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经济法教程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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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经济法教程,天道酬勤 祝同学们新学期新气象!,法律部门,行为关系是法律的调整对象。法律通过对行为的作用来调整社会关系。,法律体系,行政法,经济法,宪法,刑法,民商法,根据调整的社会关系与调整方式的不同,法律体系划分为了不同的法律部门。,社会法,程序法,调整 国民 经济 运行,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法现象迅速发展与课程设置一致性: 例1:近年来微软遭遇反垄断诉讼 2004.3欧盟委员会反垄断机构对微软处4.97亿欧元罚款。 2007年VISTA操作系统发售。IBM等公司组成ECIS联盟。,例2:消费者运动,矿泉水:农失山泉有点咸,啤酒:青鸟啤酒,方便面:唐师傅康师傅,肥皂:周佳牌 雕牌 茶叶:钱

2、观音 铁观音 牙刷:三芙 三笑,强悍的假冒品牌,银联卡跨行收费、年费; 2007年之前中国铁路春运提价; 中石油等石油涨价,例3:对垄断行业及公共产品的价格控制,例4: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节和控制,股市、房市 加息:2007年6次 降息:2008年4次,方便面的统一涨价案,1、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熟悉有关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2、增强市场经济的法制观念,自觉地运用经济法等法律参与经济活动,严格依法办事。 3、训练自己应用经济法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1、期末:闭卷考试,占总成绩的70%左右; 2、平时:采取作业、提问、主动发言等方式考核,占总成绩的30%

3、; 3、考勤:作为总成绩的减项处理: 旷课扣1分/次; 迟到、早退各扣0.5分/次。,百万“捐款”引起的争议,2005年03月04日,经初步诊断,患有严重的情感性障碍精神疾病的中国石油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出纳孔亚娴擅自将100万元公款挪出,以个人名义捐赠给河南驻马店市慈善总会,而且这笔款大部分已经发放给艾滋病困难家庭。依照法律,这样一件荒唐事该如何处理?,孔亚娴擅自“捐款”百万元的行为及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涉及刑事、民事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是在刑事方面,孔亚娴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孔亚娴目前虽在医院接受治疗,但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以其做出捐赠行为时是否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

4、制自己的行为能力为准,这还需要经司法鉴定确认。若孔亚娴的行为当时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则孔亚娴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孔亚娴行为时并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其擅自将公款捐赠给公益事业的行为应当构成贪污罪。孔亚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擅自捐赠,该行为不属于刑法上的挪用公款罪行为。因为挪用行为中,行为人应当具有日后归还的主观意愿,而孔亚娴将公款以个人名义捐赠,并无归还之意。刑法中对“非法占有”罪的认定,并不区分行为人将公款归自己所有,还是转,赠他人。这笔款虽然没有被孔亚娴长久“据为己有”,但在法律上仍属非法占有。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国家

5、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二是在民事方面,孔亚娴的捐赠行为是否有效?慈善机构是否应当归还该笔款项?,捐赠,在法律上属于赠与合同行为。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可见,赠与人只能赠送自己的合法财产。公益事业捐赠法第9条第2款进一步明确规定:“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6条明确规定:“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所以,孔亚娴的行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她侵犯了中国石油大学的财产所有权

6、。,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只有经中国石油大学追认,这笔百万元捐赠行为才能有效。因此,在法律上,驻马店市慈善总会接受这笔捐赠的行为无效,驻马店市慈善总会并未取得这笔百万元款项的所有权。如果校方要求归还,驻马店市慈善总会有义务归还该款项,校方有权通过法律渠道提出自己的权利主张。,三是慈善机构如何归还该笔款项?,在法律上,慈善机构并没有核实捐赠款物是否为捐赠人合法所有的义务与权力,得到捐款后,依其章程发放,其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无过错。接受发放的艾滋病患者不负返还义务。慈善机构也不能向已经接受发放的艾滋病患

7、者索还。 由于慈善机构的公益性质,在返还这笔款项时,慈善机构不负即时返还的义务,不应承担利息的支付责任。通俗地讲,驻马店市慈善总会可以在以后得到社会捐款时,再返还中国石油大学,而不必承担利息。,思考:孔亚娴作为一个出纳,竟然能擅自将单位的巨额财产轻而易举地从单位账户上划出,可见该单位的财务管理漏洞之大。这是值得思考并着力弥补的。,经济法基础理论,第 一 章,法律的产生,原始社会有法律吗?,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法律的内涵,廌,一种能“治狱”、“别曲直”的独角 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则 不触”。,法律的一般含义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8、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注意有以下三层含义:,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一)经济法的萌芽 据史料记载,最早的法律都是“诸法合体”,没有法的类别划分。 法律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决定了法律的不同发展状态。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简单封闭的、浑然一体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节也必然是诸法合一的简单的综合调整。,当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关系日趋复杂,客观上要求“诸法合一”的法律结构解体。 民法是最先独立出来的。以

