,对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形成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如下:第一部分 工程建设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位置淮宁河为黄河主要支流无定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子长县涧峪岔乡,流经子长、子洲,于绥德县名州镇邓家楼村汇入无定河干流长98.4km,流域面积1218km2,河道平均比降3。本次治理范围为淮宁河中游何家集镇何家坪村,上起子南线淮宁河公路桥,下至治理河段末端,综合治理河长1.2km。(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在项目区新修堤防,对受洪水威胁的

3、重要村镇和农田进行有效防护,以提高项目区防洪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工程建成后,可在设防标准范围内保护治理河段沿岸105人和369亩耕地的防洪安全。(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2013年12月18日,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3525号文批复了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依据设计批复和防洪标准(GB50201-9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及有关规范规定和要求,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淮宁河10年一遇洪水,相应洪峰流量为457 m3/s;工程级别为5级,堤顶超高0.7m。3、 主要建设内容

4、 设计批复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左岸堤防921m(0+0000+074、0+1760+360、0+4241+087),新建护岸1363m,分别为左岸156m(0+0740+176、0+370-0+424)、右岸1207m(0+0000+368、0+3781+217)。二、工程施工过程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于2014年10月24日正式开工,2015年5月30日完工。2、重大设计变更无。 3、一般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部分建设内容发生了变更和调整,具体如下:(1)将堤顶泥结碎石路面变更为石渣路面;(2)将左岸冲沟口段HR0+112-0+13

5、2调整为上下游接近直线连接;(3)三段基础淤泥层抛石换填(HL0+483-0+710、HR0+720-0+820、HR1+090-1+220)(4)增加5处排水涵管,其中左岸1处(HL0+210),右岸4处(HR0+115、HR0+120、HR0+130、HR1+120)。三、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累计完成新建左岸堤防928.5m,新建护岸1337.1m(其中左岸156m,右岸1181.1m),新建下河踏步4处(左岸2处、右岸2处),新建排水涵管7处(左岸3处、右岸4处)。完成主要工程量:堤基清理1.03万m;基础开挖(含弃土)15.8万m;M7.5浆砌石2

6、.73万m;堤背土料填筑8.08万m。四、工程验收情况 2015年5月17日5月29日,项目法人主持,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分别对6个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质量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分部工程4个,优良率66.67%。2015年6月17日,项目法人主持,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参加,对外观质量进行了评定,得分率88.2%,并报榆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2015年7月3日,项目法人主持,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参加,榆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列席,对该项目单位工程进行了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2015年9月15日,项目法人主持,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参加,榆林市水利工

7、程质量监督站列席,对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自查,形成竣工验收自查报告。2015年9月17日,榆林市水务局主持,市水利工作队、子洲县水务局、项目法人、运行管理单位组成实物工程量核查小组,对实物工程量进行了核查。2015年9月11日,子洲县档案局通过了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五、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监督2014年11月24日,项目法人办理了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注册编号:榆水-2014-29);榆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定了监督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施工、监理单位到场人员资格进行了核查,对工程项目划分进行了确认,列席了单位工程

8、验收会议,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备、核定。(二)工程项目划分 2014年11月25日,榆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以榆水质发201432号文件确认本工程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6个分部工程、248个单元工程。(三)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法人委托陕西恒信工程测试有限公司(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对本工程进行了第三方质量检测,2015年8月出具了质量检测报告。报告表明:该工程主要原材料、砂浆抗压强度符合设计和规程规范要求,堤防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填筑料压实质量符合设计和规程规范要求,浆砌石砌筑质量符合设计和规程规范要求。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四)工程质量评定子洲县淮

9、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1个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六、工程运行管理(一)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由子洲县河道河务管理站负责运行管理,该单位为子洲县水务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2人。(二)工程移交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后,子洲县河道河务管理站已介入初期运行管理,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将正式移交该站进行管护。七、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一)工程初期运行情况该工程2015年5月30日完工后,经过一个汛期,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工程初期运行正常、完好。(二)工程初期运行效益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经过

10、初期运行,各项技术指标基本达到了设计要求,工程安全运行条件得到改善,河道沿岸105人和369亩耕地的防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河道周围环境得到改善。八、历次验收提出的主要问题处理情况历次验收提出的问题已得到处理。9、 工程尾工安排 无。十、评价意见专家组认为:1、项目法人能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四项制度”,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建设管理规范。2、该工程已完成设计批复的建设任务。3、同意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的质量核定意见,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4、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人员已到位,管护责任已落实;工程初期运行正常,效益明显。第二部分 专项工程及验收一、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计批复该工

11、程永久占地64亩,临时占地46亩。工程实际永久占地38.7亩,临时占地132.7亩。占地补偿由项目办与项目所在乡镇、村委协调解决。本工程不涉及移民安置问题。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项目法人编制了施工环境管理和保护方案及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制定了环保措施,严格监管机械产生的噪音和粉尘,定时清理影响交通环境的垃圾、砂、石等,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废气、污水,及时安排洒水车在施工区域洒水除尘,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弃渣、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进行了填埋处理,确保了施工区和生活区环境卫生。在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对开采填筑材料、建筑材料及时采取了恢复措施,对施工结束的砂石料场进行了平整和覆

12、盖,及时拆除了临时设施,将水土流失控制到最小程度。三、工程档案项目法人重视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职档案资料员,确保了档案资料的完整齐全。经整理,共形成工程档案15卷65册,全部为永久保管。2015年9月11日,子洲县档案局对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建设过程形成的工程档案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意见为: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档案资料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和科技档案分类大纲的要求进行了分类组卷,科学确定了保管期限,使用了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符合科技档案的组卷、分类保管的要求,达到了验收标准,同意通过档案专项验收。第三部分 财务审计一、概算批复2013

13、年12月18日,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3525号文件批复了本工程初步设计,核定概算投资1686万元,其中占地、拆迁补偿费用147.01万元由榆林市自筹解决。二、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资金计划下达情况:2014年9月17日,榆林市水务局、榆林市财政局以榆政水发2014271号文下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620万元;2014年12月23日,榆林市水务局、榆林市财政局以榆政水发2014383号文下达市级配套资金60万元;2015年3月30日,榆林市水务局、榆林市财政局以榆政水发201580号文下达中央专项补助资金620万元;累计下达资金计划1300万元。到位资金1300万元。三、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子洲

14、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完成投资1621.371939万元。交付使用资产1621.371939万元。四、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资金 开工前,在项目所在乡镇、村委的配合下,项目法人和土地所属村民达成协议,一次性支付征地、林木补偿费60万元。本工程无移民安置。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费用本工程无未完工程。预留竣工验收、资料整编、中介机构审计等费用9.6万元。六、财务管理项目法人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立了专账,配备了具有资质的财务人员,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基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先由监理单位进行合格工程量签证、项目法人复

15、核、县财政局审核后,由项目法人通过县水务局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七、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2015年9月,项目法人依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编制完成了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竣工财务决算投资1630.288494万元。八、稽察、检查、审计工程建设过程中,先后多次接受了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进行整改。2015年9月-12月,榆林市水务局统一组织,项目法人委托陕西鸿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进行审计。榆林市审计局于2016年1月26日以榆政审决定发201627号文件出具了审计决定书,审计核减投资89165.55元,审定工程完成投资16213719.39元。九、结余资金截至竣工技术预验收之日,工程审定完成投资与实际到位资金相比,缺口3213719.39万元。十、评价意见专家组认为: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法人配备了财务人员,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建立了专帐,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工程投资控制基本合理。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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