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版课件姚新超 PPT国际贸易实务第2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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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二十八章 国际贸易纠纷的 预防与处理 了解和认识贸易纠纷的原因,分析贸易 纠纷的本质,探讨其解决方法,是贸易商 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章从出口商的角度, 对此加以论述。,2,第一节 国际贸易纠纷的预防 要减少贸易纠纷的发生,其最好的方法 是防患于未然。作为贸易的一方当事人, 出口商在交易的全过程中都应采取必要的 防范措施,这样不仅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而且还可在日后处理纠纷上节省人力、物力 和财力。,3,一、贸易纠纷发生的原因 国际贸易要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其产生 纠纷的可能性也较大。究其原因主要为两大方 面,其一是潜在原因,主要包括:对方的资信 调查难度较大;法律、习惯不同;交易双方的

2、语言不同;市场竞争激烈;交易价格波动较快; 市场经营环境容易发生变化;对方国家政局、 政策变动;交易使用的度量衡制度差异等等。,4,其二是自身原因,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的条件或条款不够明确和完整;双方对有关争议 问题的理解决不同;当事人不履约或不完全 履约;故事欺诈或诈骗等等。,5,二、贸易纠纷的预防 作为当事人之一,出口商应从交易伙伴的 选择开始,到商务谈判、订约、生产加工、 交货发运、收取货款等全过程中,皆须谨慎 从事,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免导致货款 两空的结局。为此,出口商应做到以下几个 方面: 1进行市场行情调研和密切关注市场变动 趋势 2谨慎选择交易伙伴,6,3熟悉和研究国际贸易惯例

3、及对方国家 的法律 4合同条款应明确具体 5购货合同与贸易合同衔接 6合理运用信用证支付方式 7严把货物质量关 8合理安排规避风险的各种措施,7,第二节 应对进口商的索赔 出口商无论如何预防贸易纠纷的发生, 也难免进口商的索赔。就进口商对出口商的 索赔而言,有些是基于买卖合同其权益受到 损害所提出的正当索赔,如所交货物的品质 有瑕疵,但有些可能是进口商为转嫁损失 (如货价跌落)或恶意索赔。因此,就出口商 而言,如何应对进口商所提出的贸易索赔是 出口商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8,一、索赔期限是否过期 索赔期限也称索赔时效,是指受损害的 一方有权向违约的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 时间限制。依据法律规定

4、,时效期间是权利人 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按仲裁协议 提起仲裁的法定有效期间。在此期间,权利人 享有请求法院 依诉讼程序,或请求仲裁机构 依仲裁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此期限届满后,权利人即丧失该项权利。,9,时效期间届满的后果是权利人的胜诉权的 消灭,不能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义务人可以 时效期间届满为理由拒绝权利人的请求。但 权利人的民事权利不因时效期间届满而消灭, 义务人若主动履行义务,权利人仍有权接受, 义务人不得以不知道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 因此,出口商收到进口商的索赔通知时, 首先应关注该索赔的期限是否已超过约定的 索赔期限或法定的索赔期限?若已超过,则 进口商的索

5、赔权将因此而丧失。,10,二、 不可抗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以后,有时客观情 况会发生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重大变化,使 原有履行合同的基础消灭。国际公约和各国 法律对此均规定,可免除未履行或未完全履 行合同一方对另一方的责任。为了防止产生 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均订立不可 抗力条款。,11,三、审查索赔依据与内容 一方当事人提出索赔时,须拥有充分的索赔 依据。索赔依据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是指,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合同 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事实依据是指违约的 事实、情节及其书面的证据等。 出口商审查索赔的内容主要包括,索赔函 的语言措辞、索赔计算方法、索赔金额等。 出口商可以

6、从中探究进口商索赔是正当索赔, 还是运用讨价还价技巧的索赔或是为弥补市价 下跌损失的市场索赔。,12,四、寻找致损原因和分清损失责任 经审查后,若进口商索赔的依据与内容成 立,则出口商应给予进口商正面答复。但货物 致损的原因经常是多方面的,为此,出口商 可寻找致损的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以减轻 自己的责任。若货物损失是基于制造、生产或 加工包装方面的缺陷,则应先由出口商对进口 商负责,再由出口商向生产厂家追究责任; 若货物损失是因承运人不能免责的原因所致, 则应由承运人负赔偿责任;,13,若货物损失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致,则应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 若货物损失是因货代公司处理

