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制度(上墙资料)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92400993 上传时间:2019-07-09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31.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制度(上墙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制度(上墙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制度(上墙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制度(上墙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制度(上墙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制度(上墙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制度(上墙资料)(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餐饮服务相关工作制度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2、采购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色、香、味、形必须正常,不得采购腐败变质、生虫、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3、蔬菜实行定点采购;采购鲜(冻)畜肉类食品必须查验和索取动物检疫部门检验合格证;4、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定型包装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流通许可证和本批次或近期(半年内)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以及供应商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商标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的规定,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

2、(保质期)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6、食品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7、采购的食品入库前应由库房管理人员进行验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合格者入库贮存,不合格者退回。8、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留进货清单或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库房管理制度1、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生产加工应分设原料库和成品库,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防腐、通风的设施,并能正常运转;2、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隔墙30cm、隔地2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

3、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3、保管员不得接收无商标的定型包装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4、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建立进出库台帐,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并销毁;5、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杂物、有毒有害和个人物品等物品混放;非食品类不得进入食品仓库;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或定期机械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7、保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

4、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

5、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

6、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5、严格按规范洗手。从事食品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

7、确操作。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8、、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

9、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

10、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 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8、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9、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10、外部

11、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11、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

12、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

13、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

14、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6、严禁违法

15、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7、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8、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9、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粗加工管理制度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