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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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处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 下文是关于处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第一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标准参考文本清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标准参考文本清单 (征求意见稿) 一( 动议 1. 动议工作方案.29 2. 拟选拔任用职位职数情况审核意见表33 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审理意见表34 二(民主推荐 1.推荐考察工作方案35 2.个别谈话推荐情况记录表41 3.会议推荐表42 4.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43 5.个别谈话推荐情况汇总表.44 6.会议推荐情况汇总表.45 7.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46 三(考察 1.考察对象公示.4

2、7 2.考察谈话情况汇总表.48 3(1).干部人事档案情况登记表49 3(2).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表54 4.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情况表.56 5.干部任免审批表.57 6(干部考察材料.59处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处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 7.干部考察报告.61 四(讨论决定 1.下级党委(党组)呈报的干部任免请示.66处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 2.拟提请党委(党组)讨论干部名单.70 3.组织(人事)部门上报党委(党组)请示.72 4.正职拟任人选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材料74 五(任职 1.干部任前公示.81 2.干部任免职通知83 六(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责任清单.90 动议工作

3、方案 动议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提出启动意见,提出初步建议和形成工作方案”分别作出了3条规定,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对动议主体职责、工作程序及方案内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形成呈报党委(党组)审定的动议工作方案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标题。鉴于动议方案提及的是初步意向人选,在标题上应与干部任免请示有所区别,一般表述为“关于拟对领导班子或职位启动调整补充的请示”,不宜表述为“关于同志职务调整的请示”。动议请示可以是单个职务调整事项独立呈报,也可以是多个职务调整事项综合呈报。 二是主送和落款。此类件均主送党委(党组),落款为组织(人事)部门。 三

4、是主送内容。一般应包括动议的主要理由和依据,班子功能结构模型要求、人选分析、相关方面意见。组织(人事)部门建议意见等五个方面内容。 四是附件。主要包括有关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关于推荐人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意见,与相关人员谈话记录(或征求意见记录)等。 附:参考文本 关于拟对部分省直单位厅级职位 启动调整补充的请示 省委: 根据省直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和干部条件,为适应工作需要,拟启动对厅等个单位厅级职位的调整补充(其中厅级领导职务名、厅级非领导职务名)。具体请示如下: 一、厅级领导职务补充处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 1、厅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厅可配副厅长名,现有名,空缺名。

5、根据班子功能结构要求和当前配备实际,目前需要补充名分管工作的副厅长。 根据调研情况,经分析研判、综合不选,建议补充副厅长名,人选从厅内部产生。具体建议人选为:(出生,民族,性别,学历学位和毕业院校及专业,现任职务,任现职时间,任现级时间。人选若是递进培养学员、后备干部、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等情况,需予以证明)。对该同志的主要特点作简要描述(100字以内)。 (说明:重要岗位初步意向性人选,还应说明提前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排查信访举报、征 求党风廉政意见等有关情况:相关单位推荐人选,还应说明单位出具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 建议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同志意见:同意

6、。 分管省领导同志意见:同意。 我们意见:根据. 若同意,拟按程序进行推荐考察。 二、厅级非领导职务补充 1、厅处级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材料。 根据“三定”方案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厅可核配厅级非领导职务名(巡视员名),现有名(巡视员名),可补充名。 厅厅长、党组同志意见:根据职位规定和机关干部实际,建议补充副巡视员名,人选从机关内部产生。具体建议人选有:(出生,民族,性别,学历学位和毕业院校及专业,现任职务,任现职时间,任现级时间)、(出生,民族,性别,学历学位和毕业院校及专业,现任职务,任现职时间,任现级时间)。 分管省领导同志意见:同意。第二篇: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7、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基础环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一)民主推荐的两种情况:领导班子换届推荐、班子缺额推荐 (二)民主推荐的一般形式:采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是按推荐主体分类的。干部任用条例中所规定的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是按推荐方式分类的。二者并不矛盾。 1、基本程序:(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单位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

8、报推荐情况。 2、参加对象:一般为本单位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根据各自情况需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如本单位人员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3、结果的使用。推荐人选必须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方可列入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民主推荐中要注意的问题: 1、确定的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2、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 料并署名。 3、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二、考察。考察是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只有考察准确,才能用人准确。 (一)考察形式:等额考察、差额考察 (二)考察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

9、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对于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三)一般程序:1、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4、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四)

10、基本方法: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表、自测评表等方式,同时可采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对面谈话等方法一并进行。考察的真实性,取决于找谈对象和考察组成员双方的沟通。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考察人员既要出于公心,又要善于 运用好的方法,在考察中要善于引导找谈对象说出真实想法、善于辨别表象与本质、善于判断主流与末节。 (五)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本单位全体领导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视其情况还可以向纪委、监察局等工作部门征求意见。 (六)考察材料: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后,必须

11、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完善的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务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和主要特长;二是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是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七)考察反馈:考察中还要注意用好考察反馈制度,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一般由考察组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三、酝酿。酝酿是讨论任用领导干部前的一个必经程序。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一般情况下,酝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班子成员中进行,有的还要征求上级领导的意见。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

12、酿。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四、讨论决定。讨论决定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一)坚持集体讨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在党组织讨论决定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要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以党组织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二)基本程序:(1)由党组织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

13、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必须持明确态度;(3)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三)表决方式: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今后,我们将逐步向票决方向努力。 (四)材料要求:(1)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本级党组织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民主推荐材料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以便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备案。(2)讨论干部任免时,必须作详细的会议记录。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从现在开始统一使用规范的党委(党组)讨论任免干部会议记录簿,这种记录簿已经发到大家手中了,请大家严格

14、遵守记录簿首页所印的有关纪律,规范记录内容,我们将对规范记录情况进行抽查。 五、任职。任职是选拔任用干部中的最后一道程序。 (一)要坚持三个制度:(1)公示制。除特殊岗位和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在公示期间,如接到举报信息,一定要认真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调查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任职手续。(2)试用制。对非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要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才能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3)聘任制。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要实行聘任制,每个聘任期不超过五年,对工作优秀的可以连续聘任。 (二)进行任前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与拟任人选进行沟通,提出要求、希望等。 (三)任职时间的确定: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自任命或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自当选、任命之日起计算。 六、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对需按有关章程选举产生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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