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证明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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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事证明书大全篇一:医疗证明书XXXXXXX 医 院兹证明 临床诊断:建议:处理: 性别:年 月 医疗证明书 年龄: 在本院 科 门诊门诊号 日 医师篇二:医学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证明书管理规定医学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一)每位医生都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亲自诊察病人,认真开具医学证明书。(二)休假证明书:临床医师必须根据患者疾病的实际情况,合理开病假单,以就诊当

2、日开始休假,不得跨日开病假单,严禁超期休假、补假、开假病假单。不得跨专业开假证明。1原则上急诊一般不超过三天,门诊不超过一周。可由主诊医师开具。 2慢性疾病一般休假一周,慢性疾病影响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工作者可以休假两周,由主治医师以上资质开具。 3. 特殊情况需休长假者须经本科室主任同意并签字可以休假一月,在休假未结束期间不得重新开具新的诊断休假证明书。4. 门诊休假证明须持有与休假时间一致的当日门诊病历,及当日收费凭证;住院及出院继续休假的病人休假证明须持有门诊病历,且记录与休假时间相符。5休假证明书必须由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加盖休假专用章后方能生效,盖章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审核工作同时做好登记。(

3、三)诊断证明书:1凡需开具涉及司法办案、病退、评残、保险索赔、生育第二胎等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须持有关部门的介绍信,可由所在科室主治医师以上资质的医师开具,科主任签名。2. 医学证明书的内容应有病历记载,并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相符。医生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书。3医学证明书由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加盖医疗证明专用章后方能生效,盖章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同时做好登记工作。(四)对事后的医学诊断证明,一般不予补办。确有特殊情况的,要认真核实后开具医学证明,补办落款日期必须书写为补办当日日期,同时注明“补办”二字。(五)医学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冒充签

4、名,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违规出具医学证明书引起的医疗纠纷所需费用,由出具医学证明书的个人承担。 (六)违反上述规定盖章工作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将扣留病假单,根据情节轻重将酌情扣当事人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考核评分。(七)本规定自公布日起生效。篇三:医事法学期末提纲(答案版)医事法学期末复习提纲(答案版)20XX1115晚整理,问号部分请补充。关于医事法学这门课程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主要讲什么,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研究对象:医事法律规范主要研究:医事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医事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基本原则、医事法学体系 医事法的制定和实施医事法学和相关学科的关系国外医事

5、法学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如何运用医事法学理论来解决医药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的新问题学科性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从医学角度来看,医事法学属于理论医学的范畴;从法学角度来看,医事法学属于法律科学中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科学范畴) 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一)与法学(二)与医药卫生科学 (三)与医学伦理学 (四)与卫生政策学 (五)与卫生事业管理学 (六)与法医学 【该部分见书P3】重中之重是他的法律关系,医事法律关系,其类型(包括组织关系,管理关系,服务关系,构成要素),产生,变更,消灭。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1)产生前提条件:法律规

6、范的存在(2)种类:调整性法律关系(事前调整)与保护性法律关系(事后调整);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部门法律关系 (3)构成要素: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自然人和法人);内容(法律权利和义务);客体(4)法律关系的运动:(1)产生:指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某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2)变更: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发生部分或全部的变化 (3)消失: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医事法律关系:由医事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的医药卫生管理监督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医事

7、法的调整对象:(一)医事组织关系: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各级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药卫生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隶属关系、职权范围以及权利义务等固定下来,形成合理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二)医事管理关系:国家医药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医事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等活动,以期达到控制和消灭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目的纵向的行政管理体系(三)医事服务关系:医药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医药卫生咨询、医药卫生设施服务等活动横向的社会关系(医疗法律体系)医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

8、更和消灭:均以相应的医事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以一定的法律事实的产生为直接原因【P15】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立法的主体有哪些,每一个立法主体其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医事法制定的概念:又称医事立法。它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医事法律和其他医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性活动。 立法主体:(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2)国务院: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性的命令(行政法规) (3)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在本部门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行政规章) (4)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

9、会:制定公布地方性医事法规(地方法规) (5)地方政府:地方规章法律的实施,包括司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的方式,行政强制的措施)要能够区分,法律对人的对事的地域的效力,领土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延伸意义上的领土要能准确的认识法律的实施:包括医事执法(行政机关)、医事司法(人民法院)、医事守法和医事法律监督 效力范围:1、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溯及力(原则上无,特别规定除外)2、空间效力:在主权管辖的全部范围内生效(领土,领海,领空及延伸意义上的部分,如我国驻外使、领馆,航行或停泊于境外的我国船舶和飞机);特定区域3、人的效力:空间效力范围内所有人;具有特定职能的公民、法人

10、和组织;协议规定(如边境接壤地区公民)法律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复议不满,司法解决,行为的性质,如果不服,或者司法部门有错误,那谁是承担责任的主体)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区别,基本原则,哪些重要特征,EG: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始终是被告人的,民告官,一些基本原则特征要有基本的认识医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医事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听证程序适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处罚 医事行政诉讼的特征: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管理处罚而引起的 被告恒为卫生部门且不得反诉医事行政诉讼和医事行政复议的共同

11、点:都是为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执法 都是基于相对人的请求开始的 复议期间不得起诉,起诉后不得申请复议 区别:医疗机构的管理,管理条例,执业的规则,包括对医务人员的管理,上岗条件,包括医师执业规则,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则,其中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具体实施要求,医师职业活动中权利,义务,XX(行政)管理条例肯定要考,医师在执业活动过程中XX(检举、选举)权利是什么,执业规则,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的考核,考核的主体,方面,违反执业规则规章制度如何行政处罚,EG:吊销执业证,暂停执业活动,一般暂停多长时间,出具医学证明文件要求是什么,怎样遵守,遵守哪些规则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一)医疗

12、机构在内部管理中应遵守的规则1、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2、标有医疗机构标志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不得买卖、出借和转让。3、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4、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细列项,并出具收据。 5、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6、医疗机构还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二)医疗机构在执业活

13、动中应遵守的规则1、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2、未经医师亲自诊查,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3、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4、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5、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6、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医师执业规则:P62(1)医疗文书的书写和出具 (2)急危患者的救治(3)医疗知情同意制度(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师的合理告知义务) (4)紧急情况下服

14、从调遣的原则 (5)医师执业中的报告原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二)整体效益原则 (三)可及性原则 (四)分级管理原则 (五)公有制主导原则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医师执业活动中权利,义务:P61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的义务 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执业医师的考核:考核的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是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医师协会以及其他医学专业组织等,后者主要对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进行考核。 考核的内容:业务水平(知识和技能);工作成绩(数量和质量,重点);职业道德。 行政处罚:P64执业医师的上岗条件:(1)必须是依法取得执业

15、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必须是经注册(3)必须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母婴保健法,(对孕产妇的规定,包括终止妊娠,条件手续)计划生育法,产前检查,产前诊断,区别,条件,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XX,例外情形 施行终止妊娠的,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依法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接受免费服务。 产前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孕产妇有严重的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或者患有严重精神性疾病,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严重影响生育的其他疾病,或者接触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物质,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应当对孕妇进行医学指导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经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意见: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胎儿有严重缺陷,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危害孕妇生命安全或严重危害孕妇健康产前诊断: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能畸形;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有遗传病家族式或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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