7、不当所致,则应 由货代公司负责赔偿;若货物损失是因其本身 性质所致,通常在免赔率之内的损失由进口商 自己承担。要找到货物致损的原因有时可能有 一定难度,通常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致损原因 证明加以认定。,14,五、谋求妥善解决索赔 在致损原因确定、损失责任划清之后,若 出口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则应本着诚信原则与 进口商就索赔问题进行沟通与磋商,就有关的 赔偿事项与其达成合意。出口商不应感情用事, 逞一时之快,否则不仅责任无法免除,极有可 能导致贸易关系破裂,从而永远地失去了来之 不易的贸易伙伴。为此,出口商应寻求妥善解 决索赔。,15,第三节 卖方索赔 卖方索赔(Sellers Claim)是指买方

8、未能 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卖方蒙受损失,卖方向 买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买方违约比较常见的是不开立或延迟开立 信用证、不修改信用证、不支付或延迟支付 货款以及拒绝受领货物等。买方一旦发生这些 违约现象,卖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16,一、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索赔方式 之一,也是比较容易执行的措施。只要进口商 存在违约事实,导致出口商损失,则出口商均 可要求其负损害赔偿责任,向出口商支付赔偿 金额。这一措施可适用于买方所有的违约,但 各国法律对赔偿金额的计算有所不同,通常以 实际损失为限。,17,二、 要求支付货款 当出口商已将货物交付给进口商,且货物 所有权已转移时,若进口商

9、不付款或延迟付 款,则出口商有权索赔货款及延迟付款的 利息。 三、不发运货物 若进口商提前违约,如不开立或不修改 信用证,或进口商破产、丧失支付能力等, 出口商可不发运货物,直至进口商开立、 修改信用证或提供担保为止。,18,四、中止交货 若出口商已将货物发运,但尚在运输途中 (in Transit),处于承运人的控制之下, 此时进口商违约,则出口商有权通知承运人 立即停止将货物交付进口商,以便听候处理。 这种做法一般称之为“停运权”(Stoppage in Transit)。但出口商行使停运权主要是针对 整船、整批或大批量的货物,即若货物量较 小则停运权的行使会受到限制。因为这将给 承运人带

10、来不便。,19,五、转售货物 当出口货物已到达进口国,且货物所有权 尚未转移给进口商时,若进口商拒绝受领货物、 拒付货款或进口商破产、丧失支付能力等,则 出口商可将货物再转售他人。 六、解除合同 若进口商违约致使出口商遭受巨额损失, 如出口商依合同规定,为进口商特别制造某种 商品,而进口商拒收货物,出口商也无法转售 该货物,导致出口商巨大损失时,则出口商有 权解除合同,同时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20,第四节 国际贸易纠纷的处理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纠纷是无法避免的,一旦发生则通常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一、协商 买卖双方之间协商解决纠纷是谋求妥善解决索赔的一项基本原则。由于当事人对整个交易过程

11、及纠纷的发展最为了解,若双方当事人以友好协商的方式,相互沟通、磋商,不仅可以顾及双方之间的感情,不影响将来的交易发展,而且又不泄露各自的商业秘密,是一种最理想、最省时、省力、省费用的解决纠纷的方式。,21,二、调解 若买卖双方之间直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则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也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式。 调解是指由第三方作为中间人,由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经当事人接受后,据以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调解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机构,如同业公会、政府组织、法院、仲裁机构等。一般情况下,调解人做出的调解方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当事人可以不接受调解方案,另行寻求其他解决方法。但由法院和仲裁做出的调解方案,通常有法律约束力。,22,三、司法诉讼 通过司法诉讼是解决贸易纠纷的最后手段。 其他方法无法解决贸易纠纷时,一方当事人可 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由法院 依相关规定做出判决。 司法诉讼的缺点是,程序复杂、时间长、 费用高、容易泄露商业秘密、伤害双方的感情 等。,23,四、仲裁 仲裁(Arbitration)是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 一种最常用方式。它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 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 进行裁决,且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 约束力,双方须遵照执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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