9、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民法体系开始形成,成为调整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法律部门。其后在民法中分化出商法。随后产生了经济法。,(二)经济法的产生,自由竞争时期 垄断时期 自发的市场调节机制 国家宏观调控、管理干预,自由竞争,自由贸易,反垄断法 公司法 审计法 产品质量法 ,社会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被动或自觉地承担起对经济加以组织协调的职能,经济法应运而生,所以说,经济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国家 进行干预,最早的经济法规是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但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在20世纪初产生的。通常认为经济法首先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 19

10、06年德国学者莱特在世界经济年鉴书中正式提出经济法的概念。 德国也是最先应用经济法的国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德国颁布了许多经济法律、法规。,“经济法”一词在20世纪30年代进入中国。 1978年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的经济法律体系,1979年,在官方文件中开始正式使用“经济法”概念。1992年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法律体系,2001年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法律体系 。,(三)经济法的发展,经济法产生以后,先后在欧洲大陆一些国家得到迅速发展。 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国陆续制定和颁布了大量的经济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预和控制,从而推动了经济法的发展。 第二次

11、世界大战以后,经济法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以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为首的发达国家,经济法已经发展成为较完善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当今各国,不论其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有何不同,普遍认识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经济的重要性,都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法律、法规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开始大力建立和发展经济法,已经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经济法律体系。,西方国家代表性的经济法: 美国:1890谢尔曼法、1914年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德国:1916年煤炭经济法、碳酸钾经济法、1957反限制竞争法(卡特尔法),中国经济法的历史,计划经济时期,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行政经济,市场失灵,民商法无法弥补,国家干

12、预,政 府 推 进,中西方经济法产生之比较,中国政府推进型 西方自然演进型,我国代表性经济法: 1、1993年公司法(1999年第一次修正,2005第二次修正)。 2、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90年修订,2001.3第二次修正)。 3、1986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修订) 4、1986年外资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修订) 5、1997年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 6、1999年个人独资企业法,7、破产法(2007.6.1) 8、反不正当竞争法 9、反垄断法(2008.8.1) 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产品质量保护法 12、证券法 13、保险法

13、14、税法等:新个税法(2005.10.27)等,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含义,1、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由经济法律规范构成 与其他法律部门交叉 2、是调整经济关系的 经济管理关系;协调经济关系 3、只调整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赠与关系、财产继承关系?,法律部门,通过物而 形成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二、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市场运行协调关系 国民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协作关系,公司法、合伙企业法 市场规则 不正当竞争、消法 监督管理 税收、价格、审计. 合同法,宏观性、整体性,是经济法的精髓所在 经济法

14、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第二节 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一、经济法的地位 即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但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经济法的地位还涉及到其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多件经济法相关法律。由于这些法律的制定,完全可以说已经形成了经济法的基本框架。,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与联系,联系:都调整经济关系,一些概念、原则、制 度 手段都可通用 区别: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民法是以个体权利为本位的,主要

15、是在微观经济领域内保护社会个体的权益。经济法是以社会责任为本位的,主要是宏观经济领域内理顺整体和个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以及基于全局利益需要协调个体间的经济关系。 3、民法主体系列是法人与公民,经济法主体系列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内部组织以及一定条件下的公民,比民法要广。 4、民法主要是民事手段,经济法还包括行政、刑事等手段。,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联系: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有些也具有行政关系性质,必要时也要采用行政手段 区别: 1、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是物质 利益实体的管理性质关系,不是行政管理关系。,2、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主体虽然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是经

16、济权 利主体和经济义务主体,都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及承担经济义务 不是一方是权利主体,一方是义务主体的单纯命令与服从关系 。 3、经济管理法律关系追求的是一定的经济目的与经济效益,遵循 的是市场经济规律,不能单纯体现行政机关和行政首长的意志 。 4、经济法主要运用经济手段,但也以行政手段为辅。,二、经济法的作用 (一)经济法有助于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经济法有助于培育真正合格的活跃的市场主体,从而奠定发展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三)经济法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保护各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四)经济法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应用,从而进一步推动经济改革发展 (五)经济法有助于促进